第28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在腦中形成魚竿模型以後,侯大利意識到李小峰是否是真兇還得加上一個問號。他更加謹慎,深挖細查,問道:「你在馬背山莊園的臥室有沒有家庭常備藥?」

  李小峰有些發愣,道:「什麼藥?」

  「家庭常備藥,比如治感冒、拉肚子之類的藥。」

  「我身體不錯,很少吃藥。我在家裡從來不管這些事情,有什麼事情,都由總裁辦安排。我爸是土老帽,堅決不設管家。管家的職能就放到總裁辦,總裁辦有一個副主任王楓,專門安排我的日常生活。我家裡有什麼東西,王楓比我清楚。」

  總裁辦王楓以前未曾出現在警方的視線,需要核實。侯大利在王楓名字後面加上一個著重符號。

  「你是否打開過馬背山莊園臥室的床頭櫃抽屜?」

  「這個我要想一想,床頭櫃抽屜里有什麼東西嗎?我平時不常來馬背山,我說得直白一點,要泡女人的時候,我才住到馬背山,這不是我日常生活的房子。你們在我抽屜里查到了什麼藥?我完全沒有在馬背山莊園吃藥的記憶。」

  監控室,滕鵬飛用力搓臉上的麻子,對身邊的洪金明道:「政委,李小峰的說法與藥盒上的指紋對不上,法庭上法官不會採信他的說法。如果沒有新的證據出現,下一步仍然會是逮捕。」

  「李興奎直接去找了老大,我們壓力很大啊!要辦成鐵案,否則是老鼠鑽風箱,兩頭不是人,甚至後果會更加嚴重。」洪金明額頭豎起川字紋,印跡很深。川字紋幾乎成為江州刑警支隊長以上領導的標配,職務越高,紋路越深。

  看守所所長來到監控室,道:「我有事到局裡開會去了,洪政委是來提審李小峰嗎?」

  洪金明笑眯眯地道:「我和滕麻子就是來找你。」

  所長瞧了瞧屏幕,道:「神探如今是省廳的人,還來跑一線,這不是搶你們的活嗎?」

  洪金明打了個哈哈,道:「省廳和市局,分工不分家嘛。」

  三人離開監控室時,滕鵬飛又看了一眼屏幕。

  提訊室內,李小峰已經站了起來,被看守所民警帶走。

  侯大利和江克揚依然穩坐釣魚台,沒有起身。看著李小峰背影消失,侯大利拿起煙,遞了一支給全場沒有怎麼說話的江克揚,道:「你怎麼看?」

  江克揚點燃香菸,道:「先說題外話。你是一個非典型富二代,生活猶如苦行僧,李小峰的生活才是富二代的正常生活。貧窮限制了我的想像,特別是在女人方面,李小峰們有著強大的經濟背景,用一個名牌包就能讓年輕漂亮的女人輕易上床。在國外,這些包甚至並不那麼值錢。而我們民警在女人面前越來越沒有地位,談戀愛被甩、結婚又離婚的,比比皆是。」

  侯大利拍了拍江克揚的肩膀,道:「別羨慕他們,適合自己的生活方式最重要。」

  江克揚道:「我就是發發牢騷。」

  侯大利道:「你覺得李小峰說的是實話嗎?」

  江克揚道:「從第一次訊問到我們這一次訊問,李小峰一直想把事情定性為做愛過程中的意外。陳菲菲的真實死因是服用頭孢拉定後飲酒。如果李小峰在事發之時知道真實死因,打電話報警,叫120,他的責任其實不大。為什麼他不選擇風險最低的方式?不好解釋的是頭孢拉定盒子上只有李小峰的指紋。」

  侯大利想起周濤那條誤咬魚餌的魚,道:「這就和周濤案高度相似,從陳菲菲身體裡檢出了周濤的精液,說破大天,強姦案跑不了。這個案子也一樣,從馬背山莊園李小峰房間抽屜里發現了帶有李小峰指紋的頭孢拉定盒子,再加上拋屍行為,不管此案有多少難以解釋的地方,李小峰都很難脫身。滕麻子找總裁辦副主任王楓核實過李小峰的用藥習慣,李小峰確實不管這些事。滕麻子意識到其間矛盾,正在左右為難。」

  晚上7點,省公安廳命案積案專案二組召開了工作會。會上,諸人對侯大利提出的魚竿模型進行了深入探討。

  張冬梅的缺點在於性格瀟灑,或者說在男女關係上不太檢點,其丈夫邱宏兵接近入贅,依靠張家才在社會上成就了一番事業。肖霄在邱宏兵面前刻意展現了傳統女人溫柔賢淑的美德,放大了邱宏兵心中的仇恨。楊永福根本沒有出手,邱宏兵就謀殺了妻子張冬梅。

  李小峰的缺點在於生活放蕩,長期憑藉財力招蜂引蝶。陳菲菲開著肖霄的車來到馬背山莊園,引起了一起「意外」死亡事件,李小峰的生活有可能被徹底改變。

  周濤則純粹被人算計,更有可能是替侯大利背鍋。

  如果楊永福真是釣魚人,從這三條魚竿可以看出楊永福的行為模式,最終咬魚人就是楊國雄曾經的競爭對手或者其親戚、後代。楊永福放大了「最終咬魚人」的弱點和缺點,讓弱點和缺點最終成為殺死咬魚人的絞索。

  散會之時,專案二組分成三個小組,各自行動。

  第一小組,由秦東江、樊勇和戴志組成。他們前往湖州市明楊縣高馬鎮,調查楊永福的舅舅吳佳勇。此人曾是楊國雄的辦公室主任,算是其核心人員。楊永福表面上與吳佳勇沒有聯繫,包括電話記錄中,吳佳勇和楊永福從來沒有過通話記錄,吳佳勇、楊國蓮等人在楊永福失蹤四年後向江陽區法院提出宣告死亡的申請。江陽區法院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發出尋找楊永福的公告。在法定公告期已滿一年以後,楊永福仍杳無音訊,法院以特別程序審理,認定楊永福長期下落不明已四年,符合法律規定的宣告死亡的相關條件,據此判決宣告楊永福死亡。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