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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釘子重新安上,仔細地觀察它。假如一個人打窗戶逃出去,雖然藉助彈簧的力量,窗戶可以自動關上,可是釘子卻不可能回到原來的孔洞。結論是明顯的,我的調查範圍進一步縮小了。兇手一定是從另一個窗戶逃出去的。假如兩個窗戶的彈簧都是一樣的——這是很可能的——那麼兩個釘子就可能不一樣了,至少釘法上不一樣。我爬到床架上的麻布墊上,仔細察看床頭上方的窗戶。我把手伸到床頭後面,一下子就摸到了彈簧。如同我估計的那樣,這個彈簧和第一個窗戶的彈簧一模一樣。我又研究釘子。釘子也和那個釘子一樣,又粗又結實,釘法也是相同的,一直釘到頭。」
「你準會說我迷惑不解了,但是如果你這樣想的話,你就誤解了這一推理的實質。用一句體育上的話來形容,我以前從沒『失手』過。我不曾有片刻失去過線索。事情一環套一環,沒有一環是斷開的。我已將這個謎追蹤到了它的最終結果。這一結果便是那釘子。雖然這釘子從外表上看與另外一個窗戶的釘子沒什麼兩樣,不過外表的相似絕不會使『線索到此為止』。我對自己說:『這裡一定有什麼不對頭的地方。』我用手去摸釘帽,一摸不要緊,大約6毫米的一截被我的手指頭給掰掉下來。剩餘的半截釘子仍留在釘孔里。斷痕是舊的,上面生滿鏽,當初一定是重錘的一擊,將其敲斷的。這一擊也使釘頭深陷入窗框。我把釘頭小心地放回到原來的斷痕上,果然又成了一個完整的釘子,連一點裂縫都看不出來。我按下彈簧,把窗戶抬起幾寸,釘頭果然跟著窗框一同起來。我又把窗戶關上,釘子又恢復了完整的樣子。」
「現在這個謎終算是解開了。兇手是從床頭的這個窗戶逃走的。他一出去,窗戶就自動關上了,彈簧又將窗框閂牢。警察錯就錯在把彈簧的力量當成了釘子的力量,於是認為不必再深究了。」
「第二個問題是兇手究竟是怎麼下樓去的,關於這一點,幸好咱倆曾繞樓走了一周。距離窗戶1.8米高的地方有一根避雷針。沒有誰能從這根避雷針上夠到窗戶,更別說順著避雷針爬進窗戶了。不過,我注意到第四層的百葉窗很特別,巴黎的木匠管這種百葉窗叫『鐵窗』。現在這種百葉窗不多見了,但是里昂、波爾多等地的舊宅子卻仍常有這種窗子。這種窗子狀似普通的房門,只不過上半部分鑲著小玻璃格子,或做成鏤空的花格——這恰恰提供了抓手的地方。這個窗戶的百葉窗寬1.1米。咱們從房後看窗戶時,兩個窗戶都是半開著的——也就是說,開得角度恰與牆面成直角。警察可能也和我一樣,去房後看過。不過,如果他們果真看過,那麼他們是順著寬度的方向去看『鐵窗』,沒有留意到寬度本身,即使留意到了,也沒有加以考慮。事實上,他們已經確信兇手絕不會從這兒逃掉,所以他們對這兒的檢查也就不那麼仔細了。然而,我卻清楚地知道,挨床那個窗戶的百葉窗,如果全打開來,貼著牆,那它便可達到離避雷針60公分的地方。不難看出,一個動作靈敏、勇氣十足的人,是可以順著避雷針進入窗戶的。咱們姑且認為百葉窗是全打開的,那麼一個盜賊的手如果可以夠到80公分的長度的話,他就有可能穩穩地抓住窗格子。然後,他雙腳抵牆,鬆開避雷針,大膽一躍,便可以借盪勢將百葉窗關上。如果這時窗戶是敞開著的,他就可以盪進屋去。」
「請你特別記住,我所說的是一種不同尋常的靈敏,只有具有這種不同尋常的靈敏,才有可能做出如此危險、如此高難度的動作。我想向你說明兩點:第一,這種動作是可以做到的;第二,這一點更為重要,我希望你能明白這一動作有多麼『不同尋常』,幾乎需要異乎常人的敏捷身手,才能完成它。」
「你一定會用法律上的語言對我說,『要想使你的立論站住腳,你就不應對事物做出過高的估計,而是應該留有一定的餘地。』這種觀點在法律上是有道理的,但在推理上卻不一定有必要。我的最終目的是查出事情的真相。而我首先要做的是引導你把我剛才所說的『不同尋常的』動作和那個『特別』尖銳、粗暴,『又快又亂』聲音聯繫在一起加以考慮。證人們對那個聲音的國籍眾說紛紜,而且沒有誰聽出他說的是什麼。」
聽到這裡,我對杜邦的想法略有所悟。我似乎就處在理解的邊緣了,可我卻沒有這種理解的力量——就像人有的時候就要記起什麼,但卻怎麼也記不起來一樣。我的朋友繼續解釋。
「你明白嗎?」他說,「我把問題從逃脫的方式轉移到了進入的方式。我是想說明,這種方式,在這個地點用於出入其實是同樣有效的。現在咱們轉來談一下室內的情況,看看現場。小衣櫃的抽屜被人翻過,可是裡面仍然剩有許多衣物。這結論是荒唐的。我僅僅是猜想,非常初步的猜想。咱們怎麼不可以認為衣櫃裡原本就只有這些東西呢?萊斯帕納耶母女深居簡出,很少出門,也很少與人來往,所以她們沒有必要常換衣服。衣櫃裡剩下的衣服都是上等質量的,對於這樣的母女倆來說,這些衣服可能應算是最好的了。如果賊偷衣服,他為什麼不揀最好的偷?他為什麼不把衣服全偷走?簡言之,他為什麼放著那4000金法郎不拿,卻去背一捆不值錢的衣服?金子扔在了這裡。銀行家米格諾提到的那筆錢一個子兒也沒動,全在地板上的袋子裡。一位證人提到曾在大門口交割過一筆款子,於是警察便認為這筆款子就是殺人動機。我希望你不要有這樣的成見。某人給了某人一筆錢,收款人三天之內遭殺身之禍,比這明顯十倍的巧合時刻都在發生,卻引不起我們的片刻注意。人文研究離不開或然性,一個人如果不懂得或然性,巧合的事往往會成為他分析問題時的障礙。比如說此案,如果三天前送來的金子不見了,那麼事情就不僅僅是巧合了。實際情況也就與大家所認為的動機相符合了。可是,此案的實際情況卻是,如果假定作案動機是盜金,那麼咱們只能認為兇手是個優柔寡斷的白痴,他不僅丟下了金子,而且也放棄了自己原來的動機。」
「你準會說我迷惑不解了,但是如果你這樣想的話,你就誤解了這一推理的實質。用一句體育上的話來形容,我以前從沒『失手』過。我不曾有片刻失去過線索。事情一環套一環,沒有一環是斷開的。我已將這個謎追蹤到了它的最終結果。這一結果便是那釘子。雖然這釘子從外表上看與另外一個窗戶的釘子沒什麼兩樣,不過外表的相似絕不會使『線索到此為止』。我對自己說:『這裡一定有什麼不對頭的地方。』我用手去摸釘帽,一摸不要緊,大約6毫米的一截被我的手指頭給掰掉下來。剩餘的半截釘子仍留在釘孔里。斷痕是舊的,上面生滿鏽,當初一定是重錘的一擊,將其敲斷的。這一擊也使釘頭深陷入窗框。我把釘頭小心地放回到原來的斷痕上,果然又成了一個完整的釘子,連一點裂縫都看不出來。我按下彈簧,把窗戶抬起幾寸,釘頭果然跟著窗框一同起來。我又把窗戶關上,釘子又恢復了完整的樣子。」
「現在這個謎終算是解開了。兇手是從床頭的這個窗戶逃走的。他一出去,窗戶就自動關上了,彈簧又將窗框閂牢。警察錯就錯在把彈簧的力量當成了釘子的力量,於是認為不必再深究了。」
「第二個問題是兇手究竟是怎麼下樓去的,關於這一點,幸好咱倆曾繞樓走了一周。距離窗戶1.8米高的地方有一根避雷針。沒有誰能從這根避雷針上夠到窗戶,更別說順著避雷針爬進窗戶了。不過,我注意到第四層的百葉窗很特別,巴黎的木匠管這種百葉窗叫『鐵窗』。現在這種百葉窗不多見了,但是里昂、波爾多等地的舊宅子卻仍常有這種窗子。這種窗子狀似普通的房門,只不過上半部分鑲著小玻璃格子,或做成鏤空的花格——這恰恰提供了抓手的地方。這個窗戶的百葉窗寬1.1米。咱們從房後看窗戶時,兩個窗戶都是半開著的——也就是說,開得角度恰與牆面成直角。警察可能也和我一樣,去房後看過。不過,如果他們果真看過,那麼他們是順著寬度的方向去看『鐵窗』,沒有留意到寬度本身,即使留意到了,也沒有加以考慮。事實上,他們已經確信兇手絕不會從這兒逃掉,所以他們對這兒的檢查也就不那麼仔細了。然而,我卻清楚地知道,挨床那個窗戶的百葉窗,如果全打開來,貼著牆,那它便可達到離避雷針60公分的地方。不難看出,一個動作靈敏、勇氣十足的人,是可以順著避雷針進入窗戶的。咱們姑且認為百葉窗是全打開的,那麼一個盜賊的手如果可以夠到80公分的長度的話,他就有可能穩穩地抓住窗格子。然後,他雙腳抵牆,鬆開避雷針,大膽一躍,便可以借盪勢將百葉窗關上。如果這時窗戶是敞開著的,他就可以盪進屋去。」
「請你特別記住,我所說的是一種不同尋常的靈敏,只有具有這種不同尋常的靈敏,才有可能做出如此危險、如此高難度的動作。我想向你說明兩點:第一,這種動作是可以做到的;第二,這一點更為重要,我希望你能明白這一動作有多麼『不同尋常』,幾乎需要異乎常人的敏捷身手,才能完成它。」
「你一定會用法律上的語言對我說,『要想使你的立論站住腳,你就不應對事物做出過高的估計,而是應該留有一定的餘地。』這種觀點在法律上是有道理的,但在推理上卻不一定有必要。我的最終目的是查出事情的真相。而我首先要做的是引導你把我剛才所說的『不同尋常的』動作和那個『特別』尖銳、粗暴,『又快又亂』聲音聯繫在一起加以考慮。證人們對那個聲音的國籍眾說紛紜,而且沒有誰聽出他說的是什麼。」
聽到這裡,我對杜邦的想法略有所悟。我似乎就處在理解的邊緣了,可我卻沒有這種理解的力量——就像人有的時候就要記起什麼,但卻怎麼也記不起來一樣。我的朋友繼續解釋。
「你明白嗎?」他說,「我把問題從逃脫的方式轉移到了進入的方式。我是想說明,這種方式,在這個地點用於出入其實是同樣有效的。現在咱們轉來談一下室內的情況,看看現場。小衣櫃的抽屜被人翻過,可是裡面仍然剩有許多衣物。這結論是荒唐的。我僅僅是猜想,非常初步的猜想。咱們怎麼不可以認為衣櫃裡原本就只有這些東西呢?萊斯帕納耶母女深居簡出,很少出門,也很少與人來往,所以她們沒有必要常換衣服。衣櫃裡剩下的衣服都是上等質量的,對於這樣的母女倆來說,這些衣服可能應算是最好的了。如果賊偷衣服,他為什麼不揀最好的偷?他為什麼不把衣服全偷走?簡言之,他為什麼放著那4000金法郎不拿,卻去背一捆不值錢的衣服?金子扔在了這裡。銀行家米格諾提到的那筆錢一個子兒也沒動,全在地板上的袋子裡。一位證人提到曾在大門口交割過一筆款子,於是警察便認為這筆款子就是殺人動機。我希望你不要有這樣的成見。某人給了某人一筆錢,收款人三天之內遭殺身之禍,比這明顯十倍的巧合時刻都在發生,卻引不起我們的片刻注意。人文研究離不開或然性,一個人如果不懂得或然性,巧合的事往往會成為他分析問題時的障礙。比如說此案,如果三天前送來的金子不見了,那麼事情就不僅僅是巧合了。實際情況也就與大家所認為的動機相符合了。可是,此案的實際情況卻是,如果假定作案動機是盜金,那麼咱們只能認為兇手是個優柔寡斷的白痴,他不僅丟下了金子,而且也放棄了自己原來的動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