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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人其實也畏懼餘生的影響力。雖然人都有不承認自己罪責,以逃避義務和懲罰的心理傾向。但是,一旦事實明確,無可逃避,便會接受。餘生的影響力,足以讓一部分尚且不承認、不正視事實的日本人,心理防線崩潰。

  所以,只能用此策略。只要青小藝讓日本律師進門,餘生便跳進黃河都洗不清自己的嫌疑。卻不想,一向是文弱儒雅。待人熱情的青小藝,居然讓一個美國女兵把這個登門的日本律師直接送到了盟軍總部,給關了起來。

  而盟軍總部也對這些行事肆無忌憚的日本律師發出警告,不准他們在審訊之前。再次騷擾餘生及其家人。這一下,日本律師團終於老實了。

  一九四六年七月十五日,日本投降十一個月後。日本東京,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審判大廳。餘生作為第一個出場的中方證人,出現在法庭上。記者席上的記者們此時都快瘋了。手下不停,謀殺著無數的膠片和膠捲。

  庭長是澳大利亞的威伯。威伯說道:“如果法庭允許的話,起訴方希望傳喚一位證人:餘生先生!”

  餘生就此大踏步走上法庭。按照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的規矩,在司儀官從證人休息室中把該證人引入法庭、登上證人台之後,第一件事就是舉行宣誓。依照美英法系的制度,證人宣誓這個環節,是非常重要的。一切證人的證言都必須經過宣誓加以確認。如果證人拒絕宣誓,那麼證人的證言就會被認為無效,法庭就不能把證人的證言作為證據採用。

  雖然,這種宣誓在證人聲稱其不信仰任何宗教的情況下。也有例外,但是餘生在宣誓時,仍舊說道:“雖然我並不信仰任何宗教,但是,我可以以自己死於日本人之手的妻子起誓,以自己的血脈傳承起誓,以無數戰死的亡靈起誓,我所說的句句屬實。不會多一分,也不會少一分!”

  餘生此言一出,法庭上便安靜下來。只剩下拿著筆和本子,瘋狂記錄的記者們筆下的沙沙聲。威伯按照程序問道:“請你告訴我們你的全名。”

  “現名餘生。姓余,名生。在日本人入侵南京之前,名叫余勝。”

  威伯接著問道:“你是何時何地出生的?”

  餘生道:“我於一九一四年十一月二日生於中國南京。”

  威伯問道:“你在哪裡接受的教育?”

  餘生道:“我並沒有上過大學。只上過小學和中學,並在家接受過私塾教育。然後便繼承了家中的武館。”餘生此話一處,記者席和觀眾席上一片譁然。作為一個強力的文化人士,作為一個蜚聲海內外的大導演,居然沒有上過大學!這可是個吸引人眼球的大新聞。

  威伯也有些意外,他和餘生接觸的不多。但也知道餘生的文化素養並不低。不過,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並不是八卦的地方,威伯沒有糾纏於這個問題。接著問道:“你在中國居住了多長時間?”

  餘生道:“自出生開始,我就一直居住在中國,直到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威伯接著問道:“在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二日,南京城內的中國軍隊和中國人有沒有進行過任何對日本軍隊的抵抗呢?說一下你所知的,日本人進攻南京的事情。”

  餘生答道:“在一九三七年十二月一日,我和妻子葉輕語,就聽說了日軍攻占江陰要塞,並下令進攻南京的消息。後來,各種消息逐漸傳來,在一九三七年十二月二日,我們又聽說,中國海軍在中日江陰海戰中全軍覆沒。這個時候,我和妻子葉輕語已經開始計劃逃亡。”

  “到了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二日,我從一個曾經在武館習武的師兄說,南京守軍將領唐生智打算放棄巷戰。下令撤退突圍,中國軍隊的抵抗力量土崩瓦解。我聽說中國軍隊會從下關渡江,撤到浦口。所以就帶著妻子準備跟著中國軍隊逃離。這樣比較安全。”

  庭長威伯接著問道:“那麼,在下關渡口和你一樣準備跟隨中國軍隊渡江的平民多麼?”

  “非常多,江面上全都是漂浮物。大量的人準備藉助這些漂浮物渡過長江。”

  “那麼,這些平民在渡江的時候遭遇到日本軍隊了麼?”

  “遭遇到了。”

  “那麼,在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二日,日本士兵在南京下關渡口遭遇到中國平民後,是如何對待中國平民的呢?”

  “在渡江的時候,出現了日本海軍。有五艘炮艦,四艘驅逐艦和四艘海巡艇,這些艦艇上都有機關槍。在這些軍艦發現江面上和下關渡口的中國平民時,開始集中火力,射殺擁擠在下關和江面上的中國平民。”

  在餘生說完這一段記憶之後,日本律師團的麥克馬納斯,打斷餘生的敘述道:“如果法官閣下允許的話,我認為如果在這裡可以提供這類證詞的話,那麼法庭給予起訴方的言論自由似乎太多了,尤其是我以前曾經提請法庭注意,起訴方用了許多時間來證明共謀罪(conspiracy)的存在,而這種作證被允許,卻沒有任何一個被告可以同任何共謀罪聯繫在一起。我知道這在……”

  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的審判到了這個時間,以威伯為首的十一位大法官,也基本上明白了日本人的延宕戰略。但凡是日本律師發言,就會在一條法理上雲山霧罩的胡扯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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