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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我忽然想得水晶般清澈。
「你很反對吧?」阿良問:「我知道你會覺得我沒出息。」
我搖搖頭,「阿良,各人的興趣不一樣,我有什麼道理干涉你?」
「我比不得你的男朋友,他年輕有為,在社會上地位爬得很高,而我不是,我只是一個平凡的人。」
我怔一怔。「你怎麼如此說?阿良,況且世傑並不是我的男朋友,他女朋友多得很。」
「他女朋友多得很?」阿良無限詫異,「有你還不夠?我覺得你是最最好的。」他衝口而出。
我呆住。阿良漲紅了臉。
世傑永遠不會對我說這種話,他的精打細算,他的慎密,他不做任何對他無益的事,世傑太生意眼,太清醒,當然,他不介意缺乏生活情趣,但是我跟他過日子,同樣地犧牲,就不值得了。
我決定與世傑停止來往。因循對他不好,對我也不好,我如果一直以他的女朋友身份出現,拖下去拖下去,有啥意思?
罷罷罷,我把自己的虛榮估計太高,我情願做個窮希僻士也免得精神痛苦。
我喜歡穿平底靴子,牛仔褲,坐在公園當中吸菸,看天上白雲飄過,看秋葉落下。我真是個胸無大志的女人,根本沒心思高攀人家去做闊家少奶奶。
阿良說:「你倦了,有點心不在焉,我送你回去吧。」
我把啤酒喝完。「你什麼時候離開?」我看著他。
「我會想念你的。」他說:「我們同事好多年了。」
「謝謝,能夠被想念總是好的。」我說著也不禁有點茫然。
「如果你路經加拿大,會不會來探訪我?」他問我。
我搖搖頭,「我很難會到那地方去,我只喜歡歐洲。」
「如果我寄飛機票給你呢?」他問。
我嚇一跳,「我們不會有這種交情,機票說貴不貴,也是一筆錢,心領了。」
阿良又說:「我會想念你的。」
我拍拍他膝頭,「我們走吧。」
回到家,我的感覺極佳,隨即有點擔心,我一直不知道坐對面的阿良心中會有這麼複雜的念頭,很明顯地他對我有意思。
他是一個好人。
一個好聽眾。
很遷就我。
與他在一起,大大小小事我可以作主,點菜、喝咖啡、買東西。阿良對我實在很好,甚至買一個飯盒,也照顧到我,我一直以為我們是同事,現在他要走了,心事也說明白,選擇在我。
我把選擇放在眼前:
(1)世傑。我不愛他,他不愛我,但是基於兩個人的現實需要,結婚也是有可能的。我可獲得做建築師太太的榮幸。
(2)阿良。跟他到加拿大小鎮去過沙漠般日子,但志趣相若,未來不可卜,他不會令我餓肚子。
我嘆口氣,兩個選擇都不高明,但又有什麼辦法?睡吧。
星期日。世傑沒音訊。世傑大概與黃金女郎重修舊好。我不覺得奇怪。她比較配他。」
我獨自在房中練習。一個星期沒見世傑,他並無交待一句。由此可見半年交往不值一文。
倒是阿良打電話來找我。
「問候你,」他說:「沒出去?」
「呵,沒有。」我說:「你好嗎?」
「能來看你嗎?可以到你香閨來稍坐?」
我心情不大好。「改天吧。」我還在笑,「星期一見。」
「星期一是公眾假期,我們不能在寫字樓見,你會出來見我?」
我實在有點感動,我必需要報他「知遇之恩」,現在的男孩子怎度肯對一個普通的女子如此懇切?
我說:「星期一,請早上十時到我家來。」
「好,我星期一來接你。」他愉快地掛上電話。
電話隨即又響起來,我想,這小子忘了問我的地址。
打來的卻是世傑。
「呵,世傑,好嗎?」我很冷淡,他不見我,我一樣好好活了一整個星期,連眼睛也沒紅過。
「我們一星期沒見了。」他說。
「是,」我客氣地,「好嗎?」因為我對他再無所求,自尊心完全恢復,聲音很動聽很具魅力很自由。
他沉默一會兒,「你為什麼不找我?」
「不大方便,」我說:「你不想見我,我不便勉強。」
他強笑一聲,「你知道,我一個朋友自紐約回來了。」
「聽說過。」我說:「我知道有這麼一個人。
「我得陪她,對不起。好久沒找你。」
「呵,沒關係,誰比誰重要,你最清楚。」從前我並不敢頂撞他,但現在不同,反正我是配角,配角有配角的做法。
「明天出來好嗎?」
「明天,約了人。」我說:「世傑,我們改天再約吧,再會。」我不耐煩地掛上電話。
他是億萬富翁或是皇帝又有什麼用,他又不愛我,又不打算提拔我。仰人鼻息是多麼痛苦的一件事,我樂得在我自己青菜淡飯的世界裡自得其樂。
世傑喜歡我穿旗袍著高跟鞋,喜歡我熨頭髮,喜歡我脖子上掛串珍珠作淑女狀,我覺得很累,這不是我本來面目。男人都喜歡女人為他們改變作風,顯得他們有影響力,除了……阿良。
他真是個好人,懂得尊敬別人。
我們並沒有楊帆出海,到鷹巢夜總會跳舞,在嘉蒂斯吃法國某,我們——信不信由你,坐在漆咸道的小公園裡談話,一說好幾個鐘頭。
小公園內一點風也沒有,印度人很多,小孩子在滑滑梯,我與他東南西北無所不談。要離開這個地方了,這個地方往往變得很動人,很值得留戀。
我說:「印度女人與印度小孩最美,看他們的眼睛便知道了,看仔細沒有?」
他點點頭,「女人與孩子永遠是美的。」
我說:「阿良,你會做一個好丈夫,你知道嗎?愛孩子與愛女人……太重要了,將來誰嫁你是有福氣的,這些年來,你在香港竟沒有一個女朋友?」
他搖搖頭。
我嘆口氣,「阿良,你的眼界可能太高了一點。」
他問我,「要吃冰棒嗎?」
「要!那種原始的果汁冰棒。」
他笑笑,走過去買兩條,遞一條給我。
阿良不住的注視我,我的眼睛與他接觸,他又轉過頭去,我忍不住笑問:「看什麼?研究我臉上哪一部份整過容?」
他不好意思。
隔很久很久,天色漸漸暗下來的時候,他說:「你到加拿大來,好嗎?那裡有很大的公園,我們可以坐著一邊聊天一邊吃三文治,你願意來嗎?」
我馬上聽出來了,他的語氣很逼切,決不是普通的邀請。我沒有回答。事情來得太快,我一點也不知道他對我有意思,我沉吟著。
他又說,「我總是等你的。」
我很感激,但說不出話來,太陽終於在城市的西邊落下,在這個人口稠密,沙塵滾滾的大都會裡,一個男人愛上了我,而我竟不知道。
在香港談戀愛是困苦的,我明白,在香港這環境默默地眷戀一個人而不讓她知道,跡近高貴,這到底是一個什麼都講速度的商業社會。
我握緊阿良的手。
星期二,世傑在中午約我吃飯。我去了?
一坐下來他便說:「那個人不過是坐你對面的小職員,你用他來氣我?大可不必,我是不受激將法的。」
我看世傑一眼,喝一口水,「我知道。」
「知道就好。」他說。
「還有什麼話嗎?」我問:「我可以點菜嗎?」
「點吧。」
「我要鵝肝醬,燒牛肉,糖醬布甸,加許多雞蛋露。」
「你會發胖的。」世傑警告說:「穿不下衣服。」
我說:「那是我的選擇,過去半年內,次次吃飯陪你吃淨雜菜沙拉,連芝士醬都只准放兩匙,嘴巴淡出鳥來!」
「你說什麼?」世傑驚問。
「淡出鳥來!很粗,是不是?」我瞪眼,笑,「嘖嘖嘖,世傑,你以後都不會把這種女伴帶去大場面,真可惜。」
世傑凝視我,「這是對我的懲罰?
我搖搖頭,「這是我本來面目。」
「我相當不喜歡你本來面目。」
「你沒有必要喜歡,世傑。」我舉菜大嚼,「我們的「黃金女郎」好嗎?」
「好。她自紐約回來了。」
「恭喜你。」
「她離了婚。」世傑說。
「喜訊,或者你們可以再重頭開始,」我說:「她適合你。富有、美麗、聰明——同樣羽毛的鳥聚在一起。」
「你在暗示我別再騷擾你?」世傑問。
我問:「你不會忽然轉變主意愛上我吧?」世傑一怔。
「我知道,女人都喜歡問這個問題,」我聳聳肩,「其實世傑,你早在十五年前就把你一生中的每步棋子計劃妥當了,我並沒有占什麼重要的地位。」他凝視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