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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悅:「你也太看小我了。」我說。

  「這怎麼算是看小你?我就沒有勇氣組織一個家庭——多大責任。」

  「你事事講究完美,」我說:「你太驕傲。」

  她笑。

  她去日內瓦那日,我也有送飛機,原本不想做這樣的俗事,但不捨得不見她最後一面。

  她跑過來跟我握手,想說什麼,又沒說下去,終於走了。

  那夜回家,我躺在床哭了一夜。

  第二天早上,眼睛有點腫,沒精打采地吃早餐。母親跟我說:「兒子,塞翁失馬,焉知非福。

  我握著母親的手,又忍不住傷心起來。

  我是深愛黛茜的,天時地利都有,欠缺人和。

  我不知道以後我會娶個什麼樣的女孩子,人家說那是緣份,我也希望那是個相配的人。

  千萬不要是陌路人,只不過因為意外,我的腳偶而叉到她的路上去,相遇一陣子又分開。

  男人也很需要安全感,以後我決定遠離千金小姐。兩個男人  我認識世傑,是在一條遊艇上,當時他是有女朋友的。

  他的女朋友很美,很驕傲,很富有。

  我記得我由世傑的朋友帶上船,因為不見熟人,所以獨自坐在一角發呆,看他們游泳滑水。

  世傑的女友皮膚深棕色,身裁無懈可擊,穿狄奧一件頭泳衣,戴只十八K金蚝式勞力士女裝表。這個女孩子就是所謂「金色女郎」。

  我很羨慕他們這班年輕人,無憂無慮。你知道,含著銀匙出世的人是與眾不同的。

  雖然我也不差,到底要靠月薪過日子。

  那日陽光很好,我去游泳唯一的原因是被女友教訓一頓,她冷笑說:「你又想要男朋友,又懶,不肯出來交際,心頭又高,告訴你,出來走走,未必要了你的命,也許什麼人對你有眼緣,看中了你,那才好呢,也不必天天朝九晚五,手停口停。」

  她說得很有理。

  換上泳衣,自問身裁是不錯的,可惜我缺乏自信,如果我有一個醫生男朋友,或是律師男朋友不停地向我獻殷懲,我的身份自然頓時升高。

  女人沒有男人陪襯行不通。

  可惜我自尊心強,只肯在工作方面花力氣,不肯努力釣金龜,我覺得婚姻是緣份。你知道,命中有時終須有。

  所以世傑說:「我覺得你連坐在那裡,都處處透著一份心高氣傲。」

  他就是喜歡我這一點?

  世傑是個年輕的建築師,長袖善舞,出身不錯,但他自己善於經營,所以不必靠家中餘蔭,比起其他那種第二代,的確爭氣很多,並且也能了解我的環境。

  世傑沒多久就打電話約我出去。我自然很樂意赴約——當我有空的時候。我不習慣遷就別人,即使他是未來的飯票,他還得遷就我。

  當時我想:像世傑這種高級王老五,平常約會的女孩子不知凡幾,我不過是芸芸眾生之中的一個,何必巴結他把熱面孔去貼他的冷屁股,我的天性不俗:來得自然,誰會把白色武士往門外推,但要我苦苦去追求,我還是自己捱完算數。

  所以我有空便說有空,沒空便說沒空。與世傑出去不過是與一大班人吃飯喝茶,也沒怎麼說話。

  我相信自己的態度是大方的。

  世傑告訴朋友,「這妞的脾氣不好,倔強,但是她很可愛,是合乎中庸之道的,千金小姐太難侍候,小家碧玉又帶不出來,她剛剛好。」

  由於他看中我,我漸漸失去很多平時的朋友,單獨與他來往。他予我一種安全感,因為他是掙扎出身的,有什麼大風大浪,他擔當得起。

  世傑帶著我到處走,沒多久我便成為他的「半正式」女友,至少旁人是這樣想,我也很滿足。

  我們並沒有計劃結婚。結婚是很遙遠的事,在今日,廿五歲的女人並不算老,倒是世傑,他卅三歲了,家人常想他結婚。

  他家裡人對我相當滿意,因為我念過大學,有正當職業,而且真的很不計較,也沒有不清不白的「歷史」。

  我也取笑過世傑,「你不是很喜歡與一些女明星來住嗎?想做「公子」?」

  世傑真的約過她們上街。

  我們來往約半年,除辦公之外,我把一切活動都放棄來遷就世傑,我不是不願意的,跟自己的男朋友上街,總比跟一大堆不相干的人一起鬨較為有趣得多。

  可是我始終沒有愛上世傑。

  他會是一個很好的夫婿,但絕不是好情人。

  他缺乏生活情趣,不懂藝術,衣著品味認真普通,是,人沒有十全十美的。

  半年之後,有一日下班,我看到他在對面馬路與一個女孩子同行。那個女孩子是我第一次見世傑,在遊艇中見過的那一位。

  她穿白色衣裙,頭戴白色小帽,淺紫色涼鞋。她是那麼美麗,令人瞠目結舌,我忽然心酸起來,我怎麼與世傑交涉呢?信不信由你,我們相處半年,始終是君子之交淡如水,互不拖欠,但是這種感情進化下去,誰也不知道會到達什麼地步,現在才有一點點影子,就被人破壞了,心中甚是憤憤不安。

  我一聲不響的照常上班,但是世傑不打電話來約會,我便沒有地方可去,我心中有數,表面上依然裝得閒閒的,並不在乎,但是下班沒他接,我自然不用急,慢慢收拾。

  坐我對面是一個叫阿良的男孩子,他姓張,生得很厚道,你知道,一個月賺三千多元,還得養家,母親嚴得不得了,非處女不能進他家門的那種老太太,難怪他找不到女朋友,外邊坐的女秘書他又從來不惹的,倒是個規規矩矩的好人,也就是個規規矩矩的好人。

  我對他沒有惡感,他個性誠懇,高高大大,小眼睛厚嘴唇,拼在一起不難看,另有一股憨態,老像個賭氣的孩子,笑起來很開朗,並且言語風趣。

  是星期六,他問我:「怎麼?沒有節目?」

  我聳聳肩,伸個懶腰,「打算回家睡懶覺。」

  「男朋友呢?」

  「你怎麼知道我有男朋友?」我反問。

  他笑笑,「我見過,是個建築師,香港仔一批新建的房屋,就是他設計的,是不是?」雪白的牙齒。

  「很普通的朋友。」我說。

  「很年輕有為,」阿良說:「常常來接你的。」

  「來接我也不一定是男朋友,即使一星期見我五次,還有兩天可以見其他的女人。」我微笑,「這年頭又不比從前,約會女孩子還得負責任?」

  「哦,」他恍然大悟,「那麼我是老土,我總覺得對人家沒誠意,不可亂約人家。」

  我收拾好桌面的東西,「我要走了。」

  「我可以請你去喝杯啤酒嗎?」他問。

  「阿良,」我笑,「你才說,沒有誠意,不要約人。」

  「我有誠意,絕對有。」他看牢我,「可以去喝杯啤酒嗎?」

  星期六,無聊。

  「OK。」我說。

  奇怪,阿良給我一種舒適感,說話可以無邊無涯,愛講什麼便講什麼,我的態度也輕鬆得很,大口喝啤酒,炒豆一把抓起往嘴邊里塞進去,笑得前仰後合。

  忽然我發覺與世傑相處非常不快,簡直「不可多說一句話,不可走錯一步路」。

  我挽著啤酒杯問自己:你真想嫁世傑這種人?只為了生活安定?真為結婚而結婚?我自己都呆住了。

  我本是自由奔放的人,相當個人主義,我可不可以一輩子遷就世傑?況且他也不見得立刻要娶我,放棄其他的女孩子。

  阿良問:「在想誰?男朋友?」

  我笑。「阿良,你認識我也有一兩年,我是不是那種人?我是個心腸如鐵的職業婦女。」

  阿良凝視我,「是嗎?在我走之前,我要好好看清楚你。」

  「走?我吃一驚,「你走到哪裡去?不在公司做?另有高就?快說個明白。」

  「不不,」他仍然是那個誠懇的笑容,「我一家不過是要移民到加拿大去。」

  「移民?為什麼?」我問:「有什麼好處?」

  「也不是說好處不好處,香港太擠逼,太緊張,不要想像十年後如何,目前已經吃不消。」

  我不以為然。「一走了之?我不希望這麼做,稍有自尊心的人都不願寄人籬下,華僑是最最可憐的。」

  「可是香港也不過是殖民地。」

  「到底是中國人的土地。」我辯說。

  他搖搖頭。「不,華僑並不可憐,事在人為,各人做法不同。」

  我瞪著他,含笑說:「年紀輕輕,充滿逃避思想,不肯在香港面對現實,好好競爭,到那種北大荒去一日謀三餐,苦死人。」

  「是,」他承認,「香港充滿機會,但我個性不喜競爭,我喜歡隱逸安樂的生活,閒時公園散散步,看看電視,抹抹車子,做一份收入夠用,並且自己喜歡的工作,如此而矣。」

  我默然。他真是坦白。如果世傑也肯把他心中的事告訴我就好了。認識世傑半年,我沒有收過他半件禮物,也沒有得到過任何應允,我其實連做他朋友的資格也沒有,我不過是一個永遠等他電話的女伴。

  我很為自己不值。但是誰叫我有弱點叫:虛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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