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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宗皇帝當然不敢相信。公主謀反,舅舅謀反,廢太子謀反,現任太子也謀反,李唐皇室謀反的也太多了吧?可惜他不會辯誣只會求情,結果當然被天后駁回。她說:為人子而謀弒逆,天理不容。大義滅親,哪有寬赦餘地!
於是,李賢被廢為庶人。
這一天,是調露二年(680)八月二十日。三天後,改名為李哲的李顯被立為太子,同時改元永隆。從李賢那裡搜出的盔甲則在洛陽城外的天津橋南焚燒,以昭告天下。一起駭人聽聞的驚天大案就這樣迅速落下帷幕。[17]
天津橋位於洛陽城內的核心地帶,跨越洛水,是重要的交通樞紐,人流如織,繁華熱鬧。武周時期天津橋南成為重要的社會公共場所,也是諸多政治事件的發生地。如後來張氏兄弟案發,正是梟首於此處。將盔甲焚毀於天津橋南,具有重要的昭告作用和象徵意義。
但,此案疑雲重重。
首先,明崇儼真是太子指使家奴暗殺的嗎?不知,因為只有口供沒有證據。何況這口供也來得蹊蹺。審判官要問的原本是他和太子的性關係,為什麼供詞卻是殺人?如此答非所問,是主動交代還是有人暗示?如果是主動,則不倫變成殺人,豈非罪加一等?如果是誘供,請問是誰誘使?
其次,馬房裡藏著兵器武備,是誰提供的線索?難道又是那同性戀家奴?那他可真是找死。要知道,殺人比不倫罪過大,謀反罪更大;而謀殺一個明崇儼,是用不著私藏幾百件盔甲的。但,如果沒有線索,有關部門怎麼會去搜,又怎麼敢搜?現任太子的官邸,難道是可以隨便出入的?
第三,也最可疑的,是此案為什麼要三堂會審?由中書和門下兩省副長官,會同監察部門長官組成合議庭,而且三位主審官都兼任或曾任國務委員,這種陣仗要審的可是大案要案。對付生活糜爛,犯得著如此大動干戈嗎?[18]
也只有一種解釋:武后存心要小題大做。
但,為什麼呢?
恐怕不是為了明崇儼,至少不僅僅是。如果是,早就該動手。這一回,也是項莊舞劍。事實上,即便明崇儼確為那家奴所殺,盔甲也確係李賢所藏,那也只是犯了教唆殺人罪和私藏兵器罪,而非造反謀逆罪。何況數百件盔甲,能謀什麼反?身為太子,又何必要謀反?除非即將被廢。
那麼,天皇和天后表示出要廢他嗎?
沒有。
既然如此,李賢又謀的哪家子反?
然而天后認定他謀反,他也只好“被謀反”。謀反是十惡不赦的大罪,保住性命也許僅因“未遂”。不過可憐兮兮的廢太子最後還是死於非命。被廢三年半以後,他的母后突然派了一位將軍去加強軟禁的戒備,那將軍卻把李賢關押起來逼他自盡。李賢只好告別人世,享年三十一歲。[19]
武則天當然不會承認這是她的指使,於是將那個“自作主張”的將軍貶到外地,又追封李賢為雍王。
這是不折不扣的假惺惺。因為那個被貶的將軍很快就官復原職,李賢的家人卻繼續受到迫害。他的一個後來封為邠王(邠讀如賓)的兒子甚至“學會了”天氣預報:說下雨就下雨,哪怕晴空萬里;說天晴就天晴,哪怕烏雲滿天。只不過邠王表現出這本事,是在二三十年後的玄宗時代。
四川廣元皇澤寺的唐代石窟中可見一個別具特色的供養人形象,著官服,戴官帽,合掌跪於大佛腳邊,形象微小、神情虔誠。有觀點認為這一形象代表了李賢,他曾主理石窟開鑿,以供養人形象出現,以求神佛護佑。
於是玄宗皇帝問:邠哥難道有什麼奇術嗎?
臣沒有,邠王答。由於先父的原因,臣在宮中被關押了十幾年,每年都要被痛打好幾頓。因此每到下雨前,背上就會疼痛,快放晴時就輕鬆,屢試不爽。臣遍體傷痕,以此而知晴雨,非有奇術也。說完,淚流滿面。
玄宗聞言,也潸然淚下。[20]
顯然,這裡面有太多的讓人想不通。
照理說,李賢與天后的關係,應該比李弘好。因為李弘頂撞和批評過她,李賢卻沒有。何況李賢既然被廢,無論武后動機為何,目的都已達到,為什麼還要在軟禁多年之後實施肉體消滅,而且對李賢的兒子(其實也是她的孫子)如此殘忍?難道賢兒真是韓國夫人私生?[21]
不過當真如此,下手就該是明崇儼被殺之日。反正證據真偽並不重要,何不趁熱打鐵?李賢之死又為什麼要拖到三年半以後?只能有一種解釋:武則天首先是政治動物,然後才是女人和母親。私情之於她,從來就不是最重要的。因此這一系列謎團,也只有放到政治背景下才能破譯。
[10]李賢,上元二年(675)四月立,永隆元年(680)八月廢。
[11]以下所述無另注者,均見兩《唐書》之章懷太子李賢傳。
[12]明崇儼事亦見《舊唐書·明崇儼傳》。
[13]據《舊唐書·高宗紀》,明崇儼被殺是在儀鳳四年五月壬午。五天之後太子李賢監國。六月辛亥改元調露。
[14]請參看雷家驥《武則天傳》。
[15]見《舊唐書·韋思謙傳》及所附韋承慶傳。
[16]當時裴炎的職位是黃門侍郎,其實就是門下侍郎。
[17]以上見《資治通鑑》卷二百二永隆元年八月條。
於是,李賢被廢為庶人。
這一天,是調露二年(680)八月二十日。三天後,改名為李哲的李顯被立為太子,同時改元永隆。從李賢那裡搜出的盔甲則在洛陽城外的天津橋南焚燒,以昭告天下。一起駭人聽聞的驚天大案就這樣迅速落下帷幕。[17]
天津橋位於洛陽城內的核心地帶,跨越洛水,是重要的交通樞紐,人流如織,繁華熱鬧。武周時期天津橋南成為重要的社會公共場所,也是諸多政治事件的發生地。如後來張氏兄弟案發,正是梟首於此處。將盔甲焚毀於天津橋南,具有重要的昭告作用和象徵意義。
但,此案疑雲重重。
首先,明崇儼真是太子指使家奴暗殺的嗎?不知,因為只有口供沒有證據。何況這口供也來得蹊蹺。審判官要問的原本是他和太子的性關係,為什麼供詞卻是殺人?如此答非所問,是主動交代還是有人暗示?如果是主動,則不倫變成殺人,豈非罪加一等?如果是誘供,請問是誰誘使?
其次,馬房裡藏著兵器武備,是誰提供的線索?難道又是那同性戀家奴?那他可真是找死。要知道,殺人比不倫罪過大,謀反罪更大;而謀殺一個明崇儼,是用不著私藏幾百件盔甲的。但,如果沒有線索,有關部門怎麼會去搜,又怎麼敢搜?現任太子的官邸,難道是可以隨便出入的?
第三,也最可疑的,是此案為什麼要三堂會審?由中書和門下兩省副長官,會同監察部門長官組成合議庭,而且三位主審官都兼任或曾任國務委員,這種陣仗要審的可是大案要案。對付生活糜爛,犯得著如此大動干戈嗎?[18]
也只有一種解釋:武后存心要小題大做。
但,為什麼呢?
恐怕不是為了明崇儼,至少不僅僅是。如果是,早就該動手。這一回,也是項莊舞劍。事實上,即便明崇儼確為那家奴所殺,盔甲也確係李賢所藏,那也只是犯了教唆殺人罪和私藏兵器罪,而非造反謀逆罪。何況數百件盔甲,能謀什麼反?身為太子,又何必要謀反?除非即將被廢。
那麼,天皇和天后表示出要廢他嗎?
沒有。
既然如此,李賢又謀的哪家子反?
然而天后認定他謀反,他也只好“被謀反”。謀反是十惡不赦的大罪,保住性命也許僅因“未遂”。不過可憐兮兮的廢太子最後還是死於非命。被廢三年半以後,他的母后突然派了一位將軍去加強軟禁的戒備,那將軍卻把李賢關押起來逼他自盡。李賢只好告別人世,享年三十一歲。[19]
武則天當然不會承認這是她的指使,於是將那個“自作主張”的將軍貶到外地,又追封李賢為雍王。
這是不折不扣的假惺惺。因為那個被貶的將軍很快就官復原職,李賢的家人卻繼續受到迫害。他的一個後來封為邠王(邠讀如賓)的兒子甚至“學會了”天氣預報:說下雨就下雨,哪怕晴空萬里;說天晴就天晴,哪怕烏雲滿天。只不過邠王表現出這本事,是在二三十年後的玄宗時代。
四川廣元皇澤寺的唐代石窟中可見一個別具特色的供養人形象,著官服,戴官帽,合掌跪於大佛腳邊,形象微小、神情虔誠。有觀點認為這一形象代表了李賢,他曾主理石窟開鑿,以供養人形象出現,以求神佛護佑。
於是玄宗皇帝問:邠哥難道有什麼奇術嗎?
臣沒有,邠王答。由於先父的原因,臣在宮中被關押了十幾年,每年都要被痛打好幾頓。因此每到下雨前,背上就會疼痛,快放晴時就輕鬆,屢試不爽。臣遍體傷痕,以此而知晴雨,非有奇術也。說完,淚流滿面。
玄宗聞言,也潸然淚下。[20]
顯然,這裡面有太多的讓人想不通。
照理說,李賢與天后的關係,應該比李弘好。因為李弘頂撞和批評過她,李賢卻沒有。何況李賢既然被廢,無論武后動機為何,目的都已達到,為什麼還要在軟禁多年之後實施肉體消滅,而且對李賢的兒子(其實也是她的孫子)如此殘忍?難道賢兒真是韓國夫人私生?[21]
不過當真如此,下手就該是明崇儼被殺之日。反正證據真偽並不重要,何不趁熱打鐵?李賢之死又為什麼要拖到三年半以後?只能有一種解釋:武則天首先是政治動物,然後才是女人和母親。私情之於她,從來就不是最重要的。因此這一系列謎團,也只有放到政治背景下才能破譯。
[10]李賢,上元二年(675)四月立,永隆元年(680)八月廢。
[11]以下所述無另注者,均見兩《唐書》之章懷太子李賢傳。
[12]明崇儼事亦見《舊唐書·明崇儼傳》。
[13]據《舊唐書·高宗紀》,明崇儼被殺是在儀鳳四年五月壬午。五天之後太子李賢監國。六月辛亥改元調露。
[14]請參看雷家驥《武則天傳》。
[15]見《舊唐書·韋思謙傳》及所附韋承慶傳。
[16]當時裴炎的職位是黃門侍郎,其實就是門下侍郎。
[17]以上見《資治通鑑》卷二百二永隆元年八月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