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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民國後期的學術界,就純粹的史學而言,堪與陳寅恪較勁匹敵者,陳垣算是一位。作為一個藥商兒子的陳氏雖沒有受過正規史學教育,但靠自己的勤奮,著作宏富,成就斐然,在中國宗教史、元史、中西交通史及歷史文獻學等領域皆有開創性貢獻,成為世界聞名的史學大師。20世紀20年代初,陳垣就被公認為與王國維齊名的世界級學者。1922年胡適曾斷言:“南方史學勤苦而太信古,北方史學能疑古而學問太簡陋,將來中國的新史學須有北方的疑古精神和南方的勤學工夫。”而“能夠融南北之長而去其短者,首推王國維與陳垣”。[1]1933年4月15日,前來中國訪學的法國漢學家伯希和離開北京時,對前來送行的陳垣、胡適等學術界名流發表了簡短的演講,其中說:“中國近代之世界學者,惟王國維及陳先生兩人……不幸國維死矣,魯殿靈光,長受士人之愛護者,獨吾陳君也。”[2]自30年代中期以後,陳垣與學界異軍突起的陳寅恪並稱為“史學二陳”。正是鑑於陳垣既是稀世罕有其匹的史學大師,又是輔仁大學校長,胡適於解放軍圍城的逃死之際,想到的第一個人不是陳寅恪而是他。出乎胡氏意料的是,陳垣拒絕邀請,沒有隨其南飛,繼續留在北平做他的校長。儘管此前胡、陳交誼篤深,且在五個月前還信函往還,但五個月後,陳垣竟像幼兒園的小朋友一樣,如此痛快、絕情地與“我的朋友胡適之”決裂,說明政治形勢急轉直下,世道人心已發生了巨大裂變。

  6月18日,在美國的胡適首次見到了陳垣的公開信,這是由友人送來的英文雜誌FarEasternBulletin(《遠東通訊》,第2卷第22號,香港1949年6月4日)轉載的《人民日報》信文內容。胡適眯著眼睛呈微笑狀粗略閱畢,第一個反應是“其第一段引我給他最後一信的末段('48),此決非偽作的。全函下流的幼稚話,讀了使我不快。此公老了,此信大概真是他寫的?”[3]6月20日,胡適細讀了陳垣公開信英譯本,“更信此信不是偽造的(?),可憐!”[4]6月21日,胡適從6月15日的《華僑日報》上讀到這封公開信的中文本,在當天的日記中記載:“我讀了更信此信不是假造的,此公七十歲了,竟醜態畢露如此,甚可憐惜!”[5]

  儘管胡適在情緒上認定此信就是陳氏所寫,但在心理上又不願承認,而從情理上推斷,陳氏的思想轉變也沒有如此快捷,因而對於信的真偽,胡適又在心中打起鼓來。到了6月24日,胡適又找來公開信的中文本,仔細閱讀琢磨後,在日記中載道:“我今天細想,陳垣先生大概不至於‘學習’得那麼快,如信中提及‘蕭軍批評’,此是最近幾個月前發生的事件,作偽的人未免做得太過火了!”[6]為了徹底查明此信的真偽,胡適還找來對陳垣熟悉、時正在美國的另一史家蔣廷黻,兩人商討後的結論是:“均疑陳援庵的公開信是他先寫了一信,共產黨用作底子,留下了一小部分作‘幌子’(如第一節),另由一個黨內作者偽造其餘部分。”[7]這個猜想基本上是最後結論,但對於善於考證且無證不信的胡氏來說,心中仍不踏實。

  南渡北歸:離別(第三章短兵相接)批胡運動悄然興起(3)

  經過大半年的疑慮與思考,證之對中共新政權形勢發展的個人觀察,1950年1月9日,胡適下筆寫就了《共產黨統治下決沒有“自由”——跋所謂〈陳垣給胡適的一封公開信〉》予以發表。文中道:“……我在海外看見報紙轉載的這封《公開信》,我忍不住嘆口氣說:‘可憐我的老朋友陳垣先生,現在已沒有不說話的自由了!’有許多朋友來問我:這封《公開信》真是陳垣先生寫的嗎?我的答覆是:這信的文字是很漂亮的白話文,陳垣從來不寫白話文,也決寫不出這樣漂亮的白話文;所以在文字方面,這封信完全不是陳垣先生自己寫的;百分之一百是別人用他的姓名假造的。”針對公開信的內容,胡適拿出自己擅長考據的絕招,從文字語言的形式和句子的語法結構、信文內容露出的漏洞、過失,及所謂宣傳色彩三個方面,不厭其煩地舉例歸納,強調此文是“改寫”和“偽造”的。最後,胡適得出結論:“這封《陳垣給胡適的一封公開信》最可證明共產黨統治下決沒有學術思想自由。”[8]

  時勢運轉,風雨無常,常識都不是常新的,考證大師胡適對此文的考證索隱,可謂有對有錯。據後來此文的參與者交代,文章雖是由他人代筆,但確是出於陳垣的本意。1990年6月,陳垣弟子劉乃和的弟弟,也是陳垣在輔仁大學的學生劉乃崇,撰寫了一篇《不辜負陳援庵老師的教誨》的文章,對當年這封信的公案作了詳細交代。劉文說:“有一天,陳老又讓乃和姐來叫我,我到他家後,他說他已經看到了新的社會,新的國家,讀到了新書,這都是過去沒法子知道的,因此願意把所見所聞告訴那些看不到聽不到的人,比如他的老朋友胡適之,就隨國民黨政府走了,就不可能知道北平解放後的情況。我告訴陳老,我在石家莊看見《新華日報》上刊登藍公武與胡適的一封信,他立刻說胡適走前也給我寫過一封信,說罷就取出給了乃和姐,當時陳老就與柴師(指柴德賡,引者注)、乃和姐和我們共同研究,決定也用公開信的形式把自己所見所聞的新氣象寫出來。經過陳老反覆講述自己的意見,並徵求我們的意見,由乃和姐執筆寫出,再經陳老親筆改定。由陳老與乃和姐同去范文瀾范老住處,請他修改……”[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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