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頁
鉤弋夫人可能是較晚為漢武帝喜愛的女子。她為漢武帝生的兒子劉弗陵,就是後來的漢昭帝。褚少孫說,劉弗陵出生的時候,漢武帝已經70歲了。又說漢昭帝5歲登基。這一說法看來是不準確的。
漢武帝70歲去世,當時劉弗陵7歲。也就是說,漢武帝大約在63歲時,生了劉弗陵。
漢武帝從即位到去世共換了十三位丞相。其中有五位基本上屬於正常免職和正常死亡;有七位屬於不正常死亡;一位是武帝死後託孤留任的。丞相處於當時政治生活的中心,武帝與丞相的關係,反映了他恩威並用的堅毅、果斷而又嚴酷的性格。
十二個丞相
自漢初以來,繼承秦制,丞相有相當大的權力。漢高祖劉邦和漢惠帝劉盈分別以第一代功臣中功次居於前列的蕭何和曹參為丞相,丞相位望曾經盛極一時。《漢書·百官公卿表上》說:丞相的職能,是“掌丞天子助理萬機”。當時的丞相,實際上是朝廷掌握行政實權的總理大臣。漢景帝時,竇太后期望封皇后的哥哥王信為侯,漢景帝表示:請允許我和丞相商量商量。於是與丞相周亞夫商議,周亞夫以高帝劉邦“非有功,不得侯”的預先約定予以堅定的拒絕。漢景帝默然而有沮喪之色,無可奈何。最終等到周亞夫去世之後,王信才得以封侯。可見當時相權之重。
《史記·魏其武安侯列傳》記載,漢武帝初年,田蚡任相,一次奏事,坐談竟日,薦舉升遷的官員,甚至有從平民直接任職級二千石的高級官僚的,使皇帝的用人權力受到侵犯。漢武帝終於表露出內心的不滿。
漢武帝成年,親自主持政務之後,有意改變丞相位尊而權重的傳統。他曾經有設置左右二丞相的意圖。征和二年(前91),他任命劉屈氂為左丞相,頒布詔書,宣布分丞相官署為兩府,以期待天下遠方合適的人選。這一後來未曾實行的分設左右丞相的設想,其主要出發點顯然是為了分弱相權。漢武帝還特意從身份低微的士人中破格選用人才,擔任參與國家政治中樞主要決策的侍中、常侍、給事中等職,讓他們能夠出入宮禁,隨侍左右,顧問應對,參議要政。這些成為近臣的官員,身份相當於皇帝的賓客和幕僚。皇帝親自任命和直接指揮的高級將領,也往往參議機要。大司馬大將軍衛青、大司馬驃騎將軍霍去病等,權勢都超過丞相,又兼以“侍中”之職,具有了參與宮廷重要決策的特殊地位。於是,和屬於丞相、御史大夫和九卿所構成的官僚機構“外朝”相對應的“中朝”得以形成。
“中朝”又稱“內朝”,由皇帝左右親信的近臣所構成。重要政事,“中朝”在宮廷之內就先自作出了決策。尚書,本來是皇帝身邊掌管文書的官員。“中朝”形成之後,尚書的地位日益重要。尚書和一般僅僅參與宮廷議政的官員不同,由於既有官署、官屬,又有具體的職司,作為皇帝的秘書機構,在“中朝”逐漸居於核心地位。
漢代制度,地方官每年定期將管轄區域內的戶口、生產、賦稅、治安、司法等情形編造文書,逐級上報朝廷,稱作“上計”。上級對下級的政績進行考察考核,以為評定等級,決定升降賞罰的標準,稱作“考課”。主管郡國“上計”和“考課”,並且根據官吏的政績,奏行賞罰,是丞相的主要職責之一。然而在漢武帝時代,卻有皇帝親自接受“上計”的情形。《漢書·武帝紀》記載,元封五年(前106)春三月,漢武帝曾經東巡至於泰山,接受諸侯王列侯朝賀,“受郡國計”。太初元年(前104),又曾經“受計於甘泉”。漢武帝直接“受計”,說明當時他已經牢牢把握了對各地諸郡國的控制權。
漢武帝在位時,曾經頻繁任免丞相。他在位54年間,先後用相13人,平均任職時間只有415年。其中衛綰漢景帝時即任相,漢武帝任命的丞相計12人。除田千秋繼續在漢昭帝時代擔任丞相而外,其餘11人中,3人在任上去世(其中田蚡精神錯亂致死,也不屬於正常死亡),3人被免職,2人有罪自殺,3人下獄處死。自殺及下獄死的丞相有:
李蔡,任職2年,有罪自殺;
嚴青翟,任職2年又10月,有罪自殺;
趙周,任職2年又7月,下獄死;
公孫賀,任職11年又3月,下獄死;
劉屈氂,任職1年又2月,下獄腰斬。
加上竇嬰免職後棄市,以及田蚡非正常死亡的特殊情形,政府高層官員受到嚴厲處置數量如此之多,密度如此之大,在歷史上是空前的。由於丞相責任重大,又有伴君如伴虎的危險,公孫賀在初拜丞相時竟然不受印綬。他叩頭涕泣,向漢武帝哀告:臣出身邊鄙,以從軍參戰鞍馬騎射而為官,才能實在不能勝任宰相之職。漢武帝和身邊諸臣竟然都為之感動落淚。漢武帝吩咐道:“扶起丞相!”公孫賀不肯起,武帝起身逕自離去,公孫賀於是不得不就任。他是看到公孫弘之後李蔡、嚴青翟、趙周三人都是相繼因罪處死,石慶雖以謙謹得終老,然而也多次遭到漢武帝言辭斥責,於是憂心忡忡。左右侍從問他,為什麼不肯就職,他說:主上賢明,臣下不足以適應,所以擔心承負重責。我從此算是完了!
公孫賀是漢武帝當政時丞相在職時間最長的一位,有11年多,但是也是命運最悲慘的一位,最後竟然全家都被處死。公孫賀的夫人衛君孺,是衛子夫的姐姐。公孫賀的命運,也和衛皇后色衰,衛氏家族勢力敗落有關。
漢武帝70歲去世,當時劉弗陵7歲。也就是說,漢武帝大約在63歲時,生了劉弗陵。
漢武帝從即位到去世共換了十三位丞相。其中有五位基本上屬於正常免職和正常死亡;有七位屬於不正常死亡;一位是武帝死後託孤留任的。丞相處於當時政治生活的中心,武帝與丞相的關係,反映了他恩威並用的堅毅、果斷而又嚴酷的性格。
十二個丞相
自漢初以來,繼承秦制,丞相有相當大的權力。漢高祖劉邦和漢惠帝劉盈分別以第一代功臣中功次居於前列的蕭何和曹參為丞相,丞相位望曾經盛極一時。《漢書·百官公卿表上》說:丞相的職能,是“掌丞天子助理萬機”。當時的丞相,實際上是朝廷掌握行政實權的總理大臣。漢景帝時,竇太后期望封皇后的哥哥王信為侯,漢景帝表示:請允許我和丞相商量商量。於是與丞相周亞夫商議,周亞夫以高帝劉邦“非有功,不得侯”的預先約定予以堅定的拒絕。漢景帝默然而有沮喪之色,無可奈何。最終等到周亞夫去世之後,王信才得以封侯。可見當時相權之重。
《史記·魏其武安侯列傳》記載,漢武帝初年,田蚡任相,一次奏事,坐談竟日,薦舉升遷的官員,甚至有從平民直接任職級二千石的高級官僚的,使皇帝的用人權力受到侵犯。漢武帝終於表露出內心的不滿。
漢武帝成年,親自主持政務之後,有意改變丞相位尊而權重的傳統。他曾經有設置左右二丞相的意圖。征和二年(前91),他任命劉屈氂為左丞相,頒布詔書,宣布分丞相官署為兩府,以期待天下遠方合適的人選。這一後來未曾實行的分設左右丞相的設想,其主要出發點顯然是為了分弱相權。漢武帝還特意從身份低微的士人中破格選用人才,擔任參與國家政治中樞主要決策的侍中、常侍、給事中等職,讓他們能夠出入宮禁,隨侍左右,顧問應對,參議要政。這些成為近臣的官員,身份相當於皇帝的賓客和幕僚。皇帝親自任命和直接指揮的高級將領,也往往參議機要。大司馬大將軍衛青、大司馬驃騎將軍霍去病等,權勢都超過丞相,又兼以“侍中”之職,具有了參與宮廷重要決策的特殊地位。於是,和屬於丞相、御史大夫和九卿所構成的官僚機構“外朝”相對應的“中朝”得以形成。
“中朝”又稱“內朝”,由皇帝左右親信的近臣所構成。重要政事,“中朝”在宮廷之內就先自作出了決策。尚書,本來是皇帝身邊掌管文書的官員。“中朝”形成之後,尚書的地位日益重要。尚書和一般僅僅參與宮廷議政的官員不同,由於既有官署、官屬,又有具體的職司,作為皇帝的秘書機構,在“中朝”逐漸居於核心地位。
漢代制度,地方官每年定期將管轄區域內的戶口、生產、賦稅、治安、司法等情形編造文書,逐級上報朝廷,稱作“上計”。上級對下級的政績進行考察考核,以為評定等級,決定升降賞罰的標準,稱作“考課”。主管郡國“上計”和“考課”,並且根據官吏的政績,奏行賞罰,是丞相的主要職責之一。然而在漢武帝時代,卻有皇帝親自接受“上計”的情形。《漢書·武帝紀》記載,元封五年(前106)春三月,漢武帝曾經東巡至於泰山,接受諸侯王列侯朝賀,“受郡國計”。太初元年(前104),又曾經“受計於甘泉”。漢武帝直接“受計”,說明當時他已經牢牢把握了對各地諸郡國的控制權。
漢武帝在位時,曾經頻繁任免丞相。他在位54年間,先後用相13人,平均任職時間只有415年。其中衛綰漢景帝時即任相,漢武帝任命的丞相計12人。除田千秋繼續在漢昭帝時代擔任丞相而外,其餘11人中,3人在任上去世(其中田蚡精神錯亂致死,也不屬於正常死亡),3人被免職,2人有罪自殺,3人下獄處死。自殺及下獄死的丞相有:
李蔡,任職2年,有罪自殺;
嚴青翟,任職2年又10月,有罪自殺;
趙周,任職2年又7月,下獄死;
公孫賀,任職11年又3月,下獄死;
劉屈氂,任職1年又2月,下獄腰斬。
加上竇嬰免職後棄市,以及田蚡非正常死亡的特殊情形,政府高層官員受到嚴厲處置數量如此之多,密度如此之大,在歷史上是空前的。由於丞相責任重大,又有伴君如伴虎的危險,公孫賀在初拜丞相時竟然不受印綬。他叩頭涕泣,向漢武帝哀告:臣出身邊鄙,以從軍參戰鞍馬騎射而為官,才能實在不能勝任宰相之職。漢武帝和身邊諸臣竟然都為之感動落淚。漢武帝吩咐道:“扶起丞相!”公孫賀不肯起,武帝起身逕自離去,公孫賀於是不得不就任。他是看到公孫弘之後李蔡、嚴青翟、趙周三人都是相繼因罪處死,石慶雖以謙謹得終老,然而也多次遭到漢武帝言辭斥責,於是憂心忡忡。左右侍從問他,為什麼不肯就職,他說:主上賢明,臣下不足以適應,所以擔心承負重責。我從此算是完了!
公孫賀是漢武帝當政時丞相在職時間最長的一位,有11年多,但是也是命運最悲慘的一位,最後竟然全家都被處死。公孫賀的夫人衛君孺,是衛子夫的姐姐。公孫賀的命運,也和衛皇后色衰,衛氏家族勢力敗落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