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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耳其共和國從奧斯曼帝國繼承的農業表現為兩個方面的特徵:一是地產之非轉讓性的法律規定導致小農經濟的統治地位,家庭構成農業生產的基本單位;二是農業生產在安納托利亞長期表現為明顯的自給性和封閉性,城市化和國際化是推動農產品市場化的主要因素,市場化的程度取決於是否靠近都市和港口以及是否具備便利的交通。

  土耳其共和國成立初期,鼓勵農業生產的重要舉措是廢除什一稅,政府財政收入因此減少近1/3,而農民境況因此得到了改善。1924年,土耳其政府設立農業部,增加農業投入,推廣現代農業技術,引進農業機械,補貼進口拖拉機約2 000台,鼓勵開墾荒地,擴大耕作面積,改良農作物品種,引進茶和甜菜等新作物,規範土地租佃關係。農業銀行發放的農業貸款,1924年為1 700萬里拉,1930年增至3 600萬里拉。1929年,政府建立農村信用合作社體系,下設570餘家農村信用合作社,旨在滿足鄉村農業的信貸需要。與此同時,政府投資修建公路和鐵路,為農產品出口提供便利的條件。

  耕地面積的擴大和農作物產量的提高是農業進步的重要標誌,而政府的鼓勵措施產生了良好的效果。在安納托利亞高原,耕地所占的比例從1917年的4.86%增至1924年的10.2%,至1940年上升為12.25%。1923—1929年,農作物產量增長115%,包括馬鈴薯、甜菜、棉花、菸草和乾果在內的經濟作物增長幅度尤為明顯。其中,棉花年產值從1914年到1924年增長18%,1927年再度增長15%,菸草年產值1927年達到7 000萬公斤,伊茲密爾周邊的無花果產量從1923年的2 050萬公斤增至1928年的3 200萬公斤。1923—1929年,農產品的年均出口率為20%;1927年,土耳其的棉花出口率達到41%,菸草出口率達到62%,葡萄乾的出口率達到40%,榛子的出口率達到75%。1929—1933年世界經濟危機期間,農產品市場急劇萎縮,對土耳其農業產生了嚴重的負面影響,土耳其5項主要出口農產品的國際市場價格,棉花下跌48%,榛子下跌73%,無花果下跌52%,葡萄乾下跌43%,菸草下跌50%。

  20世紀30年代,土耳其政府實行國家主義和進口替代型經濟政策(ISI),導致農作物種植結構發生改變,經濟作物逐漸讓位於糧食作物。1934—1941年,穀物種植面積從655萬公頃增至820萬公頃,蔬菜種植面積從41萬公頃增至43萬公頃,棉花種植面積從25萬公頃增至33萬公頃,馬鈴薯種植面積從5.5萬公頃增至7.3萬公頃。1927—1940年,小麥產量增長205%,大麥產量增長260%,玉米產量增長482%。隨著錫瓦斯—薩姆森(Sivas-Samson)鐵路的開通,埃爾祖魯姆省的穀物產量從1934年的78 000噸增至1938年的372 000噸,卡爾斯省的穀物產量從1934年的67 000噸增至1938年的264 000噸。政府向農民支付高於市場的收購價格,鼓勵農民種植穀物。20世紀20年代,土耳其糧食的20%需要依靠進口。土耳其自20世紀30年代初停止從國外進口糧食,30年代後期甚至開始出口糧食。

  土地改革是中東諸國現代化進程中的普遍現象,土耳其共和國也不例外。土耳其政府聲稱:農民是國家的主人,進而以農民的保護者自居。在此基礎上,凱末爾強調:“首先,必須使我國不再存在沒有土地的農民。比這更要緊的是制定一項法令,阻止土地的兼併,使土地的大小足以養活農民一家。有必要按土地的肥沃程度和地區內人口的密集程度對土地擁有的數量實行限制。”[2]凱末爾時代的土地改革,主要是有償分配國有土地和移民過程中出現的無主土地,涉及範圍相對有限。1924年,政府向來自巴爾幹地區的農業移民出售國有土地100萬公頃。1927—1929年,政府向無地農民分配國有土地73萬公頃。1934—1938年,政府向無地農民分配國有土地150萬公頃。根據20世紀30年代的統計數字,地產超過500公頃的大地產主418戶,占農戶總數的0.02%,占有耕地640萬公頃,占全部耕地的3.7%;地產50—500公頃的中等地產主5 764戶,占農戶總數的0.23%,占有耕地1 720萬公頃,占全部耕地的9.96%;地產不足50公頃的農民249萬戶,占農戶總數的99.75%,占有耕地1.49億公頃,占全部耕地的86.34%。大地產包括兩種類型:一種是實行傳統的分成制和分散經營的大地產,主要分布在東部內陸的落後地區;另一種是商業化經營和出口型的大地產,主要分布在愛琴海和地中海地區。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時,仍有300萬農戶缺乏足夠的土地,按照分成制的傳統方式租種土地。

  凱末爾主義的廣泛實踐,導致土耳其的城市社會在諸多方面發生變化,官員、知識分子和企業主階層逐漸成為新政權的重要社會基礎。然而,凱末爾時代土耳其的現代化實踐主要局限於城市的範圍,惠及鄉村的改革舉措甚少。以現代化重要內容之一的電氣化為例:1923—1943年,發電量增長10倍,然而電力供應僅僅覆蓋城市地區;直到1953年,在全國約4萬個村落中,通電的村落寥寥無幾。另一方面,凱末爾時代,政府直接控制鄉村和農民;憲兵和稅吏遍布各地,成為農民憎恨的對象。約占總人口80%的鄉村農民,生活境況以及衛生條件和教育水平沒有得到明顯的改善,依舊沿襲傳統的習俗。在土耳其鄉村,傳統宗教服飾原本並不多見,婦女頭戴面紗也不流行,識文斷字者則寥若晨星,凱末爾主義世俗化改革的諸多舉措對於鄉村生活並無明顯影響。凱末爾時代頒布的新法律禁止一夫多妻制,然而一夫多妻的現象在土耳其鄉村屢見不鮮。20世紀30年代,政府試圖在鄉村推廣世俗教育。然而,在土耳其共和國全部4萬個自然村中,只有5 000個自然村建立世俗學校。新建的世俗學校大都規模較小,往往是每所學校只有一名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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