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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1953年到1956年,起碼有50枚這種不尋常的飛彈被發射出去,而且這些發射都是在極其保密的情況下進行的。它們都達到了預定的要求,而且整個計劃看來頗有發展前途,但是,造價卻比最初的估計高出了3到4倍,並且美國陸軍對在戰場上能否操作這種怪物也產生了懷疑,於是,這個項目被無可奈何地放棄了。
“標槍”(Dart)是美國在50年代初期發展的另一種飛彈,由於這是一種十分普通並且在尺寸和性能方面跟法國的SS11十分相近的飛彈,因此,在SS11問世前的1到2年內,被放棄了。美國還有一種看起來更有可能獲得成功的項目,這就是“弩箭”(Arbalist)式反坦克飛彈,它是道格拉斯飛機公司的產品。發展“弩箭”的目的,是想克服所有“巴祖卡”型火箭筒固有的缺點,這就是,由於初速比較低,因此迫使射手在對運動目標射擊時,必須移動瞄準點,而且必須時刻知道從陣地到目標的精確距離。道格拉斯公司建議研製的是一種超速火箭,帶有碳化鎢彈芯戰鬥部,利用動能對裝甲進行貫穿。彈體上不安尾翼,僅在尾部安有一個空心的長管。先後共發射過30發試驗彈。如果一些技術上的難點能被克服,那麼,這種概念會被證明是完全可行的。由於具有5000 ft/s(1524 m/s)的初速,因此,它的侵徹威力十分出色,而飛行400 yd(365.6 m)所需要的時間,也就是一瞬間,這也就意味著幾乎可以把運動目標作為靜止目標看待。但是,這種驚人的初速同樣也能把飛彈飛離發射管時的微小的誤差進行驚人地放大,結果很少能夠按照預定彈道精確飛行,有相當一部分射彈偏離彈道的程度非常厲害,結果全都跑出了射程區域之外。第二個問題是噪聲。道格拉斯公司建議,發射管的方向,利用射手的肩部進行控制,為了保證發射時的穩定性,採用了一個輕型三腳架。然而,發射時火箭產生的噪聲和衝擊波非常可怕,以致在離火箭幾英尺之內,沒有人能倖存下來。正是由於這一點,最後將“弩箭”置入了死地。可惜,一種頗有前途的武器,就這樣遭到了夭折的命運。
50年代後期,在英國曾經出現過一種更加離奇、但卻得到英國國防部推崇的建議,這就是以令人費解的“桔黃色的威廉”(Orange William)命名的那種武器。——這是一個在反坦克飛彈發展方面百花齊放的年代,但其中的幾乎全部,都註定要成為財政拮据的犧牲品,大家或許還記得,“蘭光”(B1ue Streak)是一種核飛彈,“蘭水”(B1ue Watter)是一種戰術飛彈,而“桔黃色的威廉”也並不完全是一種步兵用武器,它更適用於裝甲部隊。從實質上說,它是一種雙人控制的飛彈。有關它的配置情況大體如下:飛彈外形大而普通,彈體上有十字尾翼,它從位於前沿後方2000 yb(182.8 m)以外的發射車上發射,而在另一輛緊靠前沿配置的車子內,坐著2名飛彈控制手,一名觀察後方,一名觀察前方,後者能夠看到目標。當前視控制手要求射擊時,他就呼喚發射車,發射車即發射一發飛彈。通過一個複雜的控制程序,飛彈可以自行飛達控制車的上方——這個動作要求要有可供兩部車子判讀的精確地圖——當飛彈接近控制車時,後視控制手利用瞄準鏡捕捉住飛彈,並利用無線電將飛彈導入軌道,此時,飛彈即開始向目標方向飛行。在飛彈飛過控制手的頭頂時,後視控制手須將對飛彈的控制轉交給前視控制手,並且一直要等到飛彈在前視控制手的視野中出現為止。後者發現飛彈後(如果他能做到這一點的話),即利用紅外裝置跟蹤飛彈,並將飛彈導向目標——當然,這要以目標仍在原地為條件。如果不是這樣,那麼,這位前視控制手,或者是趕快尋找其它目標,當然動作必須非常快,或者是讓這枚巨大而昴貴的飛彈,在遠飛一段距離後,白白損毀掉。整個方案令人難以置信的複雜,而整個動作對兩個配置在相距1 mi(1.61 km)之遙,並且只能用無線電進行聯絡的車組的協同動作的依賴性,也已達到令人無法接受的程度。幸運的是,由於英國債台高築,結果,“桔黃色的威廉”,還未來得及著手準備,就被取消了。
第十章 未來
坦克是各種口徑火炮的易於捕獲的獵物。
—— 魯登道夫 1918年
預卜未來,似乎只是吉普賽人和星占學家們的一種專長,那些企圖在這方面進行嘗試的軍事著作家們,通常都是以在1、2年後被弄得面紅耳亦而結束。但根據反坦克作戰這一主題的要求,人們又不得不透過未來這層帷幕,來展望一下當前的發展趨勢可能會把我們引向何處。我們在這裡所採用的方法,是考慮我們的對立面——坦克。正象其它任何矛盾著的事物一樣,未來坦克及其性能的發展,同樣也將考慮反坦克武器。首先,使我們產生的第一個印象,是坦克隨年代的變化不大,除了如同在其它武器領域內也曾出現過的個別情況外,坦克的發展,總的來說是循序漸進的。幾十年來,坦克的外形、動力系統及其所使用的進攻性武器,都沒有發生根本性的變化。1輛1939年生產的坦克,跟1輛70年代生產的坦克,以外表來看非常相近,而其各個組件所採用的原理也幾乎相同。
究其原因,也並不困難。首先,坦克是一種昂貴的武器,以致人們在發展時,就指望它能在部隊服役15年甚至更長的時間。因此,儘管在發展每一種換代型號時總力求使其具有儘可能高的先進性,但實際上,這種先進性決不會超出可以達到和合理的範圍。換句話說,坦克設計師通常總是設法對一種好的沒計加以改進,而對過份新穎的方案則取慎重態度。其結果是,跟軍事裝備的其它領域比較,坦克在設計上可能表現有更大的保守性。人們只要注意一下蘇聯T-34坦克系列,就會明顯地發現這種情況;而英國“奇伏坦”坦克系列的演變,則是又一個明顯的例子。根據這個理由,人們可以有相當把握地認為,起碼在今後的20年以內,坦克將不會跟目前的型號有重大的區別。它們的運動速度將會比目前的坦克快,甚至非常之快,但速度的提高也有其一定的限度。在這種速度下,一輛重達數十噸的坦克必須在越野行駛時能夠保持完整無損,同時,還必須保證使車組乘員保持清醒的頭腦。為了鑑定摩托車所能承受的衝擊能力,唯一的辦法,就是騎著摩托車進行越野駕駛,如果駕駛者是坐在鋼殼子裡而不是站在腳踏板上,那麼,駕駛者本身也將會受到同樣的衝擊。坦克的裝甲將會得到改善,為了在猛烈的火力下求得生存,這是理所當然的。但現有裝甲的改進似乎已經接近極限,如果設計師們希望獲得較大幅度的進展,那麼,他就必須設法另闢溪徑。一種可能的方案,是減小坦克外廓尺寸,較小的外廓和較高的速度結合之後,就會使坦克更難於被發現和被命中。這是這種方案的優勢所在,但一輛小型坦克不能攜帶1門大口徑火炮。而在若干年之內,坦克將會繼續沿用火炮。因此,坦克小型化,看來未必是一種十分有利的方案。坦克裝甲有可能用新型金屬材料製造,鈦便是其中之一,這些材料都非常好,其效能也比鋼高,但這些材料的生產成本極高,而且又難於焊接和機加。更何況1輛現代化坦克通常需要很多噸的裝甲材料。
“標槍”(Dart)是美國在50年代初期發展的另一種飛彈,由於這是一種十分普通並且在尺寸和性能方面跟法國的SS11十分相近的飛彈,因此,在SS11問世前的1到2年內,被放棄了。美國還有一種看起來更有可能獲得成功的項目,這就是“弩箭”(Arbalist)式反坦克飛彈,它是道格拉斯飛機公司的產品。發展“弩箭”的目的,是想克服所有“巴祖卡”型火箭筒固有的缺點,這就是,由於初速比較低,因此迫使射手在對運動目標射擊時,必須移動瞄準點,而且必須時刻知道從陣地到目標的精確距離。道格拉斯公司建議研製的是一種超速火箭,帶有碳化鎢彈芯戰鬥部,利用動能對裝甲進行貫穿。彈體上不安尾翼,僅在尾部安有一個空心的長管。先後共發射過30發試驗彈。如果一些技術上的難點能被克服,那麼,這種概念會被證明是完全可行的。由於具有5000 ft/s(1524 m/s)的初速,因此,它的侵徹威力十分出色,而飛行400 yd(365.6 m)所需要的時間,也就是一瞬間,這也就意味著幾乎可以把運動目標作為靜止目標看待。但是,這種驚人的初速同樣也能把飛彈飛離發射管時的微小的誤差進行驚人地放大,結果很少能夠按照預定彈道精確飛行,有相當一部分射彈偏離彈道的程度非常厲害,結果全都跑出了射程區域之外。第二個問題是噪聲。道格拉斯公司建議,發射管的方向,利用射手的肩部進行控制,為了保證發射時的穩定性,採用了一個輕型三腳架。然而,發射時火箭產生的噪聲和衝擊波非常可怕,以致在離火箭幾英尺之內,沒有人能倖存下來。正是由於這一點,最後將“弩箭”置入了死地。可惜,一種頗有前途的武器,就這樣遭到了夭折的命運。
50年代後期,在英國曾經出現過一種更加離奇、但卻得到英國國防部推崇的建議,這就是以令人費解的“桔黃色的威廉”(Orange William)命名的那種武器。——這是一個在反坦克飛彈發展方面百花齊放的年代,但其中的幾乎全部,都註定要成為財政拮据的犧牲品,大家或許還記得,“蘭光”(B1ue Streak)是一種核飛彈,“蘭水”(B1ue Watter)是一種戰術飛彈,而“桔黃色的威廉”也並不完全是一種步兵用武器,它更適用於裝甲部隊。從實質上說,它是一種雙人控制的飛彈。有關它的配置情況大體如下:飛彈外形大而普通,彈體上有十字尾翼,它從位於前沿後方2000 yb(182.8 m)以外的發射車上發射,而在另一輛緊靠前沿配置的車子內,坐著2名飛彈控制手,一名觀察後方,一名觀察前方,後者能夠看到目標。當前視控制手要求射擊時,他就呼喚發射車,發射車即發射一發飛彈。通過一個複雜的控制程序,飛彈可以自行飛達控制車的上方——這個動作要求要有可供兩部車子判讀的精確地圖——當飛彈接近控制車時,後視控制手利用瞄準鏡捕捉住飛彈,並利用無線電將飛彈導入軌道,此時,飛彈即開始向目標方向飛行。在飛彈飛過控制手的頭頂時,後視控制手須將對飛彈的控制轉交給前視控制手,並且一直要等到飛彈在前視控制手的視野中出現為止。後者發現飛彈後(如果他能做到這一點的話),即利用紅外裝置跟蹤飛彈,並將飛彈導向目標——當然,這要以目標仍在原地為條件。如果不是這樣,那麼,這位前視控制手,或者是趕快尋找其它目標,當然動作必須非常快,或者是讓這枚巨大而昴貴的飛彈,在遠飛一段距離後,白白損毀掉。整個方案令人難以置信的複雜,而整個動作對兩個配置在相距1 mi(1.61 km)之遙,並且只能用無線電進行聯絡的車組的協同動作的依賴性,也已達到令人無法接受的程度。幸運的是,由於英國債台高築,結果,“桔黃色的威廉”,還未來得及著手準備,就被取消了。
第十章 未來
坦克是各種口徑火炮的易於捕獲的獵物。
—— 魯登道夫 1918年
預卜未來,似乎只是吉普賽人和星占學家們的一種專長,那些企圖在這方面進行嘗試的軍事著作家們,通常都是以在1、2年後被弄得面紅耳亦而結束。但根據反坦克作戰這一主題的要求,人們又不得不透過未來這層帷幕,來展望一下當前的發展趨勢可能會把我們引向何處。我們在這裡所採用的方法,是考慮我們的對立面——坦克。正象其它任何矛盾著的事物一樣,未來坦克及其性能的發展,同樣也將考慮反坦克武器。首先,使我們產生的第一個印象,是坦克隨年代的變化不大,除了如同在其它武器領域內也曾出現過的個別情況外,坦克的發展,總的來說是循序漸進的。幾十年來,坦克的外形、動力系統及其所使用的進攻性武器,都沒有發生根本性的變化。1輛1939年生產的坦克,跟1輛70年代生產的坦克,以外表來看非常相近,而其各個組件所採用的原理也幾乎相同。
究其原因,也並不困難。首先,坦克是一種昂貴的武器,以致人們在發展時,就指望它能在部隊服役15年甚至更長的時間。因此,儘管在發展每一種換代型號時總力求使其具有儘可能高的先進性,但實際上,這種先進性決不會超出可以達到和合理的範圍。換句話說,坦克設計師通常總是設法對一種好的沒計加以改進,而對過份新穎的方案則取慎重態度。其結果是,跟軍事裝備的其它領域比較,坦克在設計上可能表現有更大的保守性。人們只要注意一下蘇聯T-34坦克系列,就會明顯地發現這種情況;而英國“奇伏坦”坦克系列的演變,則是又一個明顯的例子。根據這個理由,人們可以有相當把握地認為,起碼在今後的20年以內,坦克將不會跟目前的型號有重大的區別。它們的運動速度將會比目前的坦克快,甚至非常之快,但速度的提高也有其一定的限度。在這種速度下,一輛重達數十噸的坦克必須在越野行駛時能夠保持完整無損,同時,還必須保證使車組乘員保持清醒的頭腦。為了鑑定摩托車所能承受的衝擊能力,唯一的辦法,就是騎著摩托車進行越野駕駛,如果駕駛者是坐在鋼殼子裡而不是站在腳踏板上,那麼,駕駛者本身也將會受到同樣的衝擊。坦克的裝甲將會得到改善,為了在猛烈的火力下求得生存,這是理所當然的。但現有裝甲的改進似乎已經接近極限,如果設計師們希望獲得較大幅度的進展,那麼,他就必須設法另闢溪徑。一種可能的方案,是減小坦克外廓尺寸,較小的外廓和較高的速度結合之後,就會使坦克更難於被發現和被命中。這是這種方案的優勢所在,但一輛小型坦克不能攜帶1門大口徑火炮。而在若干年之內,坦克將會繼續沿用火炮。因此,坦克小型化,看來未必是一種十分有利的方案。坦克裝甲有可能用新型金屬材料製造,鈦便是其中之一,這些材料都非常好,其效能也比鋼高,但這些材料的生產成本極高,而且又難於焊接和機加。更何況1輛現代化坦克通常需要很多噸的裝甲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