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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價格鎖定原則包括雙重鎖定:德國用實力和武力保證各國石油能賣到10馬克,其中8馬克交給輸出國,2馬克上交歐盟(作為歐洲統稅收支付行政與軍事費用),在正常情況下,各國按本國實際經濟上報石油需求,由石油基金進行統一配給,價格事先都明確,這是第一重鎖定——單純的價格鎖定。

  背後隱含的第二重鎖定是市場鎖定:歐洲各國必須向OPF購買原油,而OPF必須首先保證滿足歐洲國家需求後才允許對外出口。在OPF產油國確定的當年原油配額銷售完之前,歐洲各國不允許進口其他地區原油,如堅決要求進口,則差額部分作為歐盟收益補充上繳。

  這是針對美國石油產業特意制定的規則,非常致命。美國作為傳統石油輸出大國,在戰前和平時期經常以1.5-2美元一桶的價格傾銷石油(戰前1美元等於2.5-3馬克,現在黑市上1美元只能換到2.1-2.2馬克),德國確定的8馬克價格已超過戰前美國石油輸出的平均價格不少,難保美國不搞低價傾銷衝擊。但在這套體系下就對不起了——即便某個歐洲國家能用5馬克價格買到美國石油,也必須向歐盟繳納3馬克特別關稅和2馬克歐盟稅,將價格維持在10馬克,考慮到從美國運油的實際成本,這樣一來就堵死了廉價石油的衝擊,也堵住了美國石油工業對歐洲傾銷的大門——輸出國們舉雙手贊成。

  當然也可能出現相反情況,如世界石油市場價格已上漲到超過10馬克,各輸出國也必須按規定價格賣給歐洲,在未滿足歐洲配給前,OPF也不得出口,即所謂的雙向市場鎖定原則,將歐盟經濟與OPF牢牢鎖在一起。

  德國也人性化地確定了漲價原則——除非輸出國本身反對調價,或輸入國同意漲價更多,否則自1945年起,每3年石油價格自動上漲1馬克,構成按8:2比例保持不變。既讓輸出國後續能看到收益增加,也讓輸入國知道後續上漲的價格有序確定,可統籌安排國民經濟運轉。

  和平時期世界原油售價基本維持在5馬克左右,德國現在定8馬克就讓中東各國利益得到了保證,因此他們全部都拍著胸脯保證贊同該體系。

  霍夫曼對此有著不一樣的理解,雖然石油在後世用美元標價一路瘋漲,但那更多是美元貶值緣故,他所在時代原油基準價經常在60美元/桶徘徊的價格,相當於二十分之一盎司黃金售價,在1945年代,一盎司黃金本身只要35美元,二十分之一價格也就是大約1.75美元/桶,中樞價值確定並不遙遠。

  在面對非歐盟國家控制市場時,OPF可以自由將配額以外的原油進行市場定價銷售——但這種空間只是理論上的,到目前為止,歐洲、非洲、中東已納入統一體系;南美以拉普拉塔集團為首的各國表態將贊同歐盟體系,能實現原油自由貿易的只有北美和遠東市場。

  而日本在獲悉德國石油4原則後,馬上就看明白了「統制經濟」的玩法,同樣依樣畫葫蘆搞了遠東石油4原則——除遠東原油用日元標價外,其餘差不多都採取和德國一樣的策略。雖然日本控制的原油產量不過1100萬噸,還不到OPF產量的四分之一,但在遠東,目前也只有日本一個原油需求大戶,相對而言比歐洲更容易控制。

  剩下兩個主要石油生產國便要傻眼了:美國擁有1億多噸原油產量,北美根本消耗不掉;東俄擁有1000多萬噸產量,同樣擠入不了主流市場。用施佩爾的話說:打仗的時候恨不得之際石油越多越好、和自己搶油的人越少越好,和平時候才明白產油多只能是負擔,需求越大才越好!

  這種以需定產的統制經濟模式有一個缺陷:無法自動調節供需間的缺口,過剩無法壓縮、短缺無法擴張。這時候就輪到第四個原則——總體平衡原則上場,德國發揮最後穩定器作用進行反周期調節:配額產量過剩時,德國保證以不低於6馬克/桶價格進行收儲,配額產量緊缺時,德國保證以不高於10馬克進行拋售(以上售價均不含歐盟稅)。

  本來施佩爾將1945年產量配額定為4500萬噸,1946年定5000萬噸,1947年定為5600萬噸,但霍夫曼認為他低估了實際需求,強烈建議將1946年規模擴大到6500萬噸,1947年定為7500萬噸,雖然施佩爾不明白為什么元首這麼有信心一定能消耗這麼多,但架不住霍夫曼一句話:「不要擔心過剩,過剩收儲就好了嘛,即便多1000萬噸,也就是7000多萬桶的事情,不過5億馬克。」

  「可這樣也會加大國債壓力。」

  「怎麼會加大國債壓力?」霍夫曼大笑起來,半開玩笑半當真地說,「這么小的數字,多印些票子便收走了——不然搞石油馬克幹什麼?」

  施佩爾和眾人這才恍然大悟:戰爭期間元首堅持不用印鈔機解決問題,並不等於戰後不印鈔,適量注水是有益於整體經濟潤滑的。

  第005章 天翻地覆的12月(5)

  用略高於實際市場價格鎖定OPF組織原油同時拒絕美國、東俄等有可能更便宜的能源供應,著眼於世界霸權的德國在經濟上蒙受了一定的損失,但在政治上占了極大便宜,這筆帳是人人都會算的。

  不過其他歐洲各國利益無形中受到了部分損害,即便面上不說,心裡可能也有嘀咕,為擺平這件事,施佩爾和霍夫曼使出了渾身解數:

  首先是擴大石油基金持有人覆蓋範圍。石油基金最開始只是德國和中東產油國共同組建的投資公司,自成立後多次擴股,一開始只包括德國頭面人物和骨幹企業,後來又根據霍夫曼的聲明擴大覆蓋範圍至德國軍官和持勳章者,第三批開始擴大到義大利、法國、英國等權貴階層,第四批擴充到歐洲軸心陣營的頂尖人物,最後才準備在適當時IPO公開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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