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年 12 月,又在柏林舉行了第一屆“德國人民代表大會”,西占區部分人士也 參加了大會,會議主張維護德國經濟和政治的統一,由所有政黨的代表組成 德國中央政府,會議還選出了以皮克為主席的常務委員會。

  1948 年 2 月 5 日,美英占領當局同德國有關部門協商後頒布了新的“雙 占區章程”,構築起未來國家結構的雛形。章程規定加強經濟委員會的立法 權,由其選舉產生的各管理部門主任組成“行政委員會”,行使政府職能, 另由每州派出 2 名代表組成“各州委員會”,按上院的方式參與立法。此外, 雙占區還成立了“德國高級法院”和“德國各州銀行”。 2 月 13 日,蘇軍 占領當局也宣布擴大蘇占區德國經濟委員會的權力。

  1948 年 2 月下旬至 6 月上旬,美、英、法、比、荷、盧 6 國在倫敦舉行 會議,具體商議成立西德政府事宜。會議決定:法占區併入雙占區,組成“三 聯占區”;在西占區實行幣制改革;召開西占區制憲會議;西占區參加“馬 歇爾計劃”;由倫敦會議參加國組成國際管制機構對魯爾區實行國際管制。 倫敦會議使德國走上了政治經濟全面分裂的道路。蘇占區立即進行反擊。1948

  年 3 月 17—18 日,蘇占區主持召開了第二屆德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選舉成

  立了有西占區代表參加的“德國人民委員會”作為全德代表機構。德國人民 委員會立即開始主持起草全德的憲法草案。同年 3 月 20 日,蘇聯宣布退出盟 國對德管制委員會,從而使管制委員會宣告結束。 3 月 30 日,蘇聯通知美 方:從 4 月 1 日起,蘇方將檢查所有通過蘇占區的美國人的證件,並檢查所 有貨運和除私人物品外的一切物品。同時,蘇聯還宣布實施為時 10 天的西占 區同柏林之間的交通限制。

  1948 年 6 月 18 日,西占區根據倫敦會議的決定實施幣制改革。規定從 6

  月 21 日起發行新的“德國馬克”(又稱“B 記馬克”),與原馬克的兌換率

  為 1:10。為應付最初的過渡期,規定每一個居民按人頭可以 1 比 1 的折合 率兌換 40—60 馬克,同時工資、房租、利息和養老金按 1 比 1 付給新幣,所 有銀行存款貶值到原價值的 6.5%,債券貶值到 10%。幣制改革有利於西占區 的經濟發展,但也加劇了東西占區間的分裂狀態。6 月 22 日,蘇聯決定在蘇 占區也實行幣制改革,發行加上特別印記的“D 記馬克”,以保護蘇占區經 濟不受西占區幣制改革的影響。新舊馬克的兌換比率也是 1:10,每個居民 按人頭可以 1 比 1 的折合率兌換 70 馬克,銀行存款在優待小存戶的原則下按 等級比率給予兌換。從 6 月 24 日起,蘇聯全面切斷西占區和柏林之間的水陸 交通,由此產生柏林危機。美英法對蘇占區和東柏林實行反封鎖,並用空運 來解決西柏林的供應問題。但雙方並無武裝衝突的決心,經過一系列會談, 終於 1949 年 5 月達成協議,取消一切封鎖。柏林危機雖然平息了,但德國的 分裂不可逆轉。

  1948 年 7 月,西方 3 國授權西占區德方人士起草西德憲法。為此,西占 區各州根據本州法律由議會進行代表選舉,組成全區的“議會委員會”,各 州總理會議成立了“憲法問題專家委員會”(簡稱“憲法會議”),共同負 責起草憲法。但德方人士堅持,由於立憲活動局限於西部領土,權限也受到

  戰勝國的限制,未來的憲法具有臨時性,因而應稱“基本法”。

  1949 年,德國正式走向分裂。6 月 23 日,西占區通過了《德意志聯邦共 和國基本法》(又稱《波恩憲法》)。8 月 14 日,西占區舉行聯邦議院選舉。

  78.5%的選民參加投票,結果,基民盟—基社盟獲得 31%的選票;社會民主黨 獲得 29.2%;自由民主黨獲得 11.9%;共產黨獲得 5.7%。9 月 15 日,聯邦政 府成立,20 日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宣告成立。蘇占區也於 1949 年 5 月 29—30 日召開第三屆德國人民代表大會,正式批准了同年 3 月經德國人民委員會通 過的憲法草案。10 月 7 日,德國人民委員會通過成立臨時議院的決議,並宣 布成立德意志民主共和國。兩個德國最終形成。

  第二節 德意志民主共和國概述 政治結構

  德意志民主共和國簡稱民主德國。因其處於德國東部,人們又稱之為東 德,最高權力機構是人民議院。1949 年 5 月 15—16 日,蘇占區舉行普選, 候選人名單由各政黨和群眾團體按商定的比例協商產生,其中統一社會黨占

  25%,基民盟和自民黨各占 15%,民主農民黨和國家民主黨各占 7.5%。1950

  年 10 月,民主德國舉行第一次人民議院選舉,98.53%的選民參加投票,其中

  99.72%贊成“民主德國全國陣線委員會”①提出的候選人名單。 除人民議院外,憲法規定成立“州聯議院”,參與立法工作,但僅擁有

  否決權。州聯議院的成員由各州議會選派。民德建國初期共有 5 個州,1952

  年 7 月,修改行政區劃,將 5 個州改組成直接受中央領導的 14 個專區和首都 東柏林區,專區以下設縣和鄉,州聯議院隨之解散。

  民主德國總統由人民議院和州聯議院選舉產生。第一任總統由統一社會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