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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方占領區在履行“非壟斷化”原則的問題上,前後做法也有變化。戰

  後初期,占領當局沒收了克虜伯、弗利克、羅希林等公司的所有企業,以及 魯爾的全部鋼鐵工業和法本工業公司。1945 年底和 1946 年 8 月,英國占領 當局又無視四大盟國共同管制德國工業的原則,把魯爾的煤礦和鋼鐵工業置 於自己的控制之下。以後,三個占領區成立了“清理委員會”,準備著手解 散銀行業、化學工業和重工業三大集中程度較高的行業中的康采恩和卡特 爾。然而,隨著西方國家改變對德政策,美國代表在盟國各管制機構里發起 了一場“什麼是壟斷組織?”的爭論。西方占領區實行“非壟斷化”的結果, 德意志銀行、德勒斯登銀行和商業銀行這三大銀行被分成 30 家銀行,鋼狄托 拉斯、克虜伯、西門子、蒂森、麥尼斯曼等康采恩進行了改組,即從中分出 一些新的股份公司,其中大部分股票仍保留在原業主手中。法本工業公司於

  1953 年被分散為赫希斯特染料公司、拜耳股份公司和巴登苯胺及蘇打公司, 但實際上這些公司之間聯繫仍很緊密。

  1946 年 9 月,美國占領當局頒布《關於向居民提供土地和關於土地改革》 的法令,翌年,英國當局發出《關於分配大土地所有主的土地》的指示。西 方占領區各地方當局根據有關指令制定了土改細則。然而,土改的結果,西 方占領區的大地產基本上未受觸動,1949 年,占總數 55%的農戶只占有 10.9% 的農業土地,占 0.7%的大農場卻擁有 29.7%的土地。

  在蘇占區,發展經濟是同經濟領域內實行社會主義改造結合在一起的。

  1945 年 7 月,區內即開始組建國營銀行網。同年 9 月,圖林根州開始接管一 切礦藏資源和礦山企業,以後其它各州也採取相應行動。10 月,蘇軍占領當 局沒收了納粹積極分子、戰犯、納粹國家和納粹黨組織的財產,翌年經公民 投票表決,這些財產轉歸德國地方政府所有。1947—1948 年,東歐人民民主 國家在蘇聯推動下,開始加快社會主義改造的步伐。1947 年 6 月,蘇占區在 統一社會黨的倡議下成立了“德國經濟委員會”,在蘇聯駐德軍事行政當局 領導下集中管理區內的經濟事務。在該委員會的管轄下,加快了國有化的進 程,私人經濟的生產和銷售逐步納入計劃經濟的軌道,商業和手工業方面的 合作經濟得到快速發展。

  1945 年 8 月,蘇占區頒布了土改法令。法令規定沒收戰犯和納粹黨與國 家擁有的土地,以及超過 100 公頃(即 250 英畝)土地的私人農莊。根據法 令,蘇占區共沒收約 11500 個莊園,合計土地 300 萬公頃。這些土地 1/3 交 由公用事業機關使用(後來在這些土地上辦起了 500 多個“人民農莊”), 其餘的按每人 5—8.5 公頃分配給 21 萬名農業工人和來自東方的移民,或者 分配給少地的農民。

  按照雅爾達會議和波茨坦會議的規定,德國應向同盟國賠償 200 億美 元。其中蘇聯的賠償要求,將以沒收蘇占區的資產和相應的德國國外投資予 以滿足,除此之外,蘇聯還可在西占區拆運 10%的機器設備作為賠償,再拆

  運 15%作為向西占區提供煤、糧、石油、木材等產品的交換物。美英和其他

  國家的賠償則以沒收西占區的財產和相應的德國國外資產予以滿足。 戰後初期,西占區付出的賠償金約合 51—64 億美元。1952 年以後,聯

  邦德國又向其它國家付出約 77 億美元的賠償費,以彌補 1933 年後納粹政權

  實行政治迫害所引起的損失。然而,西方占領區從 1946 年 5 月起,即以蘇占 區不提供食品和原料為藉口,停止向蘇聯提供拆遷的工廠設備。

  至 1948 年初,蘇聯從蘇占區拆走了 1900 家工廠,其中 1700 家是完整的

  工廠。但是,工業設備尤其是精密機械在拆遷過程中損失嚴重,到蘇聯重新 組裝後往往難以達到原有的生產水平。從 1946 年 6 月起,蘇聯政府開始採用 將賠償企業就地收歸蘇聯所有的辦法,將 213 家較大的工廠改組成蘇聯的股 份公司,這些企業約占蘇占區工業生產能力的 1/3。50 年代初,蘇聯股份公 司的財產逐漸被民主德國政府贖回。

  德國的分裂

  戰後德國由蘇美英法四國占領,但是,各占領國的社會政治制度不同, 四國占領當局把德國問題的處置納入本國戰略體系,盟國管制委員會形同虛 設,各占領區實際上形成了獨立的政治實體。1946 年秋,西占區部分州的政 府首腦提出由全德各州政府首腦組成“各州委員會”充當全德行政機構,以 避免分裂。而蘇占區自由民主黨和基民盟領袖主張由政黨和國民大會來決定 全德政府問題,西占區基民盟—基社盟同意蘇占區兩黨的建議,但西占區社 會民主黨領袖卻以蘇占區禁止社民黨活動為由,拒絕與統一社會黨合作。德 方的內部意見分歧進一步削弱了它對統一問題的影響力。就四大占領國的態 度而言,西方國家(尤其是美國)在不可能把全德納入資本主義體系的情況

  下,對德國東西兩部分的分治採取了積極主動的態度。

  1946 年 12 月 2 日,美英兩國合併占領區,成立“雙占區”,並聲明“兩 國政府的宗旨是要在 1949 年底以前為這片領土建立自給的經濟”。雙占區設 “經濟委員會”作為立法和行政機構。針對美英的舉措,蘇占區於 1947 年 6 月成立“德國經濟委員會”,在蘇聯駐軍當局領導下管理全區經濟事務。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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