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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4 年 7 月,該機構徵收的各種文物共 21903 件,其中繪畫 10980 幅,手工

  藝品 5825 件,雕像數百尊,17—18 世紀的家俱 2477 件。僅從法國擄掠的文 物就價值 10 億美元。這些文物中的精品歸納粹頭目私人占有,其餘分發給德 國各博物館。

  德國占領當局還以維持占領軍所需款項為由,向被占國家勒索占領費 用。據估計,整個大戰期間德國共搜刮到 600 多億馬克的占領費。其中法國 繳納近 300 億馬克,荷蘭 70 多億馬克,比利時近 50 億馬克,希臘近 40 億馬 克。據估算,納粹德國在占領區的掠奪總額至少 2000 億馬克,占戰時德國總 支出的 1/3。

  隨著戰爭規模的擴大,德國大批強勞動力被征入伍,軍需部門對勞力的 需求也日益增多,為了擺脫困境,納粹當局對占領區實行了大規模搶掠、搜 捕居民到德國充當勞工。1942 年 3 月,希特勒任命圖林根行政長官紹克爾兼 任“勞動力分配全權代表”從占領區,特別是波蘭和蘇聯,強征數百萬勞工。 在戰爭的最初階段,占領當局往往強迫占領區居民就地參加為德國戰爭經濟 服務的勞動,主要是修建防禦工事和軍事設施。從 1940 年春夏開始,實行了

  把東方占領區的勞動力強行運往德國的制度。在西歐占領區,表面上以自願 的原則招募工人到德國當勞工,然而真正“自願”去德國的工人還不到 20 萬。納粹當局還違反日內瓦公約,強迫戰俘從事同作戰直接有關的勞動,甚 至逼迫他們去給轟炸機裝炸彈、運送軍火或挖戰壕。勞工從事的是繁重的奴 隸式的勞動,生活條件卻非常惡劣,得到的糧食往往少於最低限度的需要。 據統計,戰時德國強征占領區勞工總數在 1000 萬左右。

  “最後解決猶太人問題”

  希特勒上台後,瘋狂迫害德國猶太人,公布剝奪猶太人公民資格的法令, 把猶太人趕出歐洲。在建立“歐洲新秩序”時期,納粹法西斯的反猶暴行進 一步升級,把國內的反猶排猶政策推行到廣大占領區。

  1939 年 10 月底,納粹政權在盧布林西南劃出一塊長 50 英里寬 60 英里 的地方作為“猶太人保留區”,打算把全歐的猶太人都趕入這塊居留地。後 因納粹政權內部爭權奪利,居留地內流行病叢生,被迫放棄。以後改為在各 占領區設立較小規模的保留區,其中一部分就設在中世紀猶太人隔離區的遺 址上。保留區名義上由“長老委員會”或“猶太人委員會”管理,實行猶太 人自治,實際上完全受黨衛隊控制。比較著名的保留區有“華沙猶太人隔離 區”和羅茲的猶太人區。“華沙猶太人隔離區”設在華沙市內,占地 6.5 平 方公里,四周用高牆隔離。最多時共居住 50 萬人。他們只有極少量食物和野 草湯維持生命,每天要為德國軍火工廠服苦役。自猶太人保留區建立後,德 國本土的猶太人也被趕往這些人間地獄。

  德國侵占北歐和西歐諸國後,當地大批猶太人開始逃亡,但大多沒能逃

  出納粹的魔掌。成千上萬的猶太人在遭到勒索和搶劫後,被押往東歐各地的 集中營。

  1940 年 6 月納粹在波蘭克拉科夫以西的偏僻小鎮奧斯維辛建立了集中

  營,該營規模逐漸擴大,直至下轄主營、比克瑙、布納三大區,共擁有 33 個小集中營。以後又在波蘭占領區建立特雷布林卡、馬依達內克、日爾根— 貝爾森等集中營,在捷克占領區建立特萊西恩施塔特集中營。隨著反猶政策 的升級,1941 年夏天起,占領區內很多集中營改造成“滅絕營”,設置了毒 氣室和焚屍爐。

  在增建集中營的同時,一部分納粹黨徒提出了“馬達加斯加計劃”。該

  計劃準備趁法國戰敗的機會,迫使它交出馬達加斯加島,然後將全部歐洲猶 太人遷入該島的猶太人保留區,在德國監督下從事奴隸性生產勞動。但是, 由於德國海運能力不足,該計劃未能實施。

  在入侵蘇聯的過程中,納粹當局使用了更野蠻的手段來對付蘇聯境內的 猶太人。黨衛隊組建了 A、B、C、D4 個“特別行動隊”,分別跟隨各集團軍 群進入蘇聯,大肆屠殺猶太人。每個“特別行動隊”擁有 500—1000 名成員, 主要由武裝黨衛隊員、治安警察、蓋世太保、刑事警察、黨衛隊保安處成員 組成。“特別行動隊”所到之處,很多地方成了“無猶太人區”。

  然而,這樣局部範圍的大肆殺戮還不能令納粹當局滿意。1941 年 7 月, 希特勒通過戈林正式提出了“最後解決猶太人問題”(簡稱“最後解決”) 的設想。中央保安局局長海德里希根據希特勒的設想制定了具體計劃,並於

  1942 年 1 月 20 日在柏林近郊主持召開“汪湖會議”,該會議有總理府、內 政部、司法部、外交部、東方事務部、中央保安局、四年計劃辦公室和波蘭 總督府的重要官員共 15 人參加,重點討論處置猶太人的問題。會議通過了海 德里希制定的“最後解決猶太人問題”計劃,規定由西向東徹底清理歐洲, 將全部猶太人送往東方占領區,組成勞動大隊從事繁重勞動,直到他們耗盡 體力,夠得上“最後解決”的條件為止。不適宜勞動的人和婦女兒童則直接 被送進毒氣室。此後,毒氣室和焚屍爐得以推廣,由法本化學公司提供專利, 特奇—施塔本諾夫公司和達格希公司生產的高效殺菌殺蟲劑“齊克隆—B”是 毒殺猶太人的主要藥物。在具體實施“最後解決”計劃的過程中,波蘭、匈 牙利、希臘和南斯拉夫等國的猶太人大部分在毒氣室遇害,奧地利、捷克斯 洛伐克、荷蘭和比利時的猶太人半數遭殺,丹麥和保加利亞的猶太人在當地 民眾的保護下大部分倖存下來。據統計,在實施“最後解決”計劃中被害的 猶太人達 600 多萬。僅奧斯維辛一地就有 350 萬人被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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