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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經濟生活”這部分中,憲法保證私有財產不受侵犯,每個公民擁有 經濟上的自由權,國家有權資助失業者的生活,實行社會保險政策。憲法允 許工廠委員會繼續存在,但規定其職權僅限於經濟領域。1920 年 2 月 9 日生 效的《工廠委員會法》進一步明確規定,擁有 20 名以上工人的工廠均可成立 工廠委員會,委員會由 3—30 名成員組成,其主要職責是維護企業內的勞資 和平關係,並有權了解企業的經營和決算情況。此後,全國有 34 萬家企業成 立了工廠委員會,1920 年 10 月,舉行了全德第一屆工廠委員會代表大會。 儘管共產黨人指責工廠委員會法是蘇維埃制度的“死亡證明書”,但資本家 仍不願意將它付諸實施,他們阻撓工廠委員會的代表參加董事會,不許代表 全面監督企業的經濟狀況。在國民會議討論憲法草案的同時,政府下令各企 業的資本家和工人代表組建“工作組”,用以監督和調節商品的分配,並同 工廠委員會一起,參預決策,共同承擔責任,構成所謂“公共經濟自治機構” 的基本要素。這些工作組在德國從戰時經濟向和平經濟轉變的過程中,為調 節各方利益起了一定的作用,但不久就癱瘓和解體了。

  社會化問題是十一月革命過程中懸而未決的難題,在國民會議內外也引

  起了激烈的爭論。1919 年 3 月 4 日,謝德曼政府發布一項宣言,宣稱“社會 化已經到來”。但是,該宣言所稱“社會化”,並不是指變革生產資料所有 制,而是“旨在建立公共經濟以代替過去那種毫無約束的私人經濟”,也就 是對私人企業的生產和產品銷售加以一定程度的國家監督和干預。由於德國 具有政府控制公用事業和大規模參與工業活動的傳統,因此同月 23 日,國民 會議通過了社民黨人、全德經濟部長維塞爾主持起草的“社會化法案”和“煤 炭業公共經濟組織法案”。前者的內容基本上同 3 月 4 日宣言一致,規定限 制企業主的自由支配權,同時也限制工人的罷工權。後者規定成立全國煤炭 委員會,由資本家、僱工、消費者和國有企業的代表組成,任務是管理全國 的煤炭開採和銷售。一部分社民黨人和獨立社民黨人認為這些法令離開社會 主義的要求太遠。在 1919 年 4 月 8—14 日召開的全德工兵蘇維埃第二次代表 大會上,兩黨的大部分代表認為,社會主義要求的核心部分是改變生產資料 的占有關係,蘇維埃是實現社會主義化的理想機構,如果把蘇維埃的職責僅 限於擁有公共經濟內部的參預決定權,就是變相地放棄社會主義化。但是, 由於蘇維埃已經交出了權力,社會民主黨執委會儘管批評“公共經濟”計劃

  的目的是“想讓工人和資本主義妥協,想讓工人對人民受剝削一事共同負責, 想把工人的注意力從對企業主擁有主宰一切的權力所進行的鬥爭上吸引開 去”,但他們把社會主義事業寄托在爭取國會多數上面,因此工兵蘇維埃根 本不可能對社會化問題施加有效的影響。資本家則竭力抵制國家對企業的監 督和干預。國民會議經過討論,在憲法第一百五十六條和一百六十五條中規 定,把全國劃分成若干經濟大區,區內各類經濟企業聯合成自治機構(即公 共公司),由企業主和工人的代表共同決定生產、價格和分配等問題;在聯 邦一級組建全國經濟委員會(1920 年 5 月 4 日通過任命的方式組成),該機 構擁有建議起草經濟法律的權力,但沒有決定權。在實踐過程中,憲法所規 定的“勞資共決”原則並沒有得到實現。

  魏瑪憲法一方面確認了人民群眾在十一月革命中爭得的各種自由民主權 利,在德意志帝國崩潰的廢墟上組建起以三權分立原則為基礎的資產階級民 主共和國,使德國從君主立憲制過渡到資產階級民主制,具有相當的進步意 義,另一方面,它又阻礙了社會主義革命在德國的發展。

  第三節 《凡爾賽條約》對德國的制裁

  《凡爾賽條約》的制裁

  德國簽訂停戰協定後,就一廂情願地希望以威爾遜的“和平十四點”為 基礎締結和約。在德國代表團受邀參加巴黎和會前夕,1919 年 4 月 21 日, 德國政府向代表團下達了德國和談方針。德國要求設立一個中立的調查委員 會,以追究挑起世界大戰的責任者;希望擁有經濟上的平等權和保留殖民地; 要求根據公民投票的結果處理割讓領土事宜;堅持賠償應限於重建戰火破壞 地區的費用;要求德國的裁軍行動應成為各國均衡裁軍的先導;建議加強國 際聯盟的權力,實行強制仲裁權,必要時由國聯全體會員國強制執行裁決, 而德國應是國聯的平等一員。

  然而在法國的堅持下,巴黎和會採取了排斥和嚴厲制裁德國的方針。1919

  年 4 月 18 日,會議商妥了對德和約的初步條款,並於 5 月 7 日交給德國代表 團。戰勝國不允許德方代表對和約條款進行口頭談判,只允許德方在兩周內 就條約內容書面提請會議作解釋,然後由會議確定德國政府作最後答覆的期 限。

  和約草案的內容傳到德國後,群情激憤,柏林舉行了抗議示威。在 5 月

  12 日的國民會議上,艾伯特總統、謝德曼總理、國會主席費倫巴赫、獨立社 民黨領袖哈澤和德國和平協會主席克維德教授都以激烈的詞句抨擊和約。謝 德曼指責和約是“可怕的、謀殺性的魔錘”,並詛咒“誰簽署這個條約,他 的手就會爛掉”。會議結束時,全體與會者起立高唱《德意志高於一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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