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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儘管第二帝國政府禁止慶祝大革命的節日,但人民每年還是自發的舉行國慶活動。

  法國睦鄰,絕不可能。在俾斯麥看來,普法戰爭“僅只是德法之間將要發生 的許多次戰爭的第一次”,因而必須充分利用這次戰爭的勝利把與法為鄰的 西南邊界“修整”得最不利於法國而有利於德國的地步。實質上,俾斯麥的 防患法國是幌子,抑制德帝國稱霸中歐的對手才是他的真意。第二,阿爾薩 斯和洛林於法德雙方皆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法國人可據此保有一塊從西南 部進攻德國的前哨陣地。德國人占有它,則可掌握孚日山脈(南)和阿登山 脈(北)之間的大平原——“孚日空隙”,在最好的作戰方向上進擊巴黎。 俾斯麥是在為將來的法德戰爭創造最有利的戰場。第三,南德諸邦的離心傾 向仍十分嚴重。這裡多信奉天主教,反普情緒很激烈,是剛統一的德意志帝 國最薄弱的一環。它緊連法國,終是隱患。因此,從政治上考慮,俾斯麥也 認為必須將法國人擠到孚日山脈的另一邊,使一河(萊茵河)一山(孚日山 脈)把這個不可靠的地域隔開來。第四,從國內政策的需要考慮,60 年代高 漲的德國工人運動使容克資產階級極為憂慮,俾斯麥竭力想強化軍事官僚機 器,尤其是加強軍國主義統治。因此,他有意激發對法關係的緊張狀態,左 鄰有一對血紅的眼睛死盯著德國,這“民族威脅感”就使他有足夠的理由來 實現其對內政策。

  打敗了法蘭西第二帝國,德意志最終結束了民族分離的狀態,一個統一 的德國誕生了。

  第五章 德意志帝國的建立

  第一節 德意志帝國的政治結構 帝國的建立

  色當戰役的勝利,使俾斯麥的“鐵血政策”在德意志人面前展現了輝煌 的戰果,同時也震懾了南德諸邦,巴伐利亞、巴登、符騰堡、黑森先後派代 表團到達凡爾賽,同普魯士進行關於國家統一的談判。

  俾斯麥根據南德四邦對待統一的不同態度採取不同對策:拉攏巴登和黑 森兩個小邦國,向巴伐利亞讓步,孤立符騰堡。11 月 15 日巴登、黑森加入 聯盟。23 日,巴伐利亞獲若干自主權後也加入聯盟。兩天後,孤立的符騰堡 只得就範。至此,美因河南北的兩部分德意志聯成一片了。

  統一的德意志帝國呼之欲出,然而在皇帝稱號問題上,俾斯麥又陷入兩 難境地。太子繼位心切,竭力促成一個新的“自由德意志帝國”的誕生。國 王威廉一世則不願“同老普魯士分離”,認為接受德意志的皇帝稱號等於“把 老的普魯士稱號撂下”,因而不肯接受在“普魯士國王”以外的新的稱號。 這父子倆,一個急於建立,一個不願建立新的帝國,動機都是一樣的,即想 把德意志溶化於普魯士。而這一點正是俾斯麥所忌諱的。為了做到既可使統 一的德意志普魯士化,又能消除南德各邦對普魯士化的疑慮,他耍了一個計 謀,用重金收買獨立性最強的巴伐利亞國王路德維希二世及其大臣,讓他們 上書普王,以德意志諸侯的名義請求威廉一世重建德意志帝國並接受皇帝稱 號。在俾斯麥的安排下,普王終於勉強改變初衷,於 12 月 16 日接受了由 30 名議員組成的代表團呈遞的“勸進書”。

  1871 年 1 月 18 日,即普魯士國王加冕 170 周年紀念日,在凡爾賽宮 72

  米長的鏡廳舉行盛典,普王加冕為德意志皇帝,德意志帝國宣告成立(因在 神聖羅馬帝國之後,故又稱之為第二帝國)。

  新成立的德意志帝國包括 4 個王國:普魯士、巴伐利亞、薩克森、符騰

  堡;6 個大公國:巴登、黑森、麥克倫堡—施威森、麥克倫堡—施特雷利茨、 薩克森—魏瑪和奧爾登堡;5 個公爵領地:不倫瑞克、薩克森—邁寧根、薩 克森—阿爾騰堡、薩克森—可堡(圖林根城名)—哥達、安哈特;7 個侯 爵領地:施瓦茨堡—魯多斯塔特、施瓦茨堡—宗得斯豪申、瓦爾德克、羅伊 斯(老系)、羅伊斯(新系)、紹姆堡—利珀、利珀;3 個自由市:呂貝克、 不萊梅、漢堡;另有一個直轄地:阿爾薩斯—洛林。

  最大的邦為普魯士,人口 3000 萬,面積約 35 萬平方公里。最小的邦國 為羅伊斯(老系),人口 6.2 萬,面積 316 平方公里。

  帝國憲法

  1871 年 4 月 16 日,新選出的國會通過帝國憲法,確定德意志“締結為 一個永久的聯邦”。各邦可以保有一些自治權,如教育、宗教、部分司法、 徵收直接稅、水上運輸,南德諸邦還可以獨立管理郵政、電訊、徵收啤酒、 燒酒消費稅。軍事、外交、海關和銀行立法、間接稅、度量衡、貨幣、民法

  刑法等都在帝國政府的權限之列。德國從政治上完成了真正的統一。 帝國憲法以北德聯邦憲法為藍本,它保證了容克地主——資產階級的專

  政。

  憲法宣告帝國是君主立憲制的聯邦國家,帝國元首是“德意志皇帝”, 由普魯士國王擔任,集中了國家的巨大權力:(1)任免國家官吏權。憲法規 定:“由皇帝任命帝國首相”,“皇帝任命帝國官吏??可決定其免職”。

  (2)“皇帝有權簽署和公布帝國法律並監督法律的實施”,“當聯邦領域內 的公共安寧受到威脅之際,皇帝可以宣布某一地區進入戰爭狀態”。(3)統 帥軍事。“帝國的全部陸軍組成一支統一的軍隊,在戰時、平時均由皇帝統 帥”。“帝國艦隊系在皇帝最高統帥之下的一支統一的艦隊。”海陸軍高級 軍官均由皇帝任命。(4)決定帝國的對外政策。“皇帝在國際法上代表帝國, 以帝國名義宣戰媾和”。(5)召集和解散議會的權力。“皇帝有權召集、召 開聯邦議會和帝國國會,以及使議會延期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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