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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您是怎麼回答這些問題的呢?”

  “還能怎麼回答?總不能說住戶的壞話吧!再說,住在這裡的都是普通人,這裡離大學很近,所以學生居多;其中是有些年輕人不太懂事,讓人頭痛,但基本上大家都是很普通的人,怎麼會推人下樓嘛!”

  “是啊!”

  “所以啦,我就跟那些刑警講——”

  “是宇田川先生他們嗎?”

  “唔?不,應該不是這個名字,我記不清楚啦!”

  看來這裡似乎是由其他刑警負責。我才這麼想著,種田老先生便一臉尷尬地說:

  “這麼一提,我把你們的事跟那些刑警說了,是不是給你們添了麻煩啊?”

  “怎麼會呢?對警方知無不言、言無不盡,是善良市民的義務。”

  “哎呀,聽你這麼說,我就放心啦!說真的,我那些媳婦要是有你一半溫柔就好了。不,這不重要,我就跟那批刑警講啦,連過去發生的那兩件案子在內,跳摟的全部是外面來的人,沒一個是這裡的住戶。”

  “說得也是。”

  “但他們卻懷疑住戶里有不良份子,太離譜了嘛!人啊,絕對不會在自己的巢穴附近惹麻煩,要幹壞事,會跑到毫無關係的地方去。這就和出外旅行時丟的臉一樣,反正沒人認識,丟過就算了。”

  比喻或許有點不正確,但主張本身倒是頗有道理。

  “犯罪者的心理也一樣,誰會在自己的住處搞一些怪案子出來?不會嘛!要是被害者住在同一座公寓,或許還有可能;但三個都是外來的人,如果他們不是自殺,而是另有兇手的話,兇手鐵定也是外來的人。這點道理稍微想一想就知道了嘛!”

  瞧他像是滿心憤懣,無處發泄,說的話卻又頭頭是道。

  “那警方怎麼回答呢?”

  “什麼都沒回答,只是一直說‘我懂’。我真想回他一句:‘你懂什麼!’真是的,一點都不了解人家的感受。”他突然降低音量,靠在椅子上仰望天花板,嘆了口氣。“早知道就不蓋這棟公寓啦!人一有錢,就干不出好事,本來是因為我兒子說不想繼承家業,才想出這個折衷辦法——”

  “怎麼說?”

  “呃,不知道你曉不曉得,我們家本來是酒店兼藥局。”

  “對,我聽說過。我對這方面不太在行,這種營業方式應該很少見吧?”

  “或許是吧!至少我沒看過這種兼業。說歸說,店面是分開的,各自有出入口;不過進了店裡就可以互通,所以和兼業的意思差不多。常有人批評,說我們同時賣搞壞和治療身體的東西,根本是左手放火、右手打火。店是從我爺爺那一代傳下來的,本來我打算讓兒子繼承。我想得太美了,以為有兩個兒子,總有一個肯繼承;誰知道打開天窗說亮話,竟然兩個都說不想繼承這種老舊的店。”

  “後來您怎麼做?”

  “我只希望把店保留下來,不管任何形式都好,所以就加入了連鎖超商,比較趕得上時代的潮流。後來長子還是不願意繼承,離開了家;不過次子說超商他可以接受。我本來以為事情就這樣解決了——”

  “又發生了什麼問題嗎?”

  “如你所見啊!說什麼反正要改建了,只蓋超商太可惜;這裡鄰近大學,可以蓋一棟出租公寓——”

  “令郎說的?”

  “好像是我媳婦出的主意。說什麼蓋在這裡一定有很多人租,爸爸就可以舒服地收租過日。說得比唱得還要好聽。可是我根本不想搞什麼出租公寓。別的不說,錢從哪裡來?但我兒子他們不妥協,說是拿我們山裡的那塊土地抵押的話,銀行絕對肯借錢,我想,天底下哪有這麼好的事?所以就假裝同意。反正錢籌不到,他們也只得死心。沒想到銀行真的借錢給我們。”

  “大概是因為立地條件好,銀行判斷可以回本吧!”

  “應該是吧!不然銀行怎麼肯融資給我這種死老百姓?總之,我騎虎難下,只好認命,同意蓋公寓,連我的棺材本都吐出來了。我那時候想,只要能和兒子、媳婦一起住,什麼形式都無所謂,還特地把一樓部分拓寬成兩代同堂的大小。”

  原來如此,先前我就覺得即使管理人室的規格不同一般套房,也未免太大;現在我總算明白理由了。

  “可是等新店面和公寓蓋好後,兒子和媳婦卻不肯與我同居。自己的爸爸住在這裡,他們卻跑去別處住,每天再來隔壁的超商上班,實在很無情啊!但是當時我如果要求同居,他們鐵定就不繼承店面了,所以我也無計可施。說來丟臉,最後公寓也是放我一個人管理。感嘆著、感嘆著,轉眼間就過了五年啦!真是的,結果我現在連要見孫子一面都很難。就是因為籌到了那些資金,反而加深了家人的隔閡。”

  這裡也有一個——我不禁想道。就自己的主觀上是愛子至深,實際上(即使沒有自覺)卻是一味想獨裁支配孩子的父母。

  當然,種田先生人並不壞;豈只不壞,他是個很好的人。他認為他做的決定都是為了孩子好。

  然而,這正是一切的元兇。正因為他是好人,這個問題才更顯得悲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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