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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曹雪芹發現自己是個男孩兒的那天起,他就開始矛盾了。他長到一定階段,家族必須重新確立他的性別意識。父親首先給他壓力,要他讀正經書,求取功名,朝男人的世界奮鬥拚搏。老太太、母親、姨娘甚至姐妹們都來幫腔,順著父親、祖父、曾祖父的手指,向他示意正確的人生道路。而這條路上,從古至今,擠滿了男人們各種各樣的扭曲身影。

  曹雪芹陷入迷惘。激烈的思想鬥爭,結果還是清爽女兒占上風。祿蠹這種詞,他不受壓力,如何講得出口?

  “無才可去補蒼天,枉入紅塵若許年。”

  男人爭來斗去,亂鬨鬨你方唱罷我登場。呼喇喇大廈傾,昏慘慘燈將盡……誰去補蒼天呢?曹雪芹可不願去。與其說他是補天不成從天上掉下來的,不如說他心甘情願落入紅塵。他是那塊關鍵的石頭,他不補天,天要塌。“好一似飛鳥各投林…”

  大作家憑藉他良好的直覺,預先洞察了男權世界的崩潰麼?

  脂硯齋說:“作者本意,只寫末世。”

  賈、史、林、薛四大家族,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紅樓夢》寫了一個家族的興衰史,將其餘三個都捎進去了。

  書中人物,以寶玉為核心層層擴展,擴至三個,三十個,三百個……據學者考證,涌至雪芹筆端的,共448人。

  真是一場大夢,難怪一做十年。

  曹公十年夢,迷倒億萬人。

  曹雪芹的家族敗於何時,不清楚。有敗於十三歲之說,有敗於十七、二十歲之說。比較趨於一致的,是作家二十幾歲徹底跌入困頓;或者說,他從此過上了紙上的好日子。

  過去的時光吸引曹雪芹,像塔西堤島的原始風光吸引著法國畫家高更。高更置巴黎的小康局面於不顧,無端撇下妻兒,一溜煙去了海島,過原始生活,畫稀世之作。而曹雪芹幾乎什麼都懂,雅的俗的全來,如果他一心想在京城謀生,還不是小菜一碟?宮廷曾聘他做畫師,他拒絕了。《石頭記》風糜官宦人家與市井男女,如果他花點心思張羅“稿費”,哪至於舉家食粥?

  不用說,他是一門子心思撲到書上,沉迷於漢語之美妙、之不可思議的再造大千世界的魔力。語言,使他珍惜的園子失而復得,使那些各呈韻致的奇女子,每日到他的破窗下舊桌旁。

  況且,有脂硯齋陪伴著。

  曹雪芹的續弦妻子名叫芳卿,大約是個賢惠女人,未見她對脂硯齋潑醋。芳卿能詩善畫。

  作家每天寫作。重現了時光,重新經歷喜怒哀樂。這叫沉迷,做不完的美夢,而不是什麼堅持不懈。寫小說是他的賞心樂事,一日不寫,渾身不舒服。家人受累,他因入了魔境而顛三倒四、而嗜酒如狂,摧垮了身子骨,所有這些他全不在乎。我們不禁還要問:這究竟是為什麼呢?寫作的誘惑為何大到如此地步?除去漢語的魔力,那永不再來的美好時光是作家的黑洞嗎?

  有一點可以肯定:榮華富貴轉眼成空,美好女性群芳散盡,給曹雪芹刺激太大,印象太深,記憶太稠。記憶拖著他,糾纏他,呼喚他的筆。天悶要下雨,人悶要講話,寫作,無非是紙上的更具規模的表達。曹雪芹渾身浸透了漢語文化,寫著,改著,變著,假作真時真亦假。作家贏得了遠比身世回憶大得多的表達空間。

  普魯斯特說:惟有失去的樂園才是真實的樂園。

  在樂園失而復得的過程中,又平添了許多人事。深度記憶和奇詭想像,以情力為助推,層層迭加,合乎韻律地粘合著,攪拌著,氤氳著,鑄成絕世奇觀。曹公一雙慧眼,閱盡人間悲喜。這是一座建在紙上的活生生的綜合型博物館,令其他類型的博物館黯然失色。它自呈動感、光感、立體感,不須高科技的聲光電……

  我估計,《紅樓夢》很可能是一本寫不完的書。再給曹公十年,他還會寫下去,改下去。畫家音樂家亦有類似情形,作者近乎本能地抵抗作品的完成。寫完最後一個字,然後罷筆了事,對曹雪芹顯然是很要命的。畫上句號,意味著大夢結束,重現的時光又溜走。他刻畫了那麼多人物,精心營造了大觀園、榮寧二府,他可萬萬捨不得自己把自己從樂園中趕出來。

  曹雪芹埋頭寫這巨著,最初是幾萬字的中篇《情僧錄》或《風月寶鑑》,然後是《石頭記》,最後是程甲本《紅樓夢》。版本多,抄本多,續作十幾種。從脂硯齋評語的線索看,曹雪芹確實寫到了八十回以後,寫到了黛玉死,是否寫完則屬未知數。他丟失的原稿有多少,仍屬未知。

  曹公蓋了一座迷宮,上帝又賜給迷宮殘缺之美。

  這是天意麼?

  曹雪芹從小嬌生慣養,享受著來自四面八方的寵愛,卻為何有那麼高、那麼廣博的文化修養?這位百科全書式的作家,於世俗生活又那麼熟悉,連小丫頭爭風、老媽子鬥嘴都讓我們看得真切,而他的生命只有四十年。不可思議。

  司馬遷,馬司光,歐陽修,蘇東坡……

  歷史巨人的生命力的強勁噴發,正變成今天的謎團。

  今日誰能誇口說,他用一百年,能幹成曹雪芹十年幹的事?

  文明的推進,是讓強大的個體日益萎縮麼?

  如果萎縮成常態,成動態:萎縮日益朝著萎縮,那麼,回望歷史將變得不可能。談華夏幾千年文明,將變得語焉不詳。人的眼睛若是一味向下,歷史巨人將要麼變形、要麼在空中化為烏有。坍塌將是全方位的:精英文化不存,一切境界皆消,世俗的東西也將從它自身脫落,脫落為“生命的陰暗麋集”。再是花里胡哨欲望狂歡,終將歸於這種“陰暗麇集”。這裡有辯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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