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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建華十分仇視社會,在監獄服刑時就多次對同監犯人說,如果自己有一線希望出獄,一定找槍報復公安幹警,“把許昌好好攪混攪況!”而且他是從監獄脫逃的,幾年來,監獄和公安機關一位在到處抓捕他。

  ——“6.7”系列案件作案人肯定是對社會有深仇大恨,才不計後果,瘋狂作案。“4.5”案件中作案人之所以鋌而走險,槍殺民警,就是生怕暴露身份。

  越分析越像,“6.7”系列案件的作案人咋就和張建華分毫不差哩!

  他們帶上分析的情況到省公安廳匯報。會上,刑偵處大案科劉科長凝神聽完,毫不懷疑地說:“我看就是這個張建華,應該把拳頭收攏,集中力量,全力突破。”

  會後,范培軍副局長又把他叫到一旁:“劉科長,你看能拿得准嗎?”

  劉科長斬釘截鐵地說:“不要猶豫了,就是他!分散的警力馬上收攏,全力以赴尋找張建華的證據,務必尋蹤抓獲。”

  省廳的決心,給許昌市局吃了一顆定心丸。但是,光“像”

  不行,得拿出確是張建華作案的證據。正像范副局長提問的那樣:下一步該如何工作?

  趙新帶著偵查員們集思廣益——好在大家都是破案專家!

  “這些特徵,看著像,應該一項一項去落實。”

  “對。譬如說,‘6.7’系列案作案人在許昌應該有落腳點。

  咱先查張建華是不是確實在許昌有落腳點。“

  “嘿,我想起來了!”一位偵查員一拍大腿,“左磊發現過那傢伙!”

  啊,對,對!大家興奮起來。

  那是1994年夏天。

  1994年3月,被判無期徒刑的張建華從監獄脫逃。政法部門撒出大網,將許昌查了個遍,也沒發現這個狡猾的傢伙。

  辦過張建華案的趙鵬飛等偵查員都知道,一隻惡虎出籠了!

  也就是從那時起,趙鵬飛槍不離身。

  那年夏季的一天傍晚,偵查員左磊騎車帶著小孩去買菜,忽然發現了張建華,左磊丟下孩子,大喝一聲:“張建華,站住!”

  說著飛身上去抓他。已是驚弓之鳥的張建華撒腿就逃。

  那傢伙體力相當好,奔跑如飛。左磊費了九牛二虎之力,還是被他逃脫了,只抓住與張建華同行的一個小子。

  左磊滿心惱火:“你叫什麼名字?”

  那小子說:“我叫陳立。”

  “張建華住在哪裡?”

  “誰是張建華?”

  “哼,你還裝蒜!剛才那人是誰?”

  “啊,他呀,我就知道他叫‘小軍’,確實不知道他住在哪兒。”

  “胡說,不認識咋和他在一起?”

  “您別冒火,我和他是在槍桿劉的761廠一帶打撞球認識的,只是在一起玩玩……”

  經查,陳立確實沒有說謊。

  偵查員們想起了這件往事。

  “既然陳立說他和張建華在槍桿劉一帶打撞球,咱們是不是再去槍桿劉一帶查查?”

  “說得對!人過留跡,雁過留聲。張建華如果真在許昌活動,不信查不出來!”

  魏都區公安分局刑偵大隊大隊長李智勇,受命到槍桿劉偵查張建華的蹤跡。

  對付惡虎,得用智謀。李智勇想,要是直接說抓逃犯,肯定會把群眾嚇住。

  他換了便服,拿著張建華一張照片,來到槍桿劉,挨門挨戶地找撞球攤:“老闆,這是俺的親戚,精神有毛病,去年就從家裡跑出來了。家裡急得到處找。聽人說去年在這一帶打過撞球。您見過沒有?”

  老闆接過照片,端詳半天:“這個人嘛……沒見過。”

  李智勇不灰心,仍然一戶一戶地打聽:“老闆,這是俺的親戚,精神有毛病……”

  不知他跑了多少路,不知他忍飢挨餓多少次,不知在7月的烈日下他流了多少汗……這些,他一概顧不上,心裡只有一個信念——必須找到張建華的蹤跡!

  “老闆,這是俺的親戚,精神有毛病,去年就從家裡跑出來了。家裡急得到處找。去年有人看見他在這一帶打過撞球。

  勞駕您看看,見過他沒有?“

  李智勇不知第多少次重複這段話。

  老闆接過照片,仔細端詳:“這個人嘛……嗯,好像有點眼熟……”

  李智勇的心狂跳起來:“好老闆,您再細瞅瞅。俺這個親戚是家裡的獨苗兒,要是能找到他,得好好謝謝您的大恩大德!”

  “這麼著吧,我也記不太清楚。明日你再來——問我弟弟,他也許能記得。”

  李智勇一夜沒好生睡,第二天又趕到了槍桿劉,找到昨日那位老闆。老闆叫出了他弟弟。小伙子接過照片,瞅了又瞅:“是有這麼個人,打撞球打得特別好,連我和我哥都打不過他。”

  李智勇顧不得再“找親戚”,單刀直人地問:“你什麼時候見過他?”

  “去年六七月份常來打球,後來就再沒來。”

  “是他自己來還是有夥伴?”

  “平時都是他一個人,多半是晚上來。他自己說是扶溝的,在這兒建築工地上打工。可我聽他口音絕對是本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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