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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珀爾插了進來,“戒酒硫不用你教,那東西吃了會怎麼樣我們一清二楚。事實是,特倫斯沒喝酒,剛才你自己說的。這你怎麼解釋?”

  我又看著瓶子,一邊轉動瓶身一邊讀標籤。開方醫生的署名是林頓·里德醫生。

  丹迪盯著我,“你怎麼了?”

  “我看到過這個名字,我只是奇怪,竟然出現在這裡。”

  丹迪說:“他去年春天加入項目之後拿的。”

  “匿名戒酒會?”

  珀爾撇撇嘴,“不是的,不一樣的東西。在新藥獲得許可前,FDA(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會讓製藥廠通過層層試驗。他吃三種藥,其中一種治酒後手抖,但不是這瓶。”

  “‘酒後手抖’就是字面意思吧。”

  “廢話。早上起床,不灌下兩口烈酒,手就抖得停不下來你知道嗎?”

  生氣、害怕的時候我的手也抖。這時,她和丹迪說起了話。“我覺得這是讓他緩和情緒的藥,預防情緒波動。”

  丹迪說:“不對,不是這種藥。那種藥是不讓他吃甜食的。記得他說吃糖的事情嗎?就算喝得爛醉,他還一直想吃甜的。被退出項目的那天,他們叫他把藥交出來,有多少交多少,他不肯。”

  “他為什麼被退出來?”

  “他不去複診,一天到晚提意見,總要惹事,不守規矩。我可沒說過他不煩人。”

  “你們見過他的醫生嗎?”我仍然想不通林頓·里德怎麼會和特倫斯有交集。

  “我沒有,最好別讓他看見我,”珀爾說。“特倫斯那時候在聖特雷莎醫院,他特別害怕那個讓他簽字進項目的人。”

  “什麼時候?”

  “6月吧,他離開醫院——”

  “是逃出醫院吧,”丹迪打斷了她。

  “沒錯,他直接坐大巴去了洛杉磯,”她繼續說。“在那裡待了一個月,等風聲過去之後才回來。”

  “他為什麼害怕那人?”

  “因為他知道戴斯說的是真話啊。”她指著藥瓶。“記得他死的那天嗎?你出現的時候?我們以為你是為這個來的。”

  “這個交給我可以嗎?”

  丹迪說:“沒問題。特倫斯知道你的職業。如果他出了事,他希望你能查清真相。”

  “他出事了。他死了,”我說。“至少法醫辦公室是這麼認定的。”

  珀爾說:“他才53歲啊!他參加了那種藥物項目之後就不行了。你懂不懂啊?他的朋友查爾斯跟他一樣一樣。”

  “查爾斯也在項目里?”

  “不是同一時間。特倫斯加入得晚,在查爾斯死了之後。”

  “為什麼之前不告訴我?我們談了多少次戴斯的事?今天才第一次聽說。”

  “我們不知道他的死因。他說他們一定會說‘自然死亡’。他偷出藥片讓我藏起來,”丹迪說。“你一定要查清楚。”

  “查什麼?這麼多年他一直在作踐自己,坐了牢又出來,這樣還奇怪自己怎麼生病了。”

  珀爾說:“他偷的不止是藥。”

  我饒有興趣地望著她。“你說的是病歷記錄嗎?”

  “你怎麼知道?”

  “因為在我這兒。”

  “他寄給你的?”

  “他寄給收容所轉交自己。志願者認為應該由我處理他的郵件。”

  丹迪說:“哦,不錯,他真聰明。我們不知道那些材料在哪裡,特別是波加特人偷了他的推車之後。”

  “他怎麼把病歷偷出來的?病歷一般都會鎖起來。”

  丹迪笑了。“容易。他去診所複診,他們讓他在一間房間脫了衣服等醫生。護士把他的病歷放在門外的盒子裡。等護士走了,他就打開門,確定走廊里沒人,就把病歷塞進襯衫,然後若無其事地走出來就好啦。”

  “他們很快就發現了,但那時特倫斯已經走沒影兒了,”珀爾補充道。

  “他還偷了另外兩本病歷,”丹迪說。

  “我知道。他就是偷竊成癖。他怎麼偷到另外兩份的?”

  珀爾笑了。“幹得漂亮極了,這我可喜歡說了。記得他有查爾斯的襯衫和眼鏡嗎?”

  “在他的背包里,還有身份證。黃綠格子襯衫。”

  珀爾打了個手勢,表示正確。“查爾斯已經躺在停屍間好幾天,他們才弄清他的身份。特倫斯已經拿走了他的身份證。他覺得不會有人仔細看流浪漢的臉,所以他穿上查爾斯身份證照片上的黃綠格子襯衫,戴上眼鏡,用查爾斯的名字預約,進診所時亮一下身份證,後面就一樣了,趁醫生不在偷走病歷。”

  “他幹了2次?”

  “他幹了3次,算上他自己的。醫生每天輪診,護士也輪班,他把自己弄得很臭,所以人人都巴不得打發他走。”

  我笑不出來。“都在裡面了,對吧?他生病的證據,他告訴醫生的證據,他的實驗數據,所有一切。”

  丹迪說:“是的。”

  “你們需要我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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