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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終,貝克沒有派上用場。我們若無其事地走了出去,沒有人盤問。我們穿過哈肯尼斯分館式病房,出門來到福特·華盛頓大道北側的空地上。齊亞的車泊在第165大道與福特·華盛頓大道之間的地方。我行動時躡手躡腳的,感到鑽心地疼痛,但基本上還支撐得住。馬拉松長跑和舉重會使人筋疲力盡,但疼痛可以忍住,它絲毫沒有影響我的步履。齊亞塞給我一瓶止痛藥,都是50毫克一粒的大傢伙。這可是好東西,因為它們既能釋放藥效,又不會使人昏昏欲睡。

  “要是有人問的話,”她說,“我會告訴他們說我坐的是公共運輸工具,我的車在家裡。你就可以喘息一會兒。”

  “謝謝,”我說。“現在我們對換一下手機怎麼樣?”

  “當然可以,為什麼呢?”

  “我不知道,他們可能會利用我的手機掌握我的行蹤。”

  “他們有那個本事嗎?”

  “鬼他媽的才知道。”

  她聳了聳肩,掏出手機。這是個小玩意兒,大小跟袖珍鏡子相仿。“你真認為塔拉還活著?”

  “不知道。”

  我們匆匆上了停車場車庫的水泥台階。樓梯天井裡跟往常一樣,散發出尿騷味。

  “真是荒唐,”她說。“這你知道,是吧?”

  “嗯。”

  “我身上帶著呼機。需要我去接你的話,或者要我干任何事都成,呼我就是了。”

  “我會的。”

  我們在車旁邊停住了。齊亞把鑰匙遞給我。

  “為什麼?”我對她說。

  “你的自尊心太強了,馬克。”

  “這就是你給我鼓勁的話?”

  “千萬別受傷,也不要發生什麼意外,”齊亞說。“我需要你。”我抱了抱她,然後鑽進駕駛座。我一邊沿著亨利·哈德孫高速公路向北開去,一邊撥下了雷切爾的手機號。天空清澈而寧靜,黑色的河水在橋上燈光的掩映下,看上去就像繁星滿天的夜空。我聽到手機響了兩聲,雷切爾接了起來。她先是沒有開口,這時我意識到了原因。她的手機可能設置了呼入者的身份,沒有認出我這個號碼。

  “是我,”我說。“我用的是齊亞的手機。”

  雷切爾問,“你在哪裡?”

  “準備駛過哈德孫河。”

  “一直向北開到塔朋齊大橋,過了大橋向西開。”

  “你現在在哪兒?”

  “帕利塞德思大型購物中心附近。”

  “在奈阿克,”我說。

  “好的,保持手機聯繫。找個地方碰頭。”

  “我這就去。”

  蒂克納正在打手機,向奧馬利通報最新消息。里甘匆匆進了休息室。“塞德曼不在病房裡了。”

  蒂克納露出困惑的臉色。“你莫非是說他不在病房裡?”

  “這事怎麼解釋,勞埃德?”

  “他去拍X光片還是幹什麼了?”

  “據護士說沒有,”里甘說。

  “他媽的,醫院不是有安全攝像機嗎?”

  “不是每間病房都有。”

  “但是出口肯定有。”

  “這地方出口有十幾個。等我們拿到帶子,重放一遍——”

  “對,對,對。”蒂克納尋思著。他把手機放回耳邊。“奧馬利?”

  “我在這兒呢。”

  “你都聽到了嗎?”

  “聽到了。”

  “讓你去查一下塞德曼病房電話和手機的記錄得多長時間?”蒂克納問。

  “即時電話?”

  “15分鐘以內的。”

  “給我五分鐘。”

  蒂克納按下了“結束”鍵。“塞德曼的律師在哪裡?”

  “不知道。我記得他說過馬上走。”

  “也許我們該給他打個電話。”

  “他從來就是個惹事的主兒,”里甘說。

  “那是以前的事了,以前我們認為他的當事人是個殺妻害子的兇手。現在我們推測一個無辜男人面臨著生命危險。”蒂克納把倫尼以前給他的名片遞給里甘。

  “值得一打里甘說,接著撥起號來。

  我在位於新澤西州北部、紐約州南部的邊境小鎮拉姆西追上了雷切爾。通過手機聯繫,我們在拉姆西17號公路的過得去汽車旅館停車場接上了頭。這家旅館沒有自吹自擂,只是豎了塊標牌,牌子上A豪地寫著”彩色電視機!“(好像多數汽車旅館還在用黑白電視一樣。)所有的字母(包括感嘆號)都塗上了不同的顏色,似乎是為了防止有人不認識”彩色“這個詞。我一直很喜歡這個名字。過得去汽車旅館,既不豪華,也不寒磣,噢,也就過得去嘛。GG詞誠實坦率。

  我駛進了停車場,心裡恐懼不安。我有無數個問題要和雷切爾對質,但最後歸結起來都是同一個。當然,我想了解她丈夫的死因。此外,我還想了解那些可惡的偷拍照片。

  停車場裡黑得很,光亮多半來自公路。那輛偷來的麵包車遠處的右側有一台百事可樂飲料機。我把車停在麵包車旁邊。雖然我一直沒有看到雷切爾下車,但我知道的下一件事就是她已溜進了我旁邊的汽車客座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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