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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走到窗戶邊,俯瞰這座城市。我手腕上有表,但我懶得看,我根本不想知道現在幾點。我想是四點左右,還是沒下雨。

  “這裡。”他手裡拿著一張唱片,“戴夫·范·朗克。你沒聽過他?”

  “沒有。”

  “名字像荷蘭人,長相卻像愛爾蘭人,可是他那種藍調的唱法又像是黑鬼。他會彈吉他,不過在這張唱片中,他卻沒有彈。《最後的召喚》,是戶外演唱。”

  “放吧。”

  “不是戶外演唱,我忘記那句話是怎麼說的了。你在唱歌時沒有和聲,那叫什麼?”

  “這有什麼差別?”

  “我怎麼會忘記這種事?我真是健忘。你會喜歡這首歌的。”

  “先讓我聽一遍再說吧。”

  “獨唱。我想是獨唱,每次只要我用力去想,就一定想得起來,這叫做禪的記憶法。我把那瓶愛爾蘭威士忌放哪兒去了?”

  “就在你後面。”

  “謝謝了。你喝那酒還可以吧?哦,你已經拿在手裡了。好吧,聽仔細啦。媽的,又是老套,好聽的都放在最後一首。當然啦,你用不著從頭聽到尾。開始啦。”

  於是,我們又過了一夜,

  吟誦表演什麼都有,

  每個人都知道他終會孤寂,

  當酒店關門之後。

  音樂的旋律有幾分愛爾蘭民歌的味道。果然沒有和聲,男歌星的嗓音低沉又溫柔。“現在聽這一段。”比利說。

  於是我們幹掉這最後一杯,

  敬每個人的歡喜與哀愁,

  但願這杯酒的勁道,

  能撐到明天酒店開門。

  “棒極了。”比利說。

  我們踉蹌走出酒店,

  像一群麻木不仁的舞者,

  每個人都知道他必須問什麼,

  每個人也都知道答案會是什麼。

  我一手拿著酒,一手拿著酒杯。我把酒倒在杯里。“仔細聽這一段。”比利提醒我。

  所以我們幹掉這最後一杯,

  酒如利刃腦子碎成片片,

  反正答案一點也不重要,

  問題也就無人提及。

  比利不曉得說了什麼,我沒聽見,腦里只有那首歌。

  我那天心碎不已,

  但明天自然又能修補完好,

  如果我帶著醉意出生,

  我或許會忘掉所有悲傷。

  “再放一遍。”我說。

  “等等,還沒完呢。”

  所以我們幹掉這最後一杯,

  有一句話我們永遠不說出來,

  誰有一顆玲瓏剔透的心,

  他就會知道何時心碎。

  他說:“如何?”

  “我還想再聽一遍。”

  “‘再彈一遍。你可以為她彈一遍,也可以為我彈一遍。如果她能忍受,我也能。’你說這段棒不棒?”

  “再放一遍,好不好?”

  結果我們又聽了兩遍。之後,他把唱片放進套子裡,還問我明不明白為什麼把我拉到他家來。我只得點了點頭。

  “喂,”他說,“如果你想睡這裡,那也沒問題。這張沙發看起來不怎麼樣,躺起來卻舒服得很。”

  “我可以自己回家。”

  “我不大相信你。外面下雨了沒?”他朝窗戶外望了望,“沒有,但是隨時會下。”

  “我可以冒這個險。我喜歡在我自己的地方醒來。”

  “我必須要尊重這麼深謀遠慮的人。你上街真的沒問題吧?拿去,我幫你準備了個紙袋子,把那瓶酒帶回家吧。要不,拿這航空袋裝也成,人家會以為你是飛行員。”

  “省省吧,比利。”

  “我要這瓶酒幹嘛?我又不喝波本。”

  “我喝夠了。”

  “說不定你在臨睡前酒癮發作呢?說不定你早上起來,又想痛飲兩杯呢?求求你,把剩下的酒拿回去吧。你什麼時候變得那麼講究品味,連剩下的東西都不肯帶啦?”

  “有人告訴我,帶開過瓶的酒上街是違法的。”

  “別擔心,第一次犯法可以假釋。嘿,馬修,謝謝你來我家玩。”

  回家的路上,我腦里蕩漾著那首歌的旋律和零碎的歌詞。“如果我帶著醉意出生,我或許會忘掉所有悲傷。”天哪。

  我回到旅館,直接衝上房間,沒問前台有沒有我的留言。我脫掉衣服,把它們甩在椅子上,從瓶里倒了點酒,喝了,上床。

  就在似睡非睡之間,雨,開始下了。

  第13章

  整個周末都下雨。星期五快中午時,我睜開了眼睛,雨水正在敲打窗子,不過,吵醒我的應該是那通電話。我坐在床沿,決定不接,它又響了幾聲才放棄。

  頭痛得要命,胃裡好像被人開了幾槍。我又躺了回去,在覺得屋子開始轉的時候,我豁地坐起。我跑進浴室,用水龍頭的水灌下幾片阿斯匹林,我的頭腦跟胃腸這才逐漸恢復正常。

  我想起比利給我的那瓶酒,找了半天,終於在那個航空袋裡找到它。我不記得昨天我喝過最後一杯之後,把它放到哪裡去了。其實有很多事我都不記得了。我從比利的公寓走回旅館,這一路上發生的事,腦里就是一片空白。不過,我倒不在意這種短暫的失憶。你開長途車的時候,路上每個招牌,高速公路上的里程告示,難道你都記得嗎?你何必把生命中的每一分每一秒都記得清清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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