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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案情分析會上,大家都覺得肖天明關於呂陽盜竊的推論十分正確,然而呂陽在行竊過程中,不知何故竟然鑽入保險柜內,又不知道是發生了特殊狀況,被人鎖上了櫃門,這才導致的窒息死亡。

  可是,姑且先不管呂陽是如何打開櫃門,又是否因為太過興奮而鑽了進去,要想讓其盜竊的推論成立,就必須找出呂陽進入紡織廠的證據。

  我們在調查中看到,紡織廠大門有保安,機關樓樓口有傳達室,而案發時財務科房間內有出納劉麗娟,呂陽是如何躲過無數雙眼睛,穿過三層大門進入財務科,並打開了保險柜的那道小門呢?

  尤其是財務科,據劉麗娟自稱,她一直在屋中上網,偶爾上廁所或者去其他房間串門聊天也會鎖門的。呂陽難道是從天而降,還是地底下冒出來的隱形人?

  針對這個疑點,我們經分析認為,呂陽一定是通過其他入口進入機關大樓的,應組織警力對紡織廠進行一次檢查。

  檢查中,我們發現,紡織廠大門有兩名專職保安,而且設有電動門,外人來訪必須出示有效證件並登記。呂陽從大門進入的可能性可以被排除。

  機關樓傳達室的工作人員信誓旦旦地跟我們保證,只有見到門崗開具的憑證,外來人員才能進樓。以前曾經發生過辦公室在大白天被盜事件,廠長下了死規定,來人必須驗明正身。似乎這裡也不太可能。

  見到這一檢查結果,司馬局長命令我們圍繞紡織廠和機關辦公樓周邊開始搜尋。終於,在辦公樓一樓的男廁所內,我們發現一扇缺了半扇玻璃的窗戶。該位置正好緊貼紡織廠後牆,而後牆則有一處坍塌,直接與外面的一片荒地相連。通過對遺留在窗台和玻璃上的指紋足跡進行檢驗比對,與死者呂陽具有同一性。至此,呂陽進入樓內的可能性被證實,看來他確實有意盜竊。

  接下來,就是財務科的房門。劉麗娟口口聲聲說外出肯定鎖門,但女廁所就在本樓層,依據常理推測,她有可能出於疏忽大意而忘記鎖門,呂陽就是趁這個短暫的空當進入了財務科室內。

  如果這個假設可以成立的話,那麼目前本案只剩下一個疑點,就是:呂陽究竟是怎麼打開櫃門的。

  關於這個疑點,我們一共設想了兩種可能性:一是利用開鎖工具,二是有人在旁協助。

  不過,我們很快就對第一種可能加以否定,就算屬於技術開鎖,呂陽身在櫃中,又是如何將櫃門鎖上的呢?話又說回來,怎麼看也看不出呂陽深藏開鎖的絕技。

  關於第二種可能,我們分析了一下,所謂有人協助,其實還是用鑰匙開鎖。看開繞來繞去,我們依舊沒有跳出這個圈子。

  眼見調查開始走進死胡同,我們決定暫時將其放下,結合有人協助這一推測,把視線重新放在財務科這三個人的身上,有極大的可能是裡應外合,監守自盜,財務科有內鬼與死者呂陽串通作案。至於作案動機,無外乎就是盜竊單位財物。

  但是,經過細緻分析,這種可能性卻沒有得到專案組全體成員的一致認可。尤其是肖天明,對監守自盜這一推論表示出強烈的質疑。

  如果是內鬼與死者呂陽串通盜竊保險柜財物,最大的嫌疑人應該是科長張旭東。但事實上張旭東案發當天身在外市,他又不會騰雲駕霧和分身術,而且還有副廠長和對方的接待人員為其作證。第二個嫌疑人則是出納劉麗娟,因為當天下午只有她一人在辦公室。可劉出納沒有保險柜鑰匙,她又是怎麼能打開櫃門呢?難道她會特異功能,還是她是個開鎖大師?

  科長張旭東有鑰匙,卻沒有作案時間;出納劉麗娟有作案時間,卻沒有鑰匙,這道兩難命題讓我們有些摸不著頭腦。突然,有民警說:“既然兩人各打五十大板,那會不會有另外一種解釋,他們兩人都是內鬼,共同策劃了這起案件。”

  張科長在出差前將鑰匙交給劉出納,劉出納在案發當天下午,打門開櫃,讓從外面潛入的呂陽進行盜竊。但後期不知因為何故,呂陽竟然被鎖進櫃中。

  肖天明馬上指出,室內沒有提取到其他人的足跡,呂陽又不能自己將櫃門鎖死,這個又該如何解釋呢,難道鎖門的人是飄著進去的。而且,如果真是劉出納掌握鑰匙,必定是她鎖上的櫃門,她難道沒有注意到呂陽已經死在裡面了?

  聽肖天明如此一說,我立即插話:“櫃門會不會就是劉出納故意鎖上的?”但仔細想想,他為何要將呂陽鎖進去,這點卻又說不通。就算是事後要殺人滅口,那她這性子也太急了吧,人還沒出來就鎖上了門。莫非是她個人與呂陽發生了矛盾,存心在呂陽盜竊之時挾嫌報復?可是,呂陽偷東西也就罷了,無非就是伸伸手,沒必要整個身子鑽進去啊。再說了,劉出納為何要在自己辦公室里製造案件,這簡直就是在告訴別人——“你們別猜了,我就是兇手”,這點更是難以說通。難道,一切都是劉麗娟的故意行為,利用人們的逆反心理,製造自己無法犯罪的證據?如果真是這樣,這個劉出納就可稱得上“膽大心細”了。

  除了張、劉二人,財務科的第三名成員,那個會計孫芳在其中扮演了什麼角色?她的臨時請假,究竟是巧合,還是一種刻意的迴避呢?

  儘管專案組內部達不成統一,但我們還是再次對財務科三名成員展開了更為細緻的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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