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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二,也是在座套內,找到一個維生素B包裝瓶,裡面殘留少量透明液體。經檢驗,為女性陰道潤滑劑,與盧琳陰道內提取到的潤滑液成分具有同一性。

  肖志不是醫務工作者,平時也不可能接觸到這些相關物品,但為什麼會在車內找到留有他指紋的醫用塑膠手套?這副手套在案件中是否起到隱藏指紋的作用呢?還有那瓶陰道潤滑劑,是不是可以確定就是塗抹在盧琳陰道內的那些呢?

  看著眼前的這些物證,結合我們先期分析出來的一系列推論和疑點,司馬局長想了很久,然後慢慢給出如下推理:

  根據刑警學院專家和老劉的屍檢結論,暫時排除盧琳的死亡方式和死亡事件這兩個疑點,假設盧琳是在死後被運到車庫的,兇手必然就是肖志。

  肖志應該是在盧琳生前,弄到了其所抽的半截香菸。在二人即將進入小區時,為避免遺留指紋,肖志戴上塑膠手套,將香菸套上過濾菸嘴,由自己點燃抽吸,夾在盧琳的手指間,並用創可貼進行包纏固定,然後將其手臂搭在車窗外沿上。

  為製造彈菸灰的假動作,以蒙蔽視頻監控,肖志將黑色絨繩拴在盧琳手腕部,穿過車窗上方把手,由自己進行控制,構成一個三角形。當車子在小區門口停留時,肖志拉動絨繩,牽引盧琳的手臂發生震顫。由於牽引絨繩在上方,故而造成盧琳手臂的震顫為上下晃動,而不是習慣性的食指彈菸灰和左右搖擺。因為牽引和車身震動等原因,盧琳腕部的皮膚碎屑也就留在了絨繩的纖維組織中。

  肖志將車倒入車庫後,迅速將盧琳手中的菸頭取下,並扔出窗外,卻不慎觸到仍在燃燒的菸頭,故而在手套表面留下一個輕微的燒燙痕跡。

  或許是覺得已經安全,或許覺得手套有些彆扭,肖志摘下了手套,隨手塞入座套內。然後,他搖上車窗,將盧琳指端的創可貼揭下,出於性慣性動作,粘在遮陽板上。又解開其腕部絨繩,連同菸嘴一同塞入手摳內。

  完成上述一系列行為後,他將盧琳的屍體搬到車后座,脫掉兩人衣物,取出潤滑劑塗抹在彼此的器官上……

  說到這裡,司馬局長頓了頓,冷冷地說:“接下來,肖志與盧琳的屍體發生了性行為,並射出了自己的精液。”

  “奸屍?”司馬局長的話音剛落,肖天明立刻就喊了出來,四下一片譁然。

  我愣了愣,隨即覺得胃內一陣激烈翻騰。這也太噁心了吧。而且奸屍的對象還是自己的老婆。

  不過,我與猛然一怔,馬上想起當年二君山雙屍案中,第三個兇手的變態手段,似乎奸屍的行為並不罕見。

  司馬局長面色嚴峻,慢慢點頭,他抬手示意我們安靜,接著說道:“不錯,就是奸屍。為了製造兩人曾經在車內做愛的假象,肖志利用潤滑液潤滑彼此的器官,完成了與盧琳的性交行為。這也就說明,為什麼老劉在盧琳陰道表皮上沒有發現凝固性的充血結點,推測陰莖是在盧琳死亡後插入其體內的。

  “在奸屍過程中,車庫內一氧化碳濃度逐漸增大,慢慢達到致人中度中毒的環境。肖志也一定感覺到自身受到的影響。在嘔吐之後,他掙扎著推開車門趴在地上。由於一氧化碳比重要輕於空氣,他可以利用地表僅存的一層無毒空間維持著生命。

  “當他估計時間差不多了,盧琳應該已經‘死亡’後,就從地上爬起,鑽回車中,取出衣服里的車庫門遙控鑰匙,打開門後,爬到了院內。

  “我想,肖志事先一定知道值班室內會有保安隨時觀看監控視頻,即便自己真的昏迷過去,不久也會有人發現自己。否則,在零下20攝氏度的深夜裡,一個赤身裸體的人是很難挨太久的。”

  說到這裡,司馬局長身子靠向椅背,深深嘆口氣:“這個肖志,充分預估案發中的各種情況,並實施了細緻的策劃準備,幾乎可以算得上滴水不漏。這就是一起故意殺人案,決不是普通的不幸事故。”

  司馬局長的推理絲絲入扣,無法令人不去信服。恍惚中,我仿佛回到案發那個令人毛骨悚然的深夜。

  肖志穩穩駕駛車子,身邊坐著自己早已死去的妻子,穿越大半個城市。他神態自若地駛入小區,開進車庫,又和屍體發生了常人無法想像的性行為。然後趴在充滿毒氣的車庫裡,咬牙忍耐著,等待最後爬出的時機。當他爬出車庫後,還要忍受著外面刺骨的寒風和地面的冰雪,慢慢等待著被人發現。

  我們互相看看,神色都有些不對,實在無法推測他的犯罪動機是什麼,究竟和自己新婚僅僅一年的妻子有何等仇恨,讓他鋌而走險,犯下這樣的罪行?

  聽我們發問,司馬局長眯起眼睛,淡淡地說:“別忘記肖志和盧琳都是離過婚的,肖志之前的家庭是那麼美滿,他為什麼就寧可放棄妻女兒選擇盧琳,這其中的隱情,就需要我們去調查了。”

  低頭看著那些物證,司馬局長又說:“另外,汽車內發現醫用膠皮手套,肖志懂得趴在地面尋求活命空間,盧琳體表能夠證明死亡時間的特徵非常紊亂,一切都說明肖志具有一定的醫學常識。如果不是他在犯罪前進行了系統學習,就是在他身後還有一個懂行的高人在指點,甚至就是他的幫凶,這個人能是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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