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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得蒲先生如此嚴肅,我心中略微吃驚:倘若蒲先生果真認栽,他定會大笑起來打馬虎眼。若是他仍不願承認,也會表情誇張地找些莫名藉口。如今這卻是……
案前的王御使也被蒲先生異常嚴峻的神情吸引,他不由停住手中的筆,注視著蒲先生。蒲先生垂眼盯著地板,又皺了皺眉,沉重說道:“不,這起案件的背後,我隱隱感到絕不是馮舉人所見那麼簡單。”
我苦笑起來,問道:“蒲先生,莫不是出現了‘屍變’第二?”
談話間,只見槐兄推門而入,我三人同他道了早,槐兄也覷見蒲先生面色大不尋常,便一同好奇地等蒲先生的說辭。
我心中卻依舊盤算一番,與蒲先生道:“此案中罪大當誅的宋平雲一家悉遭屠滅,實屬天道報應。至於被刺客驚死的李縣令,他勾結豪強、迫害百姓,更在府內設下奢華僭越的廂房,恐是收了宋平雲狗賊的賄賂,已屬貪贓枉法,草菅人命,也是死罪。如此罪有應得之人,哪有可值得同情之處?倘若蒲先生將狐仙紅玉寫入奇書,定將成為出彩的一筆!如今這卻是為何……”
蒲先生搖搖頭,道:“飛,你所言不假。狐仙傳聞,如此寫下已屬上乘佳作。然而我畢竟想追尋案件的真相,而非某人精心設計,希望我等所見的幻影。”
見我、王御使和槐兄三人依舊不答話,蒲先生笑道:“既然三位認定此案的全部,已由馮舉人道破。那麼試著解答我幾個疑問如何?”說著,蒲先生目光如炬,道:“其一,為何紅玉要同馮舉人推薦鄰村衛家的女兒?她甚至犧牲了自己四十兩的黃金以促成姻緣。”
我答道:“紅玉原意,是為了此生不得相見的愛人尋個佳偶,這番美意,不應疑慮才是。”
蒲先生微微點頭,卻道:“並非無理,飛。只是,紅玉又是從哪裡得知衛氏的賢惠?我心中隱約的顧慮,正是認為紅玉不是要為馮舉人舉薦佳偶,而是刻意要馮舉人娶走吳村的衛氏!此行為背後,我懷疑有更深的動機。”
如此聽來,我不由打了個寒戰:依著蒲先生的揣測,我試著推想紅玉與馮舉人失散之時與重聚之後的境遇。原本因馮驁阻撓,不得與馮舉人共度終生的紅玉,在一系列悲劇之後,由於馮舉人父親馮驁暴亡,才得以回到馮舉人的身邊……如此想來,我頓時毛骨悚然。但稍加推敲,我便發現此推想漏洞百出:自從相好伊始,紅玉何不尋來媒人,與馮舉人光明正大地結為夫婦?拖過半年,直到被馮驁拆散才亡命天涯,這豈不很是荒謬!
思忖間,蒲先生已再度開口:“其二,宋家為何會‘買’馮舉人的亡妻?倘若早知自己在廣平無法無天,瞅准機會在外綁架衛氏回家,豈不少了許多麻煩?如果馮舉人接受了宋家的報價,宋家豈不是白白失了不少銀子?”
王御使笑道:“宋狗賊家財萬貫不虛,但畢竟是遭朝廷追殺的要犯。想必他不願太過張揚,便先試圖買賣,一計不成,方才強取豪奪。”
蒲先生卻答:“但宋狗賊竟隨後差人大鬧馮家,打出了人命。從低調忽然變得如此張狂,這其中似乎另有蹊蹺。更為可疑的是,如果宋狗賊當真貪戀衛氏美色,又怎得不慎至此,竟讓衛氏尋得機會投繯自盡?難道他不該時刻蹭在衛氏身邊,討她的歡心?卻怎會給了她如此充分的時間,從準備白綾到上吊咽氣之間不曾過問?”
我、槐兄和王御使三人聽了這番話,頓時面面相覷,相互沒了主意。
而蒲先生又道:“其三,諸位也曾見得宋狗賊滅門案的記述。其間實則大有蹊蹺,只恨衙門府未曾緊緊追查。想必是李縣令自認受了刺客的威脅,不敢再調查的緣故。我們三人當調出此案現有的記述,再尋到當年在宋狗賊家當差的僕人詢問一二,方是穩妥之策。”
槐兄連聲答應,便轉身尋起卷宗來。
“其四,諸位可曾將馮舉人從出家門,直到南山的全部不在場證明一一串起,與證人的證詞相對應?其中疑點重重,不可不仔細調查!”言罷,蒲先生抄起案角的卷宗,快速翻閱了數頁,道:“出門時為樂當家所見,”說著他翻過幾頁,“行至村口,為酒店的張掌柜所見,”言畢他再摸過數頁,“臨近南山,為獵戶張家兒子所見。馮舉人的不在場證明完整得不同尋常,諸君可有想法?”
“難道是刻意布置下的?”我登時驚訝起來。忽然想起先前依據蒲先生要求,槐兄所查起的三起案件。排除了宋平雲的滅門,其餘符合條件的兩件是張掌柜客人行李被搶、獵戶張家鄰居的耕牛走失。既是在李縣令遇刺後得以迅速解決的案件,又是馮舉人不在場證明的關鍵一環!更想到,這些證詞可是在刺客威嚇李縣令之後,才被收集起來。想至此處,我再也按捺不住,只顧緊皺眉頭思索起其中玄機來。
蒲先生見狀,又將馮舉人的不在場證明,配合上兩起案件中的細節為我們三人複述起來:“背福兒出門時,馮舉人見得鄰居樂當家。走向村口時,努力追趕盜賊的張掌柜從背後見得馮舉人一次,又在追捕不得,返回酒店的時候與馮舉人打了照面。循著牛蹄印記步入南山的張家,始終追在馮舉人身後不遠,注視著他的火把,信誓旦旦稱馮舉人始終在他身前不遠處行走。”
蒲先生言畢,嘆了口氣,嘭的一聲合上卷宗。留下了王御使和我二人面面相覷。王御使驚叫出聲:“這不在場證明,恐怕其中定有蹊蹺!張家與張掌柜怎會同時捲入案件,卻又同時在案件中為馮舉人做出了至關重要的不在場證明!此事絕對另有隱情,天哪!”
然而,話雖如此,如若張掌柜與張獵戶的兒子二人並未扯謊,馮舉人的不在場證明即使可證得是經人為產生,卻又是真實存在,得以證明馮舉人與此案並無干係的!
王御使冷不防地在我思忖間驚呼起來,大聲道:“有了!難道說,馮舉人在出門後,尋著機會將福兒交給了另一名與自己衣著相同之人,隨後他潛入宋狗賊家中,完成了刺殺?”我與蒲先生聽得此言,頓時大為震驚。我連忙試將此法代入實踐:天色漸晚的黃昏,有人打扮作馮相如的模樣,背著孩子趕路,再穿上同樣的衣服,被誤認的可能性極高!尤其是在張家隨馮舉人進山,馮舉人取得火把之後!倘若他將火把和福兒悄悄交給另一人,自己則返回宋家,刺殺狗賊全家,豈不是……如此想來,我頓感脊背發涼。莫非真是風度翩翩、談吐清雅的馮舉人親手屠滅了仇人宋平雲一家?他真有如此的武藝嗎?
暫且假設他有如此實力。那麼還需一名同夥方可。此人在馮舉人進山後要尋著馮舉人,接過火把和福兒繼續前行,待到馮舉人循著火把的亮光返回,二人再次對調便可造就馮舉人始終在張獵戶兒子前行走的假象。難道為馮舉人提供第一出不在場證明的樂當家是同謀?除去這家共患難的知己,又有誰人肯為馮相如出這樣的死力呢?
蒲先生卻已開口講道:“雖是有創意的想法,但實行卻有許多風險。先不提馮舉人從小被父親馮驁逼著在家終日讀書,絲毫未得習武的機會。其次,若馮舉人將宋家滅門,他得手後要火速奔往南山,與同夥再次對換。這期間,一旦同夥的火把意外熄滅,張家上前查看便會穿幫;一旦在南山尋不著同伴也會穿幫;一旦在往返南山和宋宅的途中撞見其他的居民更將穿幫;若誤認錯火種,撞見張獵戶的兒子,那便真是活見了鬼。風險如此之高,一旦出現半點差池被人識破,恐怕馮舉人無論如何狡辯,必將遭判刑處決吧!”
案前的王御使也被蒲先生異常嚴峻的神情吸引,他不由停住手中的筆,注視著蒲先生。蒲先生垂眼盯著地板,又皺了皺眉,沉重說道:“不,這起案件的背後,我隱隱感到絕不是馮舉人所見那麼簡單。”
我苦笑起來,問道:“蒲先生,莫不是出現了‘屍變’第二?”
談話間,只見槐兄推門而入,我三人同他道了早,槐兄也覷見蒲先生面色大不尋常,便一同好奇地等蒲先生的說辭。
我心中卻依舊盤算一番,與蒲先生道:“此案中罪大當誅的宋平雲一家悉遭屠滅,實屬天道報應。至於被刺客驚死的李縣令,他勾結豪強、迫害百姓,更在府內設下奢華僭越的廂房,恐是收了宋平雲狗賊的賄賂,已屬貪贓枉法,草菅人命,也是死罪。如此罪有應得之人,哪有可值得同情之處?倘若蒲先生將狐仙紅玉寫入奇書,定將成為出彩的一筆!如今這卻是為何……”
蒲先生搖搖頭,道:“飛,你所言不假。狐仙傳聞,如此寫下已屬上乘佳作。然而我畢竟想追尋案件的真相,而非某人精心設計,希望我等所見的幻影。”
見我、王御使和槐兄三人依舊不答話,蒲先生笑道:“既然三位認定此案的全部,已由馮舉人道破。那麼試著解答我幾個疑問如何?”說著,蒲先生目光如炬,道:“其一,為何紅玉要同馮舉人推薦鄰村衛家的女兒?她甚至犧牲了自己四十兩的黃金以促成姻緣。”
我答道:“紅玉原意,是為了此生不得相見的愛人尋個佳偶,這番美意,不應疑慮才是。”
蒲先生微微點頭,卻道:“並非無理,飛。只是,紅玉又是從哪裡得知衛氏的賢惠?我心中隱約的顧慮,正是認為紅玉不是要為馮舉人舉薦佳偶,而是刻意要馮舉人娶走吳村的衛氏!此行為背後,我懷疑有更深的動機。”
如此聽來,我不由打了個寒戰:依著蒲先生的揣測,我試著推想紅玉與馮舉人失散之時與重聚之後的境遇。原本因馮驁阻撓,不得與馮舉人共度終生的紅玉,在一系列悲劇之後,由於馮舉人父親馮驁暴亡,才得以回到馮舉人的身邊……如此想來,我頓時毛骨悚然。但稍加推敲,我便發現此推想漏洞百出:自從相好伊始,紅玉何不尋來媒人,與馮舉人光明正大地結為夫婦?拖過半年,直到被馮驁拆散才亡命天涯,這豈不很是荒謬!
思忖間,蒲先生已再度開口:“其二,宋家為何會‘買’馮舉人的亡妻?倘若早知自己在廣平無法無天,瞅准機會在外綁架衛氏回家,豈不少了許多麻煩?如果馮舉人接受了宋家的報價,宋家豈不是白白失了不少銀子?”
王御使笑道:“宋狗賊家財萬貫不虛,但畢竟是遭朝廷追殺的要犯。想必他不願太過張揚,便先試圖買賣,一計不成,方才強取豪奪。”
蒲先生卻答:“但宋狗賊竟隨後差人大鬧馮家,打出了人命。從低調忽然變得如此張狂,這其中似乎另有蹊蹺。更為可疑的是,如果宋狗賊當真貪戀衛氏美色,又怎得不慎至此,竟讓衛氏尋得機會投繯自盡?難道他不該時刻蹭在衛氏身邊,討她的歡心?卻怎會給了她如此充分的時間,從準備白綾到上吊咽氣之間不曾過問?”
我、槐兄和王御使三人聽了這番話,頓時面面相覷,相互沒了主意。
而蒲先生又道:“其三,諸位也曾見得宋狗賊滅門案的記述。其間實則大有蹊蹺,只恨衙門府未曾緊緊追查。想必是李縣令自認受了刺客的威脅,不敢再調查的緣故。我們三人當調出此案現有的記述,再尋到當年在宋狗賊家當差的僕人詢問一二,方是穩妥之策。”
槐兄連聲答應,便轉身尋起卷宗來。
“其四,諸位可曾將馮舉人從出家門,直到南山的全部不在場證明一一串起,與證人的證詞相對應?其中疑點重重,不可不仔細調查!”言罷,蒲先生抄起案角的卷宗,快速翻閱了數頁,道:“出門時為樂當家所見,”說著他翻過幾頁,“行至村口,為酒店的張掌柜所見,”言畢他再摸過數頁,“臨近南山,為獵戶張家兒子所見。馮舉人的不在場證明完整得不同尋常,諸君可有想法?”
“難道是刻意布置下的?”我登時驚訝起來。忽然想起先前依據蒲先生要求,槐兄所查起的三起案件。排除了宋平雲的滅門,其餘符合條件的兩件是張掌柜客人行李被搶、獵戶張家鄰居的耕牛走失。既是在李縣令遇刺後得以迅速解決的案件,又是馮舉人不在場證明的關鍵一環!更想到,這些證詞可是在刺客威嚇李縣令之後,才被收集起來。想至此處,我再也按捺不住,只顧緊皺眉頭思索起其中玄機來。
蒲先生見狀,又將馮舉人的不在場證明,配合上兩起案件中的細節為我們三人複述起來:“背福兒出門時,馮舉人見得鄰居樂當家。走向村口時,努力追趕盜賊的張掌柜從背後見得馮舉人一次,又在追捕不得,返回酒店的時候與馮舉人打了照面。循著牛蹄印記步入南山的張家,始終追在馮舉人身後不遠,注視著他的火把,信誓旦旦稱馮舉人始終在他身前不遠處行走。”
蒲先生言畢,嘆了口氣,嘭的一聲合上卷宗。留下了王御使和我二人面面相覷。王御使驚叫出聲:“這不在場證明,恐怕其中定有蹊蹺!張家與張掌柜怎會同時捲入案件,卻又同時在案件中為馮舉人做出了至關重要的不在場證明!此事絕對另有隱情,天哪!”
然而,話雖如此,如若張掌柜與張獵戶的兒子二人並未扯謊,馮舉人的不在場證明即使可證得是經人為產生,卻又是真實存在,得以證明馮舉人與此案並無干係的!
王御使冷不防地在我思忖間驚呼起來,大聲道:“有了!難道說,馮舉人在出門後,尋著機會將福兒交給了另一名與自己衣著相同之人,隨後他潛入宋狗賊家中,完成了刺殺?”我與蒲先生聽得此言,頓時大為震驚。我連忙試將此法代入實踐:天色漸晚的黃昏,有人打扮作馮相如的模樣,背著孩子趕路,再穿上同樣的衣服,被誤認的可能性極高!尤其是在張家隨馮舉人進山,馮舉人取得火把之後!倘若他將火把和福兒悄悄交給另一人,自己則返回宋家,刺殺狗賊全家,豈不是……如此想來,我頓感脊背發涼。莫非真是風度翩翩、談吐清雅的馮舉人親手屠滅了仇人宋平雲一家?他真有如此的武藝嗎?
暫且假設他有如此實力。那麼還需一名同夥方可。此人在馮舉人進山後要尋著馮舉人,接過火把和福兒繼續前行,待到馮舉人循著火把的亮光返回,二人再次對調便可造就馮舉人始終在張獵戶兒子前行走的假象。難道為馮舉人提供第一出不在場證明的樂當家是同謀?除去這家共患難的知己,又有誰人肯為馮相如出這樣的死力呢?
蒲先生卻已開口講道:“雖是有創意的想法,但實行卻有許多風險。先不提馮舉人從小被父親馮驁逼著在家終日讀書,絲毫未得習武的機會。其次,若馮舉人將宋家滅門,他得手後要火速奔往南山,與同夥再次對換。這期間,一旦同夥的火把意外熄滅,張家上前查看便會穿幫;一旦在南山尋不著同伴也會穿幫;一旦在往返南山和宋宅的途中撞見其他的居民更將穿幫;若誤認錯火種,撞見張獵戶的兒子,那便真是活見了鬼。風險如此之高,一旦出現半點差池被人識破,恐怕馮舉人無論如何狡辯,必將遭判刑處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