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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斷然拒絕了(連理由都沒有)丹畢加參的請求;然後立即給東疆邊防(哈密)下達了一道“雞毛信”——《訓令哈密營、縣,修復塔爾納沁城垣文》(《補過齋文牘續編》卷十三):
哈密縣屬之塔爾納沁地方,北通外蒙,東南接界安(西)、肅(州)。形勢素稱險要。舊築城垣多半坍塌,若不補修完整,殊不足以資守御。前經令行哈密協副將張治賢詳細勘察,繪具圖說,均尚詳明,應即擬定辦法,責成該副將督令補修,並令哈密縣知事會同辦理,以期易於蕆事。查圖列,該城四面城牆炮台,均有破裂坍塌之處。南門月城更形傾裂,自非大加修整不可。辦理之法由該文武酌量必要情形,應拆修者即行拆修,應補築者即行補築。城內西北隅、西南隅兩炮台,以及西城被水沖開之口,及城腳陷落之處,均應一律修整。惟城樓需工甚巨,且無濟於實用,可以不修。不若改造營房,尚多裨益,城內泉水兩處,由西南穿城而出,應用石條修砌水洞,以通水道。且宜用石塊墊高上面,再築土牆,城身方能堅固。此項城工,俟民國九年春間,解凍時即行料理,動工應用椽木二千根,以及背簍、抬把、木夯各項,就近先行預備。至鐵杴、鐵鋤之類,由省制發。將來動工時,箍砌水洞,需用石條,即雇石匠,就近於出石山內先行做好儲備。由該文武會同核辦,至修補時,擬用兵力一半,民力一半。民夫擬用二百人,商由沙親王(哈密王沙木胡蘇特)代為雇覓。每夫一名,每日應給工銀若干,食麵若干,由該文武先行酌核,估計呈復來署,以便行文沙親王照辦。此外,如南廟兒溝荒地,既缺水源不能強事墾闢。若果,苜蓿可以試種,以資餵養馬匹,或不至成棄地。東北下莫奈(即下馬崖)地方,既通甘肅小路,如有事之時,應否設卡?城東東柵子,為通甘肅、安西、玉門小路,是否由該各處取道東柵子,即可不過猩猩峽?應即一併查覆。北山吐葫蘆,為通外蒙要隘,向來既駐有軍隊,應將營盤修築圍牆,如關內堡寨,方能穩札穩守,不致散漫。所有修補城垣,需用各項工料銀兩數目,仰即先行核實,造具估冊,以憑核辦。
《黑戈壁》十(3)
這道緊急公文,發出的時間是1919年12月18日。這時,黑喇嘛已經在黑戈壁落腳,正想遷入新疆的北部。
之所以不厭其煩地引證如此瑣碎的的具體內容,是因為舍此就不足以證明,楊增新確實是“如臨大敵”,將提防一個只有幾百人的敗軍之將,擺在最優先的地位。其慎之又慎,思之又思,只因為他認為事關重大。塔爾納沁城,是哈密“沁城”的原名(滿語的地名)。這是清在西部的建立的第一個“軍墾”城市。民國初年,曾準備在這裡設立新的縣。在當時,那就是新疆與黑戈壁之間惟一的城防,是面對整個東北廣袤無人區的大門。楊增新及時關閉了這扇門,只出不進,也關閉了“亂石梟雄”——丹畢加參——將不安定因素引入新疆的路徑。
看來地大物博,看來廣袤無邊,事實上新疆經不得戰火摧殘,綠洲承受不了過多的人口負載,新疆多民族共處的基礎只有通過建立社會公正,才能防止個人野心膨脹與意外的撞擊出現。出現了,就不免玉石俱焚。
面對現實的外患,面對危機環伺,楊增新的另一招是穩定內部,不給外人可乘之機。他在大致同時發出了《電令墨玉縣楊知府將百姓好為看待文》(《補過齋文牘續編》卷十三),《通令各屬勿得虐待上控人民文》(《補過齋文牘續編》卷十四)等訓令。這個貌似昏庸的老人,有一雙穿石透鐵的眼睛,他明確表示,“改良政治”是當前的出路,解救窮苦牧民“困苦”的辦法,就是救國良策。
在《通令各屬勿得虐待上控人民文》中,他說:
新省民情淳厚,敬官畏法。各縣於農官鄉約外,所謂刁衿劣紳亦不數數。覯果地方官有一分愛民之心,無十分虐民之政,百姓將愛戴之不暇,何至發生上控情事。夫人情必萬不得已而後興詞,迨至控官,是舉生命財產以與官搏勝負。勝,則雪覆盆之冤;負,則占入窨之凶。地方官稍有仁心,自當閉門思過,改良政治。否則,靜待查辦控案虛實,亦不難水落石出。乃今之知事,竟有電請鄰封於中途查拏上控之人者,亦有揀派差役,赴省城拘捕上控之人者,又有將由省回縣上控之人拏案收押,幾欲置之死地者。其他,或串通郵局司事,將上控呈詞扣留不發。種種對待,務使窮民無告,且欲使本省長於地方利弊,民情苦樂,尾無聞知,流弊所極,伊於胡底。
……
而為地方者,乃無不仇視上控之人。試令反躬自問,果能聽斷如神,而毫無錯誤否乎?民國法律,並無不許人民上控之條,而地方官仇視如此,較之前清專制時代,其暴橫更有甚焉!唐人詩云:“不知羔羊緣底事,暗死屠門無一聲。”痛哉,民國之民!酷哉,民國之官也!
引錄到“不知羔羊緣底事,暗死屠門無一聲”時,我已經熱淚盈眶。這篇訓令寫於1922年9月11日。這正是黑喇嘛已經在黑戈壁立足的全盛時期。也是探知了黑喇嘛的切實下落,外蒙古的內防局長(“公安部長”)巴勒丹道爾吉已經磨刀霍霍的節骨眼上。
哈密縣屬之塔爾納沁地方,北通外蒙,東南接界安(西)、肅(州)。形勢素稱險要。舊築城垣多半坍塌,若不補修完整,殊不足以資守御。前經令行哈密協副將張治賢詳細勘察,繪具圖說,均尚詳明,應即擬定辦法,責成該副將督令補修,並令哈密縣知事會同辦理,以期易於蕆事。查圖列,該城四面城牆炮台,均有破裂坍塌之處。南門月城更形傾裂,自非大加修整不可。辦理之法由該文武酌量必要情形,應拆修者即行拆修,應補築者即行補築。城內西北隅、西南隅兩炮台,以及西城被水沖開之口,及城腳陷落之處,均應一律修整。惟城樓需工甚巨,且無濟於實用,可以不修。不若改造營房,尚多裨益,城內泉水兩處,由西南穿城而出,應用石條修砌水洞,以通水道。且宜用石塊墊高上面,再築土牆,城身方能堅固。此項城工,俟民國九年春間,解凍時即行料理,動工應用椽木二千根,以及背簍、抬把、木夯各項,就近先行預備。至鐵杴、鐵鋤之類,由省制發。將來動工時,箍砌水洞,需用石條,即雇石匠,就近於出石山內先行做好儲備。由該文武會同核辦,至修補時,擬用兵力一半,民力一半。民夫擬用二百人,商由沙親王(哈密王沙木胡蘇特)代為雇覓。每夫一名,每日應給工銀若干,食麵若干,由該文武先行酌核,估計呈復來署,以便行文沙親王照辦。此外,如南廟兒溝荒地,既缺水源不能強事墾闢。若果,苜蓿可以試種,以資餵養馬匹,或不至成棄地。東北下莫奈(即下馬崖)地方,既通甘肅小路,如有事之時,應否設卡?城東東柵子,為通甘肅、安西、玉門小路,是否由該各處取道東柵子,即可不過猩猩峽?應即一併查覆。北山吐葫蘆,為通外蒙要隘,向來既駐有軍隊,應將營盤修築圍牆,如關內堡寨,方能穩札穩守,不致散漫。所有修補城垣,需用各項工料銀兩數目,仰即先行核實,造具估冊,以憑核辦。
《黑戈壁》十(3)
這道緊急公文,發出的時間是1919年12月18日。這時,黑喇嘛已經在黑戈壁落腳,正想遷入新疆的北部。
之所以不厭其煩地引證如此瑣碎的的具體內容,是因為舍此就不足以證明,楊增新確實是“如臨大敵”,將提防一個只有幾百人的敗軍之將,擺在最優先的地位。其慎之又慎,思之又思,只因為他認為事關重大。塔爾納沁城,是哈密“沁城”的原名(滿語的地名)。這是清在西部的建立的第一個“軍墾”城市。民國初年,曾準備在這裡設立新的縣。在當時,那就是新疆與黑戈壁之間惟一的城防,是面對整個東北廣袤無人區的大門。楊增新及時關閉了這扇門,只出不進,也關閉了“亂石梟雄”——丹畢加參——將不安定因素引入新疆的路徑。
看來地大物博,看來廣袤無邊,事實上新疆經不得戰火摧殘,綠洲承受不了過多的人口負載,新疆多民族共處的基礎只有通過建立社會公正,才能防止個人野心膨脹與意外的撞擊出現。出現了,就不免玉石俱焚。
面對現實的外患,面對危機環伺,楊增新的另一招是穩定內部,不給外人可乘之機。他在大致同時發出了《電令墨玉縣楊知府將百姓好為看待文》(《補過齋文牘續編》卷十三),《通令各屬勿得虐待上控人民文》(《補過齋文牘續編》卷十四)等訓令。這個貌似昏庸的老人,有一雙穿石透鐵的眼睛,他明確表示,“改良政治”是當前的出路,解救窮苦牧民“困苦”的辦法,就是救國良策。
在《通令各屬勿得虐待上控人民文》中,他說:
新省民情淳厚,敬官畏法。各縣於農官鄉約外,所謂刁衿劣紳亦不數數。覯果地方官有一分愛民之心,無十分虐民之政,百姓將愛戴之不暇,何至發生上控情事。夫人情必萬不得已而後興詞,迨至控官,是舉生命財產以與官搏勝負。勝,則雪覆盆之冤;負,則占入窨之凶。地方官稍有仁心,自當閉門思過,改良政治。否則,靜待查辦控案虛實,亦不難水落石出。乃今之知事,竟有電請鄰封於中途查拏上控之人者,亦有揀派差役,赴省城拘捕上控之人者,又有將由省回縣上控之人拏案收押,幾欲置之死地者。其他,或串通郵局司事,將上控呈詞扣留不發。種種對待,務使窮民無告,且欲使本省長於地方利弊,民情苦樂,尾無聞知,流弊所極,伊於胡底。
……
而為地方者,乃無不仇視上控之人。試令反躬自問,果能聽斷如神,而毫無錯誤否乎?民國法律,並無不許人民上控之條,而地方官仇視如此,較之前清專制時代,其暴橫更有甚焉!唐人詩云:“不知羔羊緣底事,暗死屠門無一聲。”痛哉,民國之民!酷哉,民國之官也!
引錄到“不知羔羊緣底事,暗死屠門無一聲”時,我已經熱淚盈眶。這篇訓令寫於1922年9月11日。這正是黑喇嘛已經在黑戈壁立足的全盛時期。也是探知了黑喇嘛的切實下落,外蒙古的內防局長(“公安部長”)巴勒丹道爾吉已經磨刀霍霍的節骨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