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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應昌、胡君貴、田守一、王之禮等先後降清④。清軍乘勢攻占了劉部重要據
點老木崆。劉體純見大勢已去,同家屬一道自縊而死。據文獻記載,劉體純
“驍勇有方略,御眾嚴明”,“頗知愛民”①。他壯烈犧牲的消息傳開後,當
地百姓都為之傷心落淚。清四川總督李國英為收買民心,下令以禮安葬②。二
① 按,巫山縣城在長江北岸,城東為大寧河,這裡講的浮橋當是架設於大寧河上,而不是跨越長江之橋。
② 李國英在康熙二年十一月初十日題本中報告巫山之捷說:“通共斬殺偽總兵、副、參、都、守、領旗四
十八名,賊兵共六千九百四十四名”,另“正法”被擒“活賊”一百一十九名,見《李勤襄公撫督秦蜀奏
議》卷二十一。
③ 《清聖祖實錄》卷九。
① 《李勤襄公撫督秦蜀奏議》卷二十二,康熙三年二月十九日題本。
② 同治四年《房縣誌》卷六《事紀》云:“十二月,定南將軍圖海率禁旅抵房,督秦豫諸師入蜀會剿。”
按,圖海為定西將軍,他和穆里瑪帶領的八旗兵由房縣南攻興山縣茅麓山,都在湖北境內,說他“入蜀”
不妥。
③ 《李勤襄公撫督秦蜀奏議》卷二十一。
④ 同上書,卷二十二。
① 光緒六年《巴東縣誌》卷十四《事變志·寇亂》。
② 光緒六年《巴東縣誌》卷十四《事變志·寇亂》。
十六日,清軍追至黃草坪,郝搖旗、袁宗第兩人帶領兵丁拼死抵抗,終因敵
勢過大,郝搖旗、袁宗第和永曆帝所委派的部院洪育鰲被俘,長期依附於郝
搖旗的明東安王朱盛蒗也被清軍擒獲,永曆帝派出的監軍太監潘應龍自縊身
死。郝搖旗、袁宗第、洪育鰲、朱盛蒗被押解到巫山縣城,後奉清廷旨意於
1664 年(康熙三年)十月十二日在該地殺害③。
③ 李馥榮《灩澦囊》卷四記:“遂生擒宗第、搖旗獻功。太保(指李國英)命囚於巫山,請旨。命下,斬
宗第、搖旗。”《南疆逸史》卷二十三《洪育鰲傳》記:“甲辰(1664)十月十二日殺於巫山,投屍峽中。”
第二節 關於“韓主定武”政權的考辨
在講述夔東地區的抗清活動時,有一個重要的問題需要澄清。清朝初年
查繼佐撰寫的《罪惟錄》中依據不可靠的傳聞在南明諸主間添了一位所謂年
號“定武”的“韓主”,對後世研究南明史事造成了很大的混亂,其文云:
韓王本鉉,系太祖十九子憲王松之後,世封平涼。崇禎十六年,李賊自成陷陝,王
被執,間脫。適獻賊陷楚,其部將郝永忠者梟悍,軍中望永忠搖旗輒奮,遂以郝搖旗著名,
敵遇之震。及獻賊死,搖旗內款,獨奉韓王為主。自閩事壞(指隆武帝遇難),韓便稱尊,
改元定武。嘗移書桂主(指永曆帝),敘長幼,不稱臣。..癸卯(1663,康熙二年)定
武十七年,來亨被困,棄七連,保譚家寨。永忠與二虎(指劉體純)合力,從來亨北御,
大戰四晝夜,北協湖廣之師大挫。已而,巫山不能守,先敗。房山旋敗,韓主不終。①
這段史料中的錯誤不勝枚舉,如:一,郝搖旗原是大順軍李自成部下偏
裨,誤作大西軍張獻忠麾下之梟悍。二,永忠乃郝搖旗聯明抗清後隆武帝所
“賜”之名,誤作本名。三,郝搖旗長期追隨永曆朝廷,不僅同何騰蛟、瞿
式耜交往甚多,還曾在桂林親自護衛永曆帝出逃(見上文),誤為自隆武帝
遇難後即擁戴韓王本鉉稱尊,改元定武。四,即便有明初所封韓王后裔在大
動盪中流落他鄉自稱或被推為“韓王”,也不可能名為“朱本鉉”,因為按
朱元璋親自反覆修改酌定後頒布的《皇明祖訓》《禮儀》篇規定了諸藩命名
世系的二十字,“本”字為封於山東兗州的魯王位下第十九世,明朝滅亡時
魯藩才傳到第九世“以”字輩,如襲封魯王朱以派、朱以海(即魯監國)兄
弟,根本不可能出現“本”字輩;韓王位下沒有“本”字輩,所謂“韓王朱
本鉉”完全是空穴來風。查繼佐曾經在魯監國政權中任職,所著《罪惟錄》
中也記載:“自帝系成祖下,預派二十字,世以輔名,名旁按五行取相生義。..
而親王亦各派二十字,載玉牒”①,可見疏於查考。查氏立志著史,但常有失
誤。如他在《魯春秋》一書中開頭就說:“乙酉夏五月,南都不守,..杭
諸紳奉皇太后命敦請潞王朱翊鏐監國。”把朱常淓誤記為其父老潞王。記魯
王監國事又云:朱以海“甲申(1644),甫襲封四日而東師入兗州,王南奔
浙江”,顯然是把1642 年清軍攻破兗州與1644 年大順軍接管山東兩件事混
為一談。記紹武政權則說:“唐王朱聿鎮據廣州自立”,把朱聿■的名字誤
點老木崆。劉體純見大勢已去,同家屬一道自縊而死。據文獻記載,劉體純
“驍勇有方略,御眾嚴明”,“頗知愛民”①。他壯烈犧牲的消息傳開後,當
地百姓都為之傷心落淚。清四川總督李國英為收買民心,下令以禮安葬②。二
① 按,巫山縣城在長江北岸,城東為大寧河,這裡講的浮橋當是架設於大寧河上,而不是跨越長江之橋。
② 李國英在康熙二年十一月初十日題本中報告巫山之捷說:“通共斬殺偽總兵、副、參、都、守、領旗四
十八名,賊兵共六千九百四十四名”,另“正法”被擒“活賊”一百一十九名,見《李勤襄公撫督秦蜀奏
議》卷二十一。
③ 《清聖祖實錄》卷九。
① 《李勤襄公撫督秦蜀奏議》卷二十二,康熙三年二月十九日題本。
② 同治四年《房縣誌》卷六《事紀》云:“十二月,定南將軍圖海率禁旅抵房,督秦豫諸師入蜀會剿。”
按,圖海為定西將軍,他和穆里瑪帶領的八旗兵由房縣南攻興山縣茅麓山,都在湖北境內,說他“入蜀”
不妥。
③ 《李勤襄公撫督秦蜀奏議》卷二十一。
④ 同上書,卷二十二。
① 光緒六年《巴東縣誌》卷十四《事變志·寇亂》。
② 光緒六年《巴東縣誌》卷十四《事變志·寇亂》。
十六日,清軍追至黃草坪,郝搖旗、袁宗第兩人帶領兵丁拼死抵抗,終因敵
勢過大,郝搖旗、袁宗第和永曆帝所委派的部院洪育鰲被俘,長期依附於郝
搖旗的明東安王朱盛蒗也被清軍擒獲,永曆帝派出的監軍太監潘應龍自縊身
死。郝搖旗、袁宗第、洪育鰲、朱盛蒗被押解到巫山縣城,後奉清廷旨意於
1664 年(康熙三年)十月十二日在該地殺害③。
③ 李馥榮《灩澦囊》卷四記:“遂生擒宗第、搖旗獻功。太保(指李國英)命囚於巫山,請旨。命下,斬
宗第、搖旗。”《南疆逸史》卷二十三《洪育鰲傳》記:“甲辰(1664)十月十二日殺於巫山,投屍峽中。”
第二節 關於“韓主定武”政權的考辨
在講述夔東地區的抗清活動時,有一個重要的問題需要澄清。清朝初年
查繼佐撰寫的《罪惟錄》中依據不可靠的傳聞在南明諸主間添了一位所謂年
號“定武”的“韓主”,對後世研究南明史事造成了很大的混亂,其文云:
韓王本鉉,系太祖十九子憲王松之後,世封平涼。崇禎十六年,李賊自成陷陝,王
被執,間脫。適獻賊陷楚,其部將郝永忠者梟悍,軍中望永忠搖旗輒奮,遂以郝搖旗著名,
敵遇之震。及獻賊死,搖旗內款,獨奉韓王為主。自閩事壞(指隆武帝遇難),韓便稱尊,
改元定武。嘗移書桂主(指永曆帝),敘長幼,不稱臣。..癸卯(1663,康熙二年)定
武十七年,來亨被困,棄七連,保譚家寨。永忠與二虎(指劉體純)合力,從來亨北御,
大戰四晝夜,北協湖廣之師大挫。已而,巫山不能守,先敗。房山旋敗,韓主不終。①
這段史料中的錯誤不勝枚舉,如:一,郝搖旗原是大順軍李自成部下偏
裨,誤作大西軍張獻忠麾下之梟悍。二,永忠乃郝搖旗聯明抗清後隆武帝所
“賜”之名,誤作本名。三,郝搖旗長期追隨永曆朝廷,不僅同何騰蛟、瞿
式耜交往甚多,還曾在桂林親自護衛永曆帝出逃(見上文),誤為自隆武帝
遇難後即擁戴韓王本鉉稱尊,改元定武。四,即便有明初所封韓王后裔在大
動盪中流落他鄉自稱或被推為“韓王”,也不可能名為“朱本鉉”,因為按
朱元璋親自反覆修改酌定後頒布的《皇明祖訓》《禮儀》篇規定了諸藩命名
世系的二十字,“本”字為封於山東兗州的魯王位下第十九世,明朝滅亡時
魯藩才傳到第九世“以”字輩,如襲封魯王朱以派、朱以海(即魯監國)兄
弟,根本不可能出現“本”字輩;韓王位下沒有“本”字輩,所謂“韓王朱
本鉉”完全是空穴來風。查繼佐曾經在魯監國政權中任職,所著《罪惟錄》
中也記載:“自帝系成祖下,預派二十字,世以輔名,名旁按五行取相生義。..
而親王亦各派二十字,載玉牒”①,可見疏於查考。查氏立志著史,但常有失
誤。如他在《魯春秋》一書中開頭就說:“乙酉夏五月,南都不守,..杭
諸紳奉皇太后命敦請潞王朱翊鏐監國。”把朱常淓誤記為其父老潞王。記魯
王監國事又云:朱以海“甲申(1644),甫襲封四日而東師入兗州,王南奔
浙江”,顯然是把1642 年清軍攻破兗州與1644 年大順軍接管山東兩件事混
為一談。記紹武政權則說:“唐王朱聿鎮據廣州自立”,把朱聿■的名字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