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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是堅持拿出證據,他們越是六神無主、生怕引火燒身、暴露他們的卑劣,他們只得不講條件的“解放”我,讓我“站出來工作”。
此時,我表示,我本來就沒有“犯罪”,也就無所謂“解放”,一切都是余、江之流在搞鬼,他們想奪權,就必須加“罪”於真正的革命者,打倒一大批真正忠於黨和人民的領導幹部。我質問他們:你們批鬥我三個月,無所不用其極,如果我有一句反黨、反群眾、反領袖的話,你們早就拿出來“曝光”了。你們派干將5次去我家鄉子長縣,索要所謂的“叛徒材料”,逼得縣裡拿出鄧寶珊起義後所得到的敵偽檔案。如果從中能找到可定為“叛徒”的蛛絲馬跡,你們早就大肆宣揚,早就用此致我於死地了。事實徹底粉碎了你們的“欲加之罪”的陰謀。無計可施了,又想用“解放”、“站出來工作”等掩蓋你們的勾當,這是不行的。你們只能說“請你繼續工作”,我才有可能考慮。
他們迫不得已同意了我的要求。在南京軍區空軍團以上幹部大會上,宣布由我負責“三支”工作,擔任主任。同時余、江又派來其同黨閻成玉任副主任,其目的不言而喻。但閻水平低,常用拙劣的手段干擾工作,引起多數“三支”人員的憤慨。不僅自己陷於孤立,而且進一步暴露了余、江的醜惡面目。
●免職到西安
1969年10月1日國慶節,南京軍區團以上幹部組成進京晉見毛澤東代表團,我被指定為5人領導成員之一。由於形勢不斷變化,毛澤東接見南京軍區代表團的時間一推再推,直到國慶節前夕才安排出時間。
隨後,我參加了天安門城樓保衛毛主席安全的工作。我曾多次受到主席的接見,但大都是在金水橋以南的觀禮台上。此次接見時,主席和我握手談話,問我如何,我說:“很好”。
這次在京,遇到了老戰友李志民。他問我紅軍西征時李家塬戰鬥的詳情,並說造反派再三逼他交待問題,四處找他要揪斗是周總理把他藏在京西賓館的電梯裡避難。我對他說:如果再有人追問李家塬戰鬥中你的情況,就讓他們來找我,你就對他們說“當時是李宗貴政委命令我去二團陣地執行任務的”。他見我願意為他作證,感動得熱淚盈眶。
1969年12月,接到國防部長林彪簽署的免去我職務的命令。不到一個月,吳法憲派空軍政治部副主任任學耀和幹部部任免處處長到南京找我談話。他們奉空軍黨委的指示,要樹我為“活著的李玉和(樣板戲《紅燈記》中犧牲的共產黨員)”還準備委我以重任。若不願意回到空軍,可以到陸軍大軍區任職等。
當時由於傷殘的腿病又復發,我正躺在醫院。我對此感到蹊蹺:林彪免了我的職,其死黨吳法憲卻要封我的官,無非想拉攏我成為他們一夥。我當即對任學耀說:“英雄”或是“典型”,歷史自有公斷,不需人為的花費心思去塑造。你曾是我部的基層幹部,對我的經歷、我的為人,別人可能不了解或了解不深,而你應該是一清二楚、知根知底。任問我下一步有什麼打算,我說繼續治病。他說最好去北京空軍總醫院。我搖頭拒絕,提出回瓦窯堡,他表示不同意:你要治病,總應靠近有大醫院的城市。回西安如何?我同意了。任說他還要回京向吳法憲、余立金匯報後再定。
當時,林彪1號命令已下達,要將所謂的“黨內走資派”從大中城市流放到小城市或農村,讓當地不明真相的群眾監管。每月發30元生活費。我算“暫緩”執行的,估計提出去西安養病問題不大。
1970年5月接到通知,陝西省革命委員會主任李瑞山表示,第一,歡迎我回西安;第二有房子安置。於是我積極準備搬家,爭取早日離開令我感慨萬千的南京。
我在南京工作了8年。來時信心百倍,別時憂傷滿懷。“文革”中的殘酷迫害,使一起工作過的同志,有的含冤去世,有的致傷致殘,還有許多杳無音訊。估計他們凶多吉少。我思念他們,為這些比我更不幸的人深感不平,但卻無法為他們盡力,感到內疚與悲傷。但我這一生問心無愧,始終忠於黨和人民,兢兢業業奮鬥在黨所需要的任何工作崗位上,即使在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脅時,也從未做過損害黨和人民昧良心的事。我自認對得起黨,對得起人民,對得起戰友。想到這些心情才平靜一些。
1970年10月,我攜家到達西安市。蘭空司令員楊化民已接到吳憲法的命令,要他們“不冷不熱”的對待我。只發給維持生活費,沒有其他補助。我並不在乎生活是否艱苦,只要求得精神上的平靜。
不久,李瑞山派秘書賴光和房管處處長,把我們安置到原省委書記霍士廉在建國路雍村的住處,住房年久失修,但比起那些仍身陷囹圄,無家可歸者,就強多了。
●患難真情
1971年春節,李瑞山來雍村看我,見住房有傾塌的危險,派秘書賴光再催房管部門為我重新找房。當時曾說青年路止園的原楊虎城將軍的公館可以考慮,劉瀾濤曾住過此院。但造反派查封了該院,並命名為“地主莊園”。加上整個社會秩序仍然混亂,我考慮還是住在雍村為好。省革委會只好決定進行維修,保證住房不至於出事故。對此,我十分感激。
此時,我表示,我本來就沒有“犯罪”,也就無所謂“解放”,一切都是余、江之流在搞鬼,他們想奪權,就必須加“罪”於真正的革命者,打倒一大批真正忠於黨和人民的領導幹部。我質問他們:你們批鬥我三個月,無所不用其極,如果我有一句反黨、反群眾、反領袖的話,你們早就拿出來“曝光”了。你們派干將5次去我家鄉子長縣,索要所謂的“叛徒材料”,逼得縣裡拿出鄧寶珊起義後所得到的敵偽檔案。如果從中能找到可定為“叛徒”的蛛絲馬跡,你們早就大肆宣揚,早就用此致我於死地了。事實徹底粉碎了你們的“欲加之罪”的陰謀。無計可施了,又想用“解放”、“站出來工作”等掩蓋你們的勾當,這是不行的。你們只能說“請你繼續工作”,我才有可能考慮。
他們迫不得已同意了我的要求。在南京軍區空軍團以上幹部大會上,宣布由我負責“三支”工作,擔任主任。同時余、江又派來其同黨閻成玉任副主任,其目的不言而喻。但閻水平低,常用拙劣的手段干擾工作,引起多數“三支”人員的憤慨。不僅自己陷於孤立,而且進一步暴露了余、江的醜惡面目。
●免職到西安
1969年10月1日國慶節,南京軍區團以上幹部組成進京晉見毛澤東代表團,我被指定為5人領導成員之一。由於形勢不斷變化,毛澤東接見南京軍區代表團的時間一推再推,直到國慶節前夕才安排出時間。
隨後,我參加了天安門城樓保衛毛主席安全的工作。我曾多次受到主席的接見,但大都是在金水橋以南的觀禮台上。此次接見時,主席和我握手談話,問我如何,我說:“很好”。
這次在京,遇到了老戰友李志民。他問我紅軍西征時李家塬戰鬥的詳情,並說造反派再三逼他交待問題,四處找他要揪斗是周總理把他藏在京西賓館的電梯裡避難。我對他說:如果再有人追問李家塬戰鬥中你的情況,就讓他們來找我,你就對他們說“當時是李宗貴政委命令我去二團陣地執行任務的”。他見我願意為他作證,感動得熱淚盈眶。
1969年12月,接到國防部長林彪簽署的免去我職務的命令。不到一個月,吳法憲派空軍政治部副主任任學耀和幹部部任免處處長到南京找我談話。他們奉空軍黨委的指示,要樹我為“活著的李玉和(樣板戲《紅燈記》中犧牲的共產黨員)”還準備委我以重任。若不願意回到空軍,可以到陸軍大軍區任職等。
當時由於傷殘的腿病又復發,我正躺在醫院。我對此感到蹊蹺:林彪免了我的職,其死黨吳法憲卻要封我的官,無非想拉攏我成為他們一夥。我當即對任學耀說:“英雄”或是“典型”,歷史自有公斷,不需人為的花費心思去塑造。你曾是我部的基層幹部,對我的經歷、我的為人,別人可能不了解或了解不深,而你應該是一清二楚、知根知底。任問我下一步有什麼打算,我說繼續治病。他說最好去北京空軍總醫院。我搖頭拒絕,提出回瓦窯堡,他表示不同意:你要治病,總應靠近有大醫院的城市。回西安如何?我同意了。任說他還要回京向吳法憲、余立金匯報後再定。
當時,林彪1號命令已下達,要將所謂的“黨內走資派”從大中城市流放到小城市或農村,讓當地不明真相的群眾監管。每月發30元生活費。我算“暫緩”執行的,估計提出去西安養病問題不大。
1970年5月接到通知,陝西省革命委員會主任李瑞山表示,第一,歡迎我回西安;第二有房子安置。於是我積極準備搬家,爭取早日離開令我感慨萬千的南京。
我在南京工作了8年。來時信心百倍,別時憂傷滿懷。“文革”中的殘酷迫害,使一起工作過的同志,有的含冤去世,有的致傷致殘,還有許多杳無音訊。估計他們凶多吉少。我思念他們,為這些比我更不幸的人深感不平,但卻無法為他們盡力,感到內疚與悲傷。但我這一生問心無愧,始終忠於黨和人民,兢兢業業奮鬥在黨所需要的任何工作崗位上,即使在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脅時,也從未做過損害黨和人民昧良心的事。我自認對得起黨,對得起人民,對得起戰友。想到這些心情才平靜一些。
1970年10月,我攜家到達西安市。蘭空司令員楊化民已接到吳憲法的命令,要他們“不冷不熱”的對待我。只發給維持生活費,沒有其他補助。我並不在乎生活是否艱苦,只要求得精神上的平靜。
不久,李瑞山派秘書賴光和房管處處長,把我們安置到原省委書記霍士廉在建國路雍村的住處,住房年久失修,但比起那些仍身陷囹圄,無家可歸者,就強多了。
●患難真情
1971年春節,李瑞山來雍村看我,見住房有傾塌的危險,派秘書賴光再催房管部門為我重新找房。當時曾說青年路止園的原楊虎城將軍的公館可以考慮,劉瀾濤曾住過此院。但造反派查封了該院,並命名為“地主莊園”。加上整個社會秩序仍然混亂,我考慮還是住在雍村為好。省革委會只好決定進行維修,保證住房不至於出事故。對此,我十分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