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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還要講究策略,懂得必要的妥協,走迂迴的路,做到有勇有謀。有這樣一件事:一批山西的年輕的木刻藝術家成立了“榴花社”,希望得到魯迅的指導;魯迅給他們提供的意見是——

  新文藝之在太原,還在開墾時代,作品似以淺顯為宜,也不要激烈,這是必須察看環境和時候的。別處不明情形,或者要評為灰色也難說,但可以置之不理,萬勿貪一種虛名,而反致不能出版。戰鬥當首先守住營壘,若專一衝鋒,而反遭覆滅,乃無謀之勇,非真勇也。〔28〕

  魯迅的話,也說得非常“淺顯”而實在,但背後卻有慘痛的歷史教訓:中國這個民族,要麼不思反抗,總是得過且過;但一旦逼上“梁山”,又容易趨於極端,“專一衝鋒,而反遭覆滅”,這樣的歷史是不能再重演了。

  三

  “五卅”運動中,有一個口號:“到民間去”,引起了魯迅的注意與深思。

  魯迅是理解這樣做的必要的,因為他深知青年學生“他們所能做的,也無非是演講,遊行,宣傳之類,正如火花一樣,在民眾的心頭點火,引起他們的光焰來,使國勢有一點轉機”。〔29〕而在魯迅看來,促進民眾的覺醒,以及中國基層社會的變革,正是中國的改革事業的基礎性的工作。對此,他在20世紀30年代所寫的一篇題為《習慣與改革》的文章里,有更清楚的闡述——

  多數的力量是偉大,要緊的,有志於改革者倘不深知民眾的心,設法利導,改進,則無論怎樣的高文宏議,浪漫古典,都和他們無干,僅止於幾個人在書房中互相嘆賞,得些自己滿足。

  倘不深入民眾的大層中,於他們的風俗習慣,加以研究,解剖,分別好壞,立存廢的標準,而於存於廢,都慎選施行的方法,則無論怎樣的改革,都將為習慣的岩石所壓碎,或者只在表面上浮游一些時。〔30〕

  在同一時期的一篇演講里,魯迅也向大學生發出這樣的忠告:“不要只注意在近身的問題,或地球以外的問題,社會上實際問題也要注意些才好。”——他說,這樣的“平常話”也是“在死了許多性命之後”才知道的。〔31〕

  也就是說,無論從中國的改革的全局,還是從青年自身的健全發展,魯迅都是鼓勵青年“到民間去”,關注社會的實際問題的。

  但魯迅提醒年輕人:真實的民間與想像中的“我們的‘民間’”是不一樣的;“單獨到民間時,自己的力量和心情,較之在北京一同大叫這一個標語時”也是不一樣的。而“將這經歷牢牢記住”,“就許有若干人要沉默,沉默而苦痛,然而新的生命就會在這苦痛的沉默里萌芽”。〔32〕——這提醒無疑是重要的:只有打破在城市裡、從書本中形成的對中國民間的一切不切實際的幻想,在“苦痛的沉默”中獲得正視現實“黑暗的勇猛和毅力”,〔33〕才會有“新的生命”與新的希望。

  魯迅還提醒“到民間去”的年輕人:要正確地認識和對待民間蘊蓄得“已經夠多”的“怨憤”情緒。這“自然是受強者的蹂躪所致”,其正義性與應該給予同情,都是毋庸懷疑的;但魯迅深知中國國民性的弱點,所以他同時又憂慮著怨憤沒有導致“向強者反抗,而反在弱者身上發泄”,他說:“卑怯的人,即使有萬丈的憤火,除弱草以外,又能燒掉甚麼呢?”而“歷史指示我們,遭殃的不是什麼敵手而是自己的同胞和子孫。那結果,是反為敵人先驅”。魯迅因此對“點火的青年”提出希望——

  對於群眾,在引起他們的公憤之餘,還須設法注入深沉的勇氣,當鼓舞他們的感情的時候,還須竭力啟發明白的理性;而且還得偏重於勇氣和理性,從此繼續地訓練許多年。這聲音,自然斷乎不及大叫宣戰殺賊的大而閎,但我以為卻是更緊要而更艱難偉大的工作。

  總之,我以為國民倘沒有智,沒有勇,而單靠一種所謂“氣”,實在是非常危險的。現在,應該更進而著手於較為堅實的工作了。〔34〕

  這也是“用極大的犧牲”換來的“歷史教訓”。〔35〕

  四

  魯迅還號召年輕人要甘於當“泥土”。

  這是他在“五四”以後在北京師範大學附屬中學校友會上的一篇演講中提出的。〔36〕——我曾經在一篇文章里提到,如果將“五四”以後,胡適對青年學生的演講與魯迅的演講做一番比較,是很有意思的。比如,胡適在1920、1921連續兩年在北京大學開學典禮上演講,一再表示:“我不希望北大來做那淺薄的‘普及’運動,我希望北大的同人一齊用全力向‘提高’這方面做功夫。要創造文化、學術及思想,惟有真提高才能真普及”;〔37〕“必須造成像軍閥、財閥一樣的可怕的有用的勢力,能在人民的思想上發生巨大的影響”,“要造成有實力的為中國造歷史,為文化開新紀元的學閥,這才是我們理想的目的”。〔38〕這裡貫穿著胡適的“精英教育”思想,他顯然要引導青年學生去做對國家、人民負有指導責任的、“為中國造歷史,為文化開新紀元的學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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