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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的結尾卻出人意料:“但‘吃白相飯’朋友倒自有其可敬的地方,因為他還直直落落的告訴人們說,‘吃白相飯的!’”——這就是說,現實生活中,還有“做而不說”或“做而不承認”或打著相反旗號,自稱“正人君子”的“吃白相飯”者。和這些遮遮掩掩、瞞和騙的流氓相比,“直直落落的”“吃白相飯”朋友,還是“可敬”的。對後者魯迅還願意寫文章來談論他們,前者就根本不屑於談及。魯迅有言:“世間實在還有寫不進小說里的人”,雜文大概也是如此:“譬如畫家,他畫蛇,畫鱷魚,畫龜,畫果子殼,畫字紙簍,畫垃圾堆,但沒有誰畫毛毛蟲,畫癩頭瘡,畫鼻涕,畫大便,就是一樣的道理。”〔20〕

  我們跟隨魯迅在上海街頭已經閒逛很久了,但還有“一景”是不可不看的,即“變戲法”。魯迅說他是“常常看”的,而且“愛看”,而且愛想,愛寫,單是雜文就寫了兩篇,對照起來讀,看同一現象怎樣引發出魯迅的多種聯想,是很有意思的。一篇就叫《看變戲法》,〔21〕魯迅關注的是走江湖的變戲法者,“為了斂錢,一定要有兩種必要的東西:一隻黑熊,一個小孩子”,但“訓練”的方法與內容不一樣,對黑熊,是“打”和“餓”,逼它表演,不惜虐待至死;對小孩,卻訓練他如何假裝痛苦,和大人“串通”一氣騙觀眾的錢。魯迅說:“每當收場,我一面走,一面想:兩種生財傢伙,一種是要被虐待至死的,再尋幼小的來;一種是大了之後,另尋一個小孩子和一隻小熊,仍舊來變照樣的戲法。”在魯迅看來,“事情真是簡單得很,想一下,就好像令人索然無味”;但掩不住的是背後的沉重:“虐待至死”固然是殘酷的,而將這樣的“戲法”一代代地傳下去,卻是更為可怕的——而魯迅的隱憂自然不只是限於街頭的“變戲法”,但他沒有明說,要我們讀者去想。結尾一句:“此外叫我看什麼呢,諸君?”更是逼我們深長思之。

  另一篇更幾乎全是白描:猴子如何“戴上假面,穿上衣服,耍一通刀槍”;“已經餓得皮包骨頭的狗熊”怎樣“玩一些把戲”,“末後是向大家要錢”。又如何“將一塊石頭放在空盒子裡,用手巾左蓋右蓋,變出一隻白鴿來”,又怎樣“裝腔作勢的不肯變了”,最後還是“要錢”……。“在家靠父母,出家靠朋友……Huazaa!Huazaa!”〔22〕變戲法的又“裝出撒錢的手勢,嚴肅而悲哀的說”。“果然有許多人Huazaa了。待到數目和預料的差不多,他們就檢起錢來,收拾傢伙,死孩子也自己爬起來,一同走掉了”,“看客們也就呆頭呆腦的走散”,“這空地上,暫時是沉寂了。過了些時,就又來這一套。俗語說,‘戲法人人會變,各有巧妙不同’,其實是許多年間,總是這一套,也總有人看,總有人Huazaa……”。——寫到這裡,都是小說家的街頭速寫;到結尾處才顯出雜文筆法:“到這裡我才記得寫錯了題目”,讀者回過頭來看題目:《現代史》,〔23〕這才恍然大悟:作者寫的是一篇現代寓言,再重讀前面的種種描寫,就讀出了背後的種種隱喻,並聯想起現代史上的種種事情來。這是典型的魯迅式的“荒謬聯想”:騙人的“變戲法”與莊嚴的“現代史”,一邊是最被人瞧不上的遊戲場所,一邊是神聖的歷史殿堂,兩者風馬牛不相及,卻被魯迅妙筆牽連,拉在一起,成了一篇奇文。粗粗一讀,覺得荒唐,仔細想想,卻不能不承認其觀察的深刻:魯迅在外在的“形”的大不同中發現了內在的“神似”,這裡確實有魯迅對現代中國歷史的獨特體認。

  我們終於可以跟隨魯迅進入著名的“夜上海”:這是《准風月談》的首篇《夜頌》,一篇《野草》式的散文,融入了魯迅所獨有的上海都市體驗。

  首先提出的是“愛夜的人”的概念。我們可以把這看做是魯迅的自我命名。這不僅是因為他喜歡並習慣於夜間寫作,更因為他正是與“夜”緊密連結在一起的“孤獨者”、“有閒者”——不是早就有人把他打入“有閒階級”嗎?“不能戰鬥者”——“戰士”的美名已被某些人壟斷,魯迅哪裡敢言“戰鬥”?“怕光明者”——魯迅早已拒絕了被許多人說得天花亂墜的“光明”。

  於是,他愛夜。因為只有在“夜”這個“造化所織的幽玄的大衣”的“普覆”下,才感到“溫暖,安心”。因為只有在“夜”里才“不知不覺的自己漸漸脫去人造的面具和衣裳,赤條條地裹在這無邊無際的黑絮似的大塊里”。——魯迅早在《影的告別》里就說過,他“願意只是黑暗”,“我獨自遠行,不但沒有你,並且再沒有別的影在黑暗裡。只有我被黑暗沉沒,那世界全屬於我自己”。〔24〕魯迅是屬於夜的,夜的黑暗也只屬於他,“赤條條地裹在這無邊無際的黑絮似的大塊里”,魯迅感到分外的自由、自在與自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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