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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推倒碾死的是一個孩子,而且是窮苦的賣報的孩子,這是魯迅最不能忍受的。〔8〕因此,他要追問:推倒孩子的是什麼人?——他的考察結論是:穿的是長衫,“總該是屬於上等(人)”。

  於是,魯迅由此而聯想起上海路上經常遇到的兩種“橫衝直撞”的人:“一種是不用兩手,卻只將直直的長腳,如無人之境似的踏過來”,“這是洋大人”;“一種就是彎上他兩條臂膊,手掌向外,像蠍子的兩個鉗一樣,一路推過去”,“這就是我們的同胞,然而‘上等’的”。——這一段聯想,極具形象性,無論是“踏”與“推”的動作的描摹,還是驕橫神態的刻畫,都十分傳神,充分顯示了魯迅作為文學家的形象記憶與描寫能力。但已有了某一程度的概括,由具體的個別人變成了某一類人(“洋大人”、“上等華人”),而且具有某種象徵意味。

  由上等華人又產生了“推”的聯想,或者說幻覺:“上車,進門,買票,寄信,他推;下車,避禍,逃難,他又推。”——這似乎是一連串的蒙太奇動作,極富畫面感。“推得女人孩子都踉踉蹌蹌,跌倒了,他就從活人上踏過,跌死了,他就從死屍上踏過,走出外面,用舌頭舔舔自己的厚嘴唇,什麼也不覺得。”——這是典型的魯迅的“吃人”幻覺,是小說家的筆法:既有象徵意義,又有生動的細節(“舔厚嘴唇”)。然後又聯想起更可怕的場面:十多個力量未足的少年被踏死,“死屍擺在空地上,據說去看的又有萬餘人,人山人海,又是推”。——這又是典型的魯迅的“看客”恐懼,“又有……又是……”,語氣十分沉重。“推了的結果,是嘻開嘴巴,說道:‘阿唷,好白相來希呀!’”——這是魯迅的“看戲”主題的再現:輕佻的語氣與前文的沉重形成強烈對比。

  行文至此,就自然產生一個飛躍——

  住在上海,想不遇到推與踏,是不能的,而且這推與踏也還要廓大開去。要推倒一切下等華人中的幼弱者,要踏倒一切下等華人。這時就只剩了高等華人頌祝著——

  “阿唷,真好白相來希呀。為保全文化起見,是雖然犧牲任何物質,也不應該顧惜的——這些物質有什麼重要性呢!”〔9〕

  魯迅以其特有的思想穿透力,賦予“推”的現象以某種隱喻性,揭示了上海社會結構的不平等:“下等華人”,尤其是“下等華人中的幼弱者”被任意“推倒”踐“踏”;而“高等華人”卻在以“保全文化”的名義大加“頌祝”。

  魯迅說,他每讀報刊上的文章,特別是那些妙文,總不免“拉扯牽連”,胡亂想開去,於是就產生了許多“若即若離的思想,自己也覺得近乎刻薄”。〔10〕此篇即是如此,通篇以報紙報導的日常生活現象為思考的出發點,引發聯想,由個別到普遍,由具體到抽象,提升、概括出一種社會典型現象或社會類型。但又與作為出發點的生活現象保持“若即若離”的關係:既有概括、提升,當然有所超越(“若離”),但仍保留現象形態的生動性與豐富性,以及情感性特徵(“若即”),這裡正是體現了小說家與思想家的統一,詩與哲學的統一:這正是魯迅的雜文思維的特點。

  《推》之後,魯迅又連續寫了《“推”的余談》、《踢》、《爬和撞》、《沖》諸篇,以類似的聯想方式,論及了“第三種人”的“推”,〔11〕中國人被外國巡捕“踢”引起的民族逃路問題,〔12〕在“自由競爭”美名掩蓋下的“爬”和“撞”,〔13〕以及現代文明時代的“嬰兒殺戮”,〔14〕都是開口小而挖掘深,所揭示的問題都有極大的概括力,至今仍不失其震撼力。

  這都是幾乎每時每刻發生在中國城市街頭的,甚至成了生活常態,但一經魯迅的思想燭照,就露出了驚心動魄的“那一面”。

  假如你常在租界的路上走,有時總會遇見幾個穿制服的同胞和一位異胞(也往往沒有這一位),用手槍指住你,搜查全身和所拿的物件。倘是白種,是不會指住的;黃種呢,如果被指的說是日本人,就放下手槍,請他走過去;獨有文明最古的皇帝子孫,可就“則不得免焉”了。這在香港,叫作“搜身”,倒也還不算很失了體統,然而上海則竟謂之“抄靶子”。

  就這樣一個30年代上海的新俗語“抄靶子”,引起了魯迅的許多聯想。

  他想起,中國傳統中凡有“凌辱誅戮”,必先將被誅戮者宣布為“不是人”:“皇帝所誅者,‘逆’也,官軍所剿者,‘匪’也,劊子手所殺者,‘犯’也”,這樣改換一下名目,殺戮就成了維護“人道”之義舉。而現在,“洋大人的下屬”“賜”中國人以“靶子”的新“諡”,其民族歧視與凌辱也就符合“人道”了。

  而“靶子是該用槍打的東西”,於是,魯迅聯想起“前年九月”即1931年“九·一八”事變以來所發生的一切,並產生了一個可怕的幻景:“四萬萬靶子,都排在文明最古的地方……”——又排開了吃人筵席,這回被吃的是整個中華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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