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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魯迅首先關注的還是20世紀30年代的中國社會結構。早在1927年魯迅就在《再談香港》一文中這樣描寫他所看到的香港社會:“中央幾位洋主子,手下是若干頌德的‘高等華人’和一夥作倀的奴氣同胞。此外即全是默默吃苦的‘土人’,能耐的死在洋場上,耐不住的逃入深山中,苗瑤是我們的前輩。”〔21〕以後他又在1929年所寫的《現今的新文學概觀》里如此寫到他眼中的“上海租界”——

  外國人是處在中央,那外面,圍著一群翻譯,包探,巡捕,西崽……之類,是懂得外國話,熟悉租界章程的。這一圈之外,才是許多老百姓。〔22〕

  我們在第十一講中曾經談到,魯迅曾在《燈下漫筆》里揭露了中國傳統社會裡金字塔型的封建等級制度:“有貴賤,有大小,有上下,自己被人凌虐,但也可以凌虐別人”〔23〕;現在他在中國的現代都市社會裡又發現了新的圈子型的等級制度的再生產,這自然是意義重大的。

  值得注意的是,魯迅由這樣的上海租界的社會結構,引發出了對文學發展的一種結構的揭示:“梁實秋有一個白璧德,徐志摩有一個泰戈爾,胡適之有一個杜威,——是的,徐志摩還有一個曼殊斐兒,他到她墳上去哭過,——創造社有革命文學,時行的文學。”〔24〕這裡仍然是以某一外國作家為中心,存在著某種依附的關係。——魯迅是主張對外國文學實行“拿來主義”的;但問題在於這種“拿來”必須是“放出眼光,自己來拿”,是具有獨立自主性的;如果變成一種頂禮膜拜,一面附驥于洋人,一面又以此炫耀於國人,那就形成了一種文學的等級關係。

  在魯迅看來,對西方的這種依附是全面存在的。在著名的《“友邦驚詫”論》里,他這樣揭示中國的政治結構——

  怎樣的黨國,怎樣的“友邦”。“友邦”要我們人民身受宰割,寂然無聲,略有“越軌”便加屠戮;黨國是要我們遵從這“友邦人士”的希望,否則,他就要“通電各地軍政當局”,“即予緊急處置,不得於事後藉口無法勸阻,敷衍塞責”了。〔25〕

  這裡所說的“黨國”正是準確地概括了20世紀30年代中國政權的國民黨“一黨專政”的本質。而“黨國”儘管有著表面的獨立,實際上卻是依附、聽命於“友邦”即西方殖民主義、帝國主義的。這樣,魯迅在30年代現代中國的政治、社會、文化結構中都發現了一種“半殖民性”。這就是說,中國30年代的現代化進程是與“半殖民地化”相伴隨的:對這一歷史事實是不能迴避的。

  正是在這樣的土壤上,生產出了許多新的社會典型。

  首先是“西崽”。魯迅在《“題未定”草(二)》里,專門為其畫像。魯迅說上海灘上洋人的買辦、租界上的巡捕的可惡並不在於他的職業,而在其“相”。“相”是內心世界的外在表現:他覺得“洋人勢力高於群華人,自己懂洋話,近洋人,所以也高於群華人;但自己又系出黃帝,有古文明,深通華情,勝洋鬼子,所以也勝勢力高於群華人的洋人,因此也更勝於還在洋人之下的群華人”。所以魯迅說西崽是“倚徙華洋之間,往來主奴之界”,其實質是依附於東西方兩種權勢,因此是雙重奴才,卻以此為資本,把同胞趨為奴隸,這正是西崽的可惡、可憎之處。值得注意的是,魯迅特意強調,這些西崽雖然吃洋飯,卻迷戀傳統,“他們倒是國粹家,一有餘閒,拉皮胡,唱《探母》;上工穿制服,下工換華裝,間或請假出遊,有錢的就是緞鞋綢衫子”。〔26〕魯迅透過這些表面現象所看到的是新舊兩種文化的雜糅,新的奴役關係中依然保留與發展著舊的奴役關係。魯迅站在“群華人”即中國大多數老百姓的立場上,他就發現在現代中國社會裡,中國人受到了三重壓迫:既是中國傳統勢力、傳統統治者的奴隸,又是西方殖民主義統治者的奴隸,還是依附於二者的西崽的奴隸:這三重奴隸狀態的發現是觸目驚心的。

  上海灘上還滋生著“洋場惡少”。魯迅說他們雖是文人,但在文學論爭中從不說出“堅實的理由”,“只有無端的誣賴,自己的猜測,撒嬌,裝傻”,〔27〕這就頗有些流氓氣了。魯迅曾這樣刻畫上海灘上的流氓:“和尚喝酒他來打,男女通姦他來捉,私娼私販他來凌辱,為的是維持風化;鄉下人不懂租界章程他來欺侮,為的是看不起無知;剪髮女人他來嘲罵,社會改革者他來憎惡,為的是寶愛秩序。但後面是傳統的靠山,對手又都非浩蕩的強敵,他就在其間橫行過去。”〔28〕可見上海流氓也是既以傳統為靠山,又以洋人的“章程”為依託的,而其最基本的職責就是維護現存“秩序”。所以魯迅說:“殖民政策是一定保護,養育流氓的。”〔29〕這樣,“流氓文化”也就必然構成20世紀30年代上海現代都市文明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魯迅說其特點是將“中國法”與“外國法”集於一身,可以說它是西方文化與中國傳統文化中最惡俗的部分的一個惡性嫁接。魯迅說:“無論古今,凡是沒有一定的理論,或主張的變化並無線索可尋,而隨時拿了各種各派的理論來作武器的人,都可以稱之為流氓。”——這與我們剛剛讀過的《關於知識階級》里所說的“今天發表這個主張,明天發表那個意見”的“冒充的知識階級”是頗為相似的:“偽士”總是有股流氓氣。而流氓文化的最大特點也就是無理論、無信仰、無文化,“無所謂法不法,只要被他敲去了幾個錢就算完事”。〔30〕所以,流氓文化的“橫行”本身就標示著社會的腐敗、無序與混亂,這其實是一種“末路現象”,如魯迅所說,“這些原是上海灘上久已沉沉浮浮的流屍,本來散見於各處的,但經風浪一吹,就漂集一處,形成一個堆積,又因為各個本身的腐爛,就發出較濃厚的惡臭來了”。也還是魯迅說得好:這樣的“流屍文學仍將與流氓政治同在”。〔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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