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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論雷峰塔的倒掉》(《墳》)。文章的內容比較豐富,人們通常注意的是魯迅關於中國人的“十景病”的論述,關於“悲劇”與“喜劇”的定義。與我們所要討論的問題有關的是“奴才的破壞”的命題。論述的起點也是日常生活的小事:“鄉下人迷信那塔磚放在自己的家中,凡事都必平安,如意,逢凶化吉,於是這個也挖,那個也挖,挖之久久,便倒了”;魯迅由此引起聯想:“龍門的石佛,大半肢體不全,圖書館中的書籍,插圖須謹防撕去”;進而上升為一種國民精神的概括,即所謂“奴才的破壞”。其特點好像有三:一是破壞的原因“僅因目前極小的自利”;二是多數人的破壞行為;三“卻難於知道加害的究竟是誰”。但後果仍然嚴重:“只能留下一片瓦礫,與建設無關。”魯迅由此而申發開去:“豈但鄉下人之於雷峰塔,日日偷挖中華民國的柱石的奴才們,現在正不知有多少!”

  《隨感錄·六十五暴君的臣民》(《熱風》)。這裡所揭露的是“暴君治下的臣民的渴血的欲望”是可怕的:他們“只願暴政暴在他人的頭上,他卻看著高興,拿‘殘酷’做娛樂,拿‘他人的苦’做賞玩,做慰安。自己的本領只是‘倖免’”。魯迅的結論是:“暴君治下的臣民,大抵比暴君更暴。”——這是一個嚴峻的判斷,卻說出了真實。

  《阿Q正傳》(《吶喊》)。阿Q的“精神勝利法”即是一種奴性的表現:本來,當人物質上陷於貧困,不能滿足,產生某些精神的幻覺,是可以理解的;但沉湎於精神幻覺,滿足於所謂“精神勝利”,並以此來掩飾現實的奴隸地位,採取“不承認主義”,這就成了自欺欺人的瞞和騙了。阿Q精神勝利的另一法就是受到強者(趙太爺們)的欺侮不敢反抗,轉向更弱者(例如小尼姑)發泄,這就是魯迅在《雜憶》一文中所說:“卑怯的人,即使有萬丈的憤火,除弱草以外,又能燒掉甚麼呢?”——這其實也是“在強者面前為奴,在弱者面前為主”。

  《隔膜》(《且介亭雜文》)。這回講的是清朝的文字獄,“忠而獲咎”的故事。——說“故事”是因為今天的讀者對這些事實在是太陌生了。值得注意的是魯迅的獨特分析。一般人從文字獄中所看到的大都是“清朝的凶虐”與“死者的可憐”,而魯迅卻要討論“獲咎”的緣由。魯迅指出,本來封建等級制度是自有規矩的:“奴隸只能奉行,不許言議;評論固然不可,妄自讚揚也不可,這就是‘思不出其位’”,“進言者方自以為在盡忠,而其實卻犯了罪,因為另有準其講這樣的話的人在,不是誰都可說的。一亂說,便是‘越俎代謀’,當然‘罪有應得’”,“倘自以為是‘忠而獲咎’,那不過是自己的糊塗”。——中國人慣做奴才,卻“不悟自己之為奴”,這是最可悲的事。

  還有賈府的焦大,如魯迅所說,“焦大的罵,並非要打倒賈府,倒是要賈府好,不過說主奴如此,賈府就要弄不下去罷了。然而得到的報酬是馬糞”。〔16〕這倒是真正的“忠而獲咎”了。——這正是奴才的本色與悲哀。

  對形形色色的奴性的批判,確實構成了魯迅“改造國民性”思想的重要內容,也是他的思想的一個貫穿性線索。我們可以感到,魯迅對於奴性,有一種近乎本能的敏感,即使是最隱蔽、最曲折的表現形態,也都逃不過他的“金睛火眼”。這本身就給我們提供了一個觀察和理解“沒有絲毫的奴顏和媚骨”的魯迅的角度。

  注釋

  〔1〕關於中國傳統的中庸之道,魯迅與錢玄同之間曾有過一次很有意思的討論:錢玄同曾撰文說,人們曾對1857年英法聯軍侵略廣州時的兩廣總督葉名琛的態度,有一個概括,叫“不戰,不和,不守;不死,不降,不走”,錢玄同以為這是能夠“作為中國人‘持中’的真相之說明”的。魯迅則認為,要稍做修改,中國的“持中”之道,應該是“似戰,似和,似守;似死,似降,似走”。見《我來說“持中”的真相》,文收《魯迅全集》7卷《集外集》,56頁。

  〔2〕《諺語》,《魯迅全集》4卷《南腔北調集》,542頁。

  〔3〕《上海文藝之一瞥》,《魯迅全集》4卷《二心集》,302頁。

  〔4〕《270728·致章廷謙》,《魯迅全集》11卷《書信》,562頁。

  〔5〕《忽然想到·七》,《魯迅全集》3卷《華蓋集》,61頁。

  〔6〕《燈下漫筆·二》,《魯迅全集》1卷《墳》,215頁。

  〔7〕《隨感錄·五十九“聖武”》,《魯迅全集》1卷《熱風》,355頁。

  〔8〕《學界的三魂》,《魯迅全集》3卷《華蓋集續編》,207頁。

  〔9〕《阿Q正傳》,《魯迅全集》1卷《吶喊》,515頁。

  〔10〕《上海文藝之一瞥》,《魯迅全集》4卷《二心集》,301頁。

  〔11〕《失掉的好地獄》,《魯迅全集》2卷《野草》,199—201頁。

  〔12〕《〈阿Q正傳〉的成因》,《魯迅全集》3卷《華蓋集續編》,37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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