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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麼,以最大的勇氣,說出“真實”,就會擺脫空虛嗎?

  涓生懷著結束一切,開始“新的路的開闢,新的生活的再造”的希望與決心,向子君坦言——

  ……我老實說罷:因為,因為我已經不愛你了!但這於你倒好得多,因為你更可以毫無掛念地做事……

  出乎涓生意料之外,完全無力承受失去愛情的重擔的子君立刻陷入“恐怖”,在離開了涓生之後,“她以後所有的只是她父親——兒女的債主——的烈日一般的嚴威和旁人的賽過冰霜的冷眼”,並終於“獨自負著虛空的重擔,在灰白的長路上前行,而又即刻消失在周圍的嚴威和冷眼裡”。

  涓生立刻受到良心的自責,陷入痛苦的懺悔之中——

  我不應該將真實說給子君,我們相愛過,我應該永久奉獻她我的說謊。……

  我沒有負著虛偽的重擔的勇氣,卻將真實的重擔卸給她了。……

  ……我看見我是一個卑怯者,應該被擯於強有力的人們,無論是真實者,虛偽者。

  ……使我希望,歡欣,愛,生活的(一切),卻全都逝去了,只有一個虛空,我用真實去換來的虛空存在。

  這裡所必須面對的自我審判是雙重的:說出真話,使自己獲得了真實,卻將“真實的重擔”卸給了曾經給予自己以巨大的愛的“她”,讓她獨自承擔面對真實所必須付出的代價,這自然應該受到道德、良心的譴責;而同時提出的,是自己是否有“負著虛偽的重擔”也即獨自承擔“虛偽(說謊)”所必須付出的代價的“勇氣”?而現在必須面對的事實,卻是自己在這兩個方面都是“卑怯者”,而且必須承受懲罰:為擺脫虛空選擇了真實,卻換來了更大的虛空。

  這就是說,無論“說”與“不說”,選擇“真實”還是“說謊”,同樣逃避不了“虛空”,並且都要付出道德和良心的沉重代價。正如一位研究者所說,“子君的命運是悲劇性的,而涓生的處境卻具有荒誕的意味。虛空或絕望不僅是一種外部的情境,而且就是主人公自身;他的任何選擇因而都是‘虛空’與‘絕望’的。這種‘虛空’與‘絕望’是內在於人的無可逃脫的道德責任或犯罪感”,〔11〕也就是說,困惑是存在於人的存在本身的。

  小說的結尾,是真正“魯迅式”的——

  我願意真有所謂鬼魂,真有所謂地獄,那麼,即使在孽風怒吼之中,我也將尋覓子君,當面說出我的悔恨和悲哀,祈求她的饒恕;否則,地獄的毒焰將圍繞我,猛烈地燒盡我的悔恨和悲哀。

  我將在孽風和毒焰中擁抱子君,乞她寬容,或者使她快意……。

  這裡的“鬼魂”、“地獄”的恐怖,“孽風怒吼”、“毒焰燒盡”的酷烈,都屬於魯迅。魯迅正是要將他的人物(或許還有他自己)置於這樣的絕境,在大恐怖、大酷烈中,完成真懺悔,並以此作為“向著新的生路跨進”的“第一步”。然後——

  我要將真實深深地藏在心的創傷中,默默地前行,用遺忘和說謊做我的前導……。

  即使明知無論選擇“真實”還是“遺忘和說謊”,都不能擺脫虛空與絕望,但仍然要將這兩者都承擔起來——這也正是魯迅的“反抗絕望”的哲學。

  而且這樣的選擇的困惑,是終生纏繞魯迅的。人們熟讀魯迅的《記念劉和珍君》,卻很少注意到貫穿全篇的“說(寫,記得)”還是“不說(沉默,遺忘)”的困惑:“先生可曾為劉和珍寫了一點沒有?”——“沒有”——“先生還是寫一點罷”——“我也早覺得有寫一點東西的必要了”——“可是我實在無話可說”,“還能有什麼言語?”——“(我一定要將這一切)顯示於非人間”,“我正有一點寫東西的必要了”——“我還有什麼話可說呢?”

  “沉默呵,沉默呵!不在沉默中爆發,就在沉默中滅亡”——“但是我還有要說的話”——“嗚呼,我說不出話。”不說,沉默,就意味著對黑暗現實的迴避,意味著對壓迫與痛苦的忍受,也就意味著生命的虛空與精神的死亡;說,又如何呢?面對“非人間”的血的屠戮,說(寫)有什麼用?不過是顯示自己的軟弱,徒然“使他們快意於我的痛苦”。而且說話(著文)能夠溝通相互隔絕的心靈麼?“不過供無惡意的閒人以飯後的談資,或者給有惡意的閒人作‘流言’的種子。”——這是一個“沉默”導致虛空與死亡,“開口”又空虛、無用的兩難選擇。這一困惑對於以寫作為生命實現方式的魯迅來說,是帶有根本性的。因此,直到逝世之前的1936年2月,魯迅還寫下了《我要騙人》這四個觸目驚心的大字,表露他渴望“披露真實的心”,卻不得不“騙人”的矛盾、困惑與相伴隨的精神痛苦。〔12〕

  於是,我們終於明白,我們所看到的魯迅的文字,包括本講所著重討論的“最富魯迅氣氛”的小說,都是魯迅在“真實”與“說謊”之間苦苦掙扎的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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