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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歐陽成並不是為何家全的事發愁。這年頭,生意人有太多被抓的機會:“在卡拉OK泡妞,在酒店打麻將,甚至欠了客戶的錢都有可能被公安機關抓進去……”這沒什麼大不了的,只要找個人通通路子交點罰款,人就會放出來。

  歐陽成覺得余老闆這幾天行止很不正常,神龍見首不見尾,成天不在辦公室,作為總裁助理的歐陽成也難得見他一面。很多生意上的事都被耽誤了。

  余世傑也遇到了點不大不小的麻煩。

  一場深刻的廉政風暴正席捲南粵大地。很多高級幹部都落入了法網,一位省級官員也被牽涉進去,被查抄罰沒的家產超過了一億元人民幣。

  鹿港市工商銀行行長羅新建也是這個時候翻船的。他的兩個手下一位信貸科科長和一位城區儲蓄所主任多次到澳門賭博,在葡京賭場的貴賓房裡,這兩位豪客的出手闊綽引起了大陸臥底人員的注意。在查處羅新建這兩位手下的貪污案時,發現了鹿港市工商銀行的巨額虧空和小金庫等問題。羅新建以瀆職罪被立案偵查,拔出蘿蔔帶出泥,檢察院發現了羅新建的巨額財產,這顯然與他的工資收入大不相符。

  鹿港市工商銀行這幾年的審貸手續極不健全,完全是羅新建一支筆批了算,連起碼的擔保手續都沒有。很多貸款到期不能收回,造成了大筆呆帳、死帳。

  余世傑是工商銀行的大主顧,數額巨大的貸款源源不斷流入余世傑開辦的各個公司。

  如果有人受賄,就一定有人行賄。

  向羅新建行賄,余世傑是最大的受懷疑對象。

  但只是推測而沒有確鑿的證據,檢察院建議先由紀委找余世傑談話。

  余世傑是個深諳中國國情的商人。他沒有刻意去為自己個人積累大筆財富,他是靠龍口電子廠發的家,但龍口電子廠是龍口鎮的鎮辦企業;以後龍口電子廠控股的鹿港大酒店又是中外合資,市政府也有股份;由鹿港市大酒店衍生出來的五花八門的公司以及後來組建的天訊集團都不是余世傑的私人企業。

  換句話說,余世傑不是這些企業的所有者,這些企業從法律上來說應該是龍口鎮的,但余世傑是這些企業的“開國元勛”,對這些財富有著絕對的支配權。酒店及其娛樂場所每天大量的現金收入,使余世傑可以有很多靈活的支配方式。

  余世傑有句名言:金錢不屬於占有它的人,而屬於支配它的人。

  一九九二年,全國興起了一股“建開發區”的熱潮。當鹿港市決定在龍口鎮圈建龍口高新技術工業開發區時,余世傑早已在這裡紮下了根。

  當年余世傑堅辭龍口鎮團委書記一職,如今卻當仁不讓出任了龍口開發區的管委會主任。此一時也,彼一時也。既要有商人的瀟灑,又要有官員的氣派,亦官亦商才是余世傑的目標。余世傑成了紅頂的商人。

  紀委的人誰也不願招惹余世傑。

  把余世傑搬倒了,會使自己得罪一大批人,在鹿港沒有立錐之地。

  多個朋友多條路,搬不倒余世傑,會使自己以後多了一條路。

  最後只好由市委常委紀委鄭書記親自出面找余世傑談話。

  鄭書記和余世傑是老熟人,談話便用不著兜圈子,開門見山,直奔主題:

  “老余啊,你也知道,工商行的事鬧大了,這次整頓金融秩序,上面要動真格的。羅新建是脫不了干係啦。於公於私你跟他走得最近,現在查下來,工商行貸給你的款,都是羅行長一個人批的,手續都不全。他的財產與他的收入差距太大。光存款就是這個數。”

  說到這裡,鄭書記伸出手指正正反反在空中比劃了好幾回。余世傑最後也沒有看懂到底是幾位數。

  “這裡面有沒有你或者是你下面公司的人給他送過錢,希望你跟組織說清楚,當然,有就是有,沒有也不用湊數。”

  鄭書記的話既有很強的政策性,又給了余世傑很大的迴旋餘地。

  說話聽聲,鑼鼓聽音。

  余世傑一聽心裡就踏實了許多:

  “我跟新建是交情很深。可這是打小就培養起來的,一起光屁股游水,一起下河摸蝦,不是用錢買來的。工商行是給我貸了款,可也用不著我向他行賄呀。你們可以去查,工商行只有貸給我的大額款項,在正常還本付息,我們企業是鹿港市效益最好的企業,他不貸給我貸給誰?至於擔保手續問題,前幾年,銀行都這樣,改革嘛,本來就是摸著石頭過河。就算我給新建送錢,他也不敢要哇,他也怕斷了這份交情,人都要留條後路的。”

  惺惺相惜也無奈(2)

  最後這話也是說給鄭書記聽的,余世傑看看老鄭沒有表示反感,便接著侃侃而談。

  “再者說,我的很多項目都是市裡的重點工程,是市委周書記表態要大力支持的。他工商銀行不支持我支持誰?”

  余世傑答得面面俱到,滴水不漏。

  鄭書記只好打起了哈哈。

  一般來說,身為領導幹部,最怕紀委找談話。就好像香港人怕廉政公署約喝咖啡一樣。紀委談話的下一步往往是由公安機關採取強制措施。紀委不過是走個過場,以體現黨對幹部的愛護,體現黨內黨外的區別,所謂黨紀國法的制裁是一步步按程序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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