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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親慷慨地繼續支付大多數這類服務的費用—每年高達數百萬美元—直到他於1960年去世。那以後,他的遺孀馬莎—她繼承了他的一半地產—同意支付辦公室開銷的一半,剩餘的由我們這代人負責。1971年,馬莎去世。從此,我們兄弟幾個—在巴布斯的幫助下—承擔了辦公室的所有費用。而後,隨著通貨膨脹直線上升,隨著我們的孩子們以及他們自己的孩子們對服務的要求不斷提高,辦公室的費用每年都達到一個新的高度。

  內爾森的調研包含幾個建設性的、很有價值的建議。他提議成立一個家族擁有的公司來重組家族辦公室,而該公司要向其客戶收取服務費用。內爾森引用的模式是菲普斯家族幾年前創建的貝西默信託公司(Bessemer Trust Company),並提議將公司的服務推銷到外部客戶。該“洛克菲勒信託公司”(Rockefeller Trust Company)由一個董事會掌控,由董事長和執行長負責運營。內爾森計劃通過合理安排辦公室的運作,能夠大幅度削減我們的開支,處理家族延續性這個複雜問題,以及我們兄弟幾個與我們的孩子們之間的權力轉移問題。從許多方面說,內爾森的建議看來是解決家族面臨的問題的一個合理途徑。

  但是,內爾森顯然錯誤地估計了把自己的想法推銷給家族裡其他人的策略。當他肆無忌憚地提出自己該擔任這家新公司的董事長、執行長的時候,他的麻煩開始了。這就意味著他要取代擔任辦公室非執行主席將近20年的勞倫斯,以及精明能幹的經理—在這將近20年期間的事實上的辦公室執行長J•理查森•迪爾沃思。內爾森還提議,要將新公司的董事會成員限制為“在外部世界證明有能力”的人。根據內爾森的條件,從家族內部來說,只有他、勞倫斯和我,以及約翰的兒子傑伊—當時是西維吉尼亞州的州長—才有資格。內爾森羞辱般地將約翰和我們的所有其他孩子們—包括他自己的孩子—列入“不合格”的範疇。

  內爾森的這部分計劃表現出掌控權力的所有特徵,遭到了大多數家族成員的激烈反對。這個問題在1977年6月一年一度的“侄子侄女合家聚會周末”期間達到了白熱化程度—那時,家族裡許多成員都返回到塔里敦的波坎蒂克,大家團聚在一起玩耍、休閒,並討論一系列與家族相關的事情。

  星期五的晚上,內爾森在他兒子羅德曼的屋子裡與一些侄子侄女以及他們的配偶一起吃晚飯。自從科利爾和霍羅威茨的書在頭一年出版以來,這是內爾森第一次看到那麼多的孩子。內爾森首先明確表示了自己對那本書的厭惡,以及他對曾經與那兩個作者合作過的侄子侄女們的不滿觀點。接著,他解釋了他的家族辦公室的計劃,包括自己擔任董事長、執行長的內容。侄子侄女們被激怒了。他們抨擊內爾森試圖用霸道的態度奪取家族辦公室的控制權。內爾森作出了針鋒相對的反應。那是一個令所有在場的人都感到緊張、不快的晚上。

  第二天上午,4個兄弟聚集在娛樂房的棋牌室,侄子侄女們則聚集在外面游泳池旁,開始正式討論內爾森的提議。由於家族辦公室的管理從來都不是通過投票來決定的,因此內爾森覺得只要獲得了他幾個兄弟的認可,他的計劃就能夠生效。當我們被告知侄子侄女們投票後一致決定否決該計劃時,他目瞪口呆。他們堅持讓勞倫斯繼續擔任家族辦公室的領袖,而計劃的其他部分可以予以考慮。我從來沒有見過內爾森如此雷霆大怒—他要求他的3個兄弟給予支持,立刻執行他的整個計劃。

  老實說,我傾向於讓內爾森擔任家族辦公室的領袖,但並不贊同他所要求的絕對權威。我同時還非常同情他,因為他的感情的確受到了傷害,而且遭遇到大家的如此敵對。但他似乎忘記了自己曾經大大傷害過我們的侄子侄女們。儘管他要求獲得個人的支持,我覺得需要用一些外交手段來結束這種對抗。在接下來的1個小時左右的時間裡,我扮演起調停人的角色,首先是跟內爾森協調,接著是我們的侄子侄女們。內爾森略微平靜下來一些後,我便離開我的幾個哥哥,走到游泳池旁邊。我敦促他們不要一概否決內爾森的提議。雖然投入了大量的說服工作,使得他們的立場最後有所鬆動,但鬆動的程度很小。他們繼續堅持將內爾森的計劃擱置起來。他們同意由他擔任董事長,但不是執行長,而且只有在家族辦公室按照更加民主的方式運作、他們的需求得到更大程度的認可時才實行。當我回到棋牌室後,我和約翰、勞倫斯勸說內爾森接受這個妥協方案。但他對家族的憤懣繼續激化了幾個月。

  20年過去了,當我回憶起在波坎蒂克的那個陽光明媚的星期六時,我意識到家族的運轉機制從那天開始已經發生了不可逆轉的變化。主持、倡議家族團結的內爾森—長期以來一直是家族中大家一致公認的領袖,卻遭到了毀滅性的慘敗。在不被認可後,他不得不從家族以及家族的一些主要機構中撤了出來。與此同時,而且出乎意料地,由於我在我們的侄子侄女與我們兄弟幾個之間調停並幫助達成了妥協,結果我作為家族領袖的作用開始變得明顯起來。

  122. 波坎蒂克大決戰

  在我們就洛克菲勒兄弟基金會和家族辦公室問題爭論不休的同時,我和我的哥哥們還面臨著波坎蒂克—我們家族在韋斯特徹斯特縣的地產—的艱難決定。這個問題再一次引發了約翰和內爾森之間的惡鬥。

  到了20世紀50年代初期,我們意識到,該地產不僅具有不菲的經濟價值,而且還有豐富的歷史和美學屬性。我們開始探討我們的各種可能—這個過程直到20世紀70年代後期約翰和內爾森分別去世以後才算徹底解決。我們的早期考慮因為該地產複雜的所有權結構而變得更加困難。

  波坎蒂克分為3個部分。首先是“基魁特”宅子以及緊鄰的四周場地—我們稱之為“公園”或者“歷史區域”—共計大約250英畝。從20世紀50年代中期開始,我和約翰、內爾森、勞倫斯平均擁有波坎蒂克的這部分地產。第二部分是“開闊區”,將近2 000英畝,由我們兄弟5人通過希爾斯地產公司擁有。還有我們各自擁有的地產:約翰的林木農場,內爾森的狩獵屋,我的哈得孫松屋,勞倫斯的5個地塊,包括哈得孫河岸的石樹廳。

  從20世紀60年代初起,我們開始制定這些地產未來的分配計劃,特別是開闊區的地產,但沒有一個計劃能夠滿足我們的需求,因此,1972年,我們請著名的園林建築師佐佐木秀夫處理10年來產生的值得討論的所有擔憂,並制定一個能夠“最佳、最大程度利用”整個波坎蒂克地產的計劃。

  123. 內爾森的紀念碑

  內爾森從來沒有特別關心過“闌珊外面”我們共同擁有的地產情況。當開始計劃地產的未來的時候,內爾森傾向於主要—如果不是惟一的話—考慮“基魁特”。他把這所宅子看成是家族的祖宅,是洛克菲勒王國的象徵性中心。他認為關鍵的是自己能夠作為祖父和父親的接班人而成為“基魁特”的主人。內爾森的主人翁感極其強烈,他的客人中幾乎誰也不知道他並不是“基魁特”的實際主人,而是與他的3個兄弟共同擁有。由於內爾森的敦促,它被指定為一個國家歷史地標—那是1976年12月,福特總統在一次盛大的儀式上賦予的殊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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