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頁
“我不知道。”
第22節:幸福
11 幸福
幸福二字連用,恐怕是宋代以後的事,而且連用起來的意義,也遠非近世對於愉悅、舒適、如意的生活或境遇的描述。最早使用“幸福”,應該是把“幸”字當“祈望”、“盼想”的動詞,所以《新唐書?卷一百八十一》說到唐憲宗迎佛骨於鳳翔,奉納於宮中,韓愈寫《諫迎佛骨表》,皇帝氣得差一點貶死韓愈,可是儘管祈福如此虔誠的皇帝也未能安享天年。史家說:“幸福而禍,無亦左乎!”意思就是,求福而得禍,實在是大大地悖拗人意呀!
倘若“幸福”二字的連用,能還原成將“幸”字當做動詞,應該會給那些終日自覺不幸福或是不夠幸福的人一種比較踏實的感覺。道理很簡單:“幸福”不是一個已完成的狀態,是一個渴望的過程——而且往往不會實現。
這一個例子來自七歲的張容。首先要說的是,他從來不覺得自己有什麼幸福可言。他的妹妹總是搶他的玩具、擾他的遊戲,他的媽媽總是訂定很多規矩,他的爸爸則往往因為神智受到外星人遙控而忽然發脾氣。他於是肯定地說:“我不知道幸福是什麼。”
我趁外星人一時疏忽而自行脫困以後,問他:“要怎樣你才會覺得幸福呢?”
這一問讓他猶豫了很久。
“有一個阿拉丁神燈就很不錯了。”他說,“擦擦燈,叫那個燈神幫我去上課,我就一直一直待在家裡一直一直玩,等他回來,再把學到的東西教給我。這樣就很幸福了。”
“不上學很幸福嗎?”我說。
他想了想,搖搖頭,又說:“那神燈換成孫悟空好了。”
我點點頭:“孫悟空有七十二變,對小孩子來說很夠用了。”
“我只要觔斗雲就好。”張容說。
“只要觔斗雲就幸福了嗎?為什麼?”
“觔斗雲跳上去一下子就到學校了,路上不會塞車。”
“上學不會塞車就幸福了嗎?”
“早上睡覺可以一直睡,睡飽了慢慢吃早飯,吃到上第一節課前再出門都來得及,都不會遲到。如果早一點到學校,還可以先抄聯絡簿,就可以開始寫功課了。”
“你們是一大早寫功課嗎?”
“一大早抄了聯絡簿就知道功課啦。”
“那我覺得還是讓阿拉丁神燈幫你上學比較幸福。”
張容又想了想,最後還是決定,有觔斗雲比較幸福。因為他喜歡有同學在一起的感覺。我永遠不會忘記這一段毫無深刻意義的對話,也因之必須嚴肅地提醒辦學校、搞教育的人通通弄清楚這一點:你們的教材、作業和教學通通不能提供孩子們幸福的祈望和盼想,能夠讓他們感覺幸福的誘因,可能只有三個字:“小朋友”。這是惟一不經由校方提供的資源,也是真正幸福的載體。你們身為師長的要隨時謹記這一點!
第二部分
第23節:命名
12 命名
我所認識的幾個小孩子都曾經“虛構”過自己的朋友。朱天心的女兒謝海盟是其中佼佼者——她創造出來的小朋友“寶福”一直真實地活在父母的心裡,直到幼兒園畢業典禮那天,朱天心向老師打聽“寶福”的下落,甚至具體地描述了“寶福”的長相和性格特徵,所得到的響應居然是:“沒有這個孩子。”做媽媽的才明白:女兒發明了一個朋友,長達數年之久。
我自己的女兒給她的娃娃取名叫“蔡佳佳”,蔡佳佳的妹妹(一個長相一樣而體型較小的娃娃)則取名叫“蔡花”。我和她討論了很久,終於說服她:“蔡花”這個名字不太好聽,她讓步的底線是可以換成“蔡小花”,可是不能沒有“花”。理由很簡單:已經決定的事情不能隨便更改。“蔡小花很在意這種事情!”——這裡有一個值得注意的小分別:雖然“蔡花”只不過是個玩偶,而“蔡小花”已經具備了充分完足的性格。
就在這一對姊妹剛加入我們的生活圈的這一段期間,女兒對她自己的名字“張宜”也開始不滿起來。有一天她忽然問我:“‘páo’這個字怎麼寫?”我說看意思是什麼,有幾個不同的寫法,於是順手寫了“袍”、“刨”、“庖”、“咆”,也解釋了每個字的意思。她問得很仔細,每個字都看了一遍又一遍,最後慎重地指著“庖丁”的“庖”說:“這個字還不錯,就是這個字好了。”
“這個字怎麼樣了?”
“就是我的新名字呀!”
“你要叫‘張庖”嗎?那樣好聽嗎?”我誇張地搖著頭、皺著眉,想要再使出對付“蔡花”的那一招。
“誰要姓‘張’呀?我要姓‘庖’,我要叫‘庖子宜’。”
她哥哥張容這時在一旁聳聳肩,說:“那是因為我先給我自己取名字叫‘跑庖’,所以她才一定要這樣的,沒辦法。”
“我給你取的名字不好嗎?”我已經開始覺得有點委屈了。
“我喜歡跑步呀,你給我取的名字裡面又沒有跑步,我只好自己取了。這也是沒辦法的事呀!”
我只好說“庖”不算是一個姓氏,勉強要算,只能算是“庖犧”(廚房裡殺牛?)這個姓氏的一半。
“‘廚房裡殺牛’這個姓也不錯呀?總比‘張’好吧?”張容說。
“我姓張,你們也應該姓張,我們都是張家門的人。”
“我不要。”妹妹接著說,“我的娃娃也不姓張,她姓蔡,我也一樣很愛她呀。姓什麼跟我們是不是一家人一點關係也沒有。媽媽也不姓張。”
他們談的問題——在過去幾千年以來——換個不同的場域,就是宗法,是傳承,是家國起源,是千古以來為了區處內外、鞏固本根以及分別敵我而必爭必辨的大計。然而用他們這樣的說法,好像意義完全消解了。
“你也可以跟我們一樣姓庖呀。”妹妹說。
“你就叫‘庖哥’好了,這個名字蠻適合你的。”哥哥說。
“對呀!蠻適合你的。”庖子宜接腔做成了結論。
第24節:考(1)
13 考
張容念了一年小學,終於能給考試下一個定義了,他說:“考試就是把所有的功課在一張紙上做完,而且不能看書,也不要看別人。”接著他神秘兮兮地告訴我,“有幾個小朋友看別人的考卷被老師抓到,分數一下子就變成零鴨蛋。”所以,“考試”這件事最重要的內容就是“除了題目,任何東西都不能看地做功課”。
作為一個多義之字,“考”的意義發展應該有先後之別。最初,這個字不過就是一個拄著拐棍兒的、披頭散髮的老人家的象形,《詩經?大雅?棫樸》里的“周王壽考”是也。到了《禮記》里,對於死去的父親稱“考”。在《書經》之中,以成就、成全、完成為“考”,大概也就是“完成”這個意義,征之於普遍人事經驗,任何事物完成了,總得驗看驗看、省察省察。從這一義,大約才能轉出刑訊鞫問的“考”,以及審核成績的“考”。
第22節:幸福
11 幸福
幸福二字連用,恐怕是宋代以後的事,而且連用起來的意義,也遠非近世對於愉悅、舒適、如意的生活或境遇的描述。最早使用“幸福”,應該是把“幸”字當“祈望”、“盼想”的動詞,所以《新唐書?卷一百八十一》說到唐憲宗迎佛骨於鳳翔,奉納於宮中,韓愈寫《諫迎佛骨表》,皇帝氣得差一點貶死韓愈,可是儘管祈福如此虔誠的皇帝也未能安享天年。史家說:“幸福而禍,無亦左乎!”意思就是,求福而得禍,實在是大大地悖拗人意呀!
倘若“幸福”二字的連用,能還原成將“幸”字當做動詞,應該會給那些終日自覺不幸福或是不夠幸福的人一種比較踏實的感覺。道理很簡單:“幸福”不是一個已完成的狀態,是一個渴望的過程——而且往往不會實現。
這一個例子來自七歲的張容。首先要說的是,他從來不覺得自己有什麼幸福可言。他的妹妹總是搶他的玩具、擾他的遊戲,他的媽媽總是訂定很多規矩,他的爸爸則往往因為神智受到外星人遙控而忽然發脾氣。他於是肯定地說:“我不知道幸福是什麼。”
我趁外星人一時疏忽而自行脫困以後,問他:“要怎樣你才會覺得幸福呢?”
這一問讓他猶豫了很久。
“有一個阿拉丁神燈就很不錯了。”他說,“擦擦燈,叫那個燈神幫我去上課,我就一直一直待在家裡一直一直玩,等他回來,再把學到的東西教給我。這樣就很幸福了。”
“不上學很幸福嗎?”我說。
他想了想,搖搖頭,又說:“那神燈換成孫悟空好了。”
我點點頭:“孫悟空有七十二變,對小孩子來說很夠用了。”
“我只要觔斗雲就好。”張容說。
“只要觔斗雲就幸福了嗎?為什麼?”
“觔斗雲跳上去一下子就到學校了,路上不會塞車。”
“上學不會塞車就幸福了嗎?”
“早上睡覺可以一直睡,睡飽了慢慢吃早飯,吃到上第一節課前再出門都來得及,都不會遲到。如果早一點到學校,還可以先抄聯絡簿,就可以開始寫功課了。”
“你們是一大早寫功課嗎?”
“一大早抄了聯絡簿就知道功課啦。”
“那我覺得還是讓阿拉丁神燈幫你上學比較幸福。”
張容又想了想,最後還是決定,有觔斗雲比較幸福。因為他喜歡有同學在一起的感覺。我永遠不會忘記這一段毫無深刻意義的對話,也因之必須嚴肅地提醒辦學校、搞教育的人通通弄清楚這一點:你們的教材、作業和教學通通不能提供孩子們幸福的祈望和盼想,能夠讓他們感覺幸福的誘因,可能只有三個字:“小朋友”。這是惟一不經由校方提供的資源,也是真正幸福的載體。你們身為師長的要隨時謹記這一點!
第二部分
第23節:命名
12 命名
我所認識的幾個小孩子都曾經“虛構”過自己的朋友。朱天心的女兒謝海盟是其中佼佼者——她創造出來的小朋友“寶福”一直真實地活在父母的心裡,直到幼兒園畢業典禮那天,朱天心向老師打聽“寶福”的下落,甚至具體地描述了“寶福”的長相和性格特徵,所得到的響應居然是:“沒有這個孩子。”做媽媽的才明白:女兒發明了一個朋友,長達數年之久。
我自己的女兒給她的娃娃取名叫“蔡佳佳”,蔡佳佳的妹妹(一個長相一樣而體型較小的娃娃)則取名叫“蔡花”。我和她討論了很久,終於說服她:“蔡花”這個名字不太好聽,她讓步的底線是可以換成“蔡小花”,可是不能沒有“花”。理由很簡單:已經決定的事情不能隨便更改。“蔡小花很在意這種事情!”——這裡有一個值得注意的小分別:雖然“蔡花”只不過是個玩偶,而“蔡小花”已經具備了充分完足的性格。
就在這一對姊妹剛加入我們的生活圈的這一段期間,女兒對她自己的名字“張宜”也開始不滿起來。有一天她忽然問我:“‘páo’這個字怎麼寫?”我說看意思是什麼,有幾個不同的寫法,於是順手寫了“袍”、“刨”、“庖”、“咆”,也解釋了每個字的意思。她問得很仔細,每個字都看了一遍又一遍,最後慎重地指著“庖丁”的“庖”說:“這個字還不錯,就是這個字好了。”
“這個字怎麼樣了?”
“就是我的新名字呀!”
“你要叫‘張庖”嗎?那樣好聽嗎?”我誇張地搖著頭、皺著眉,想要再使出對付“蔡花”的那一招。
“誰要姓‘張’呀?我要姓‘庖’,我要叫‘庖子宜’。”
她哥哥張容這時在一旁聳聳肩,說:“那是因為我先給我自己取名字叫‘跑庖’,所以她才一定要這樣的,沒辦法。”
“我給你取的名字不好嗎?”我已經開始覺得有點委屈了。
“我喜歡跑步呀,你給我取的名字裡面又沒有跑步,我只好自己取了。這也是沒辦法的事呀!”
我只好說“庖”不算是一個姓氏,勉強要算,只能算是“庖犧”(廚房裡殺牛?)這個姓氏的一半。
“‘廚房裡殺牛’這個姓也不錯呀?總比‘張’好吧?”張容說。
“我姓張,你們也應該姓張,我們都是張家門的人。”
“我不要。”妹妹接著說,“我的娃娃也不姓張,她姓蔡,我也一樣很愛她呀。姓什麼跟我們是不是一家人一點關係也沒有。媽媽也不姓張。”
他們談的問題——在過去幾千年以來——換個不同的場域,就是宗法,是傳承,是家國起源,是千古以來為了區處內外、鞏固本根以及分別敵我而必爭必辨的大計。然而用他們這樣的說法,好像意義完全消解了。
“你也可以跟我們一樣姓庖呀。”妹妹說。
“你就叫‘庖哥’好了,這個名字蠻適合你的。”哥哥說。
“對呀!蠻適合你的。”庖子宜接腔做成了結論。
第24節:考(1)
13 考
張容念了一年小學,終於能給考試下一個定義了,他說:“考試就是把所有的功課在一張紙上做完,而且不能看書,也不要看別人。”接著他神秘兮兮地告訴我,“有幾個小朋友看別人的考卷被老師抓到,分數一下子就變成零鴨蛋。”所以,“考試”這件事最重要的內容就是“除了題目,任何東西都不能看地做功課”。
作為一個多義之字,“考”的意義發展應該有先後之別。最初,這個字不過就是一個拄著拐棍兒的、披頭散髮的老人家的象形,《詩經?大雅?棫樸》里的“周王壽考”是也。到了《禮記》里,對於死去的父親稱“考”。在《書經》之中,以成就、成全、完成為“考”,大概也就是“完成”這個意義,征之於普遍人事經驗,任何事物完成了,總得驗看驗看、省察省察。從這一義,大約才能轉出刑訊鞫問的“考”,以及審核成績的“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