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7頁
師範學院879,975元
第89章 民國五年十一月六日至六年(1917)三月廿日(5)
藥學院46,618元
總計4,432,527元
此哥倫比亞大學今年之預算也。此一校去年共用四百萬金元。今年預算乃至四百五十萬金元。此與吾國全國之教育年費相去無幾矣。
四七、威爾遜連任總統演說詞要旨
下所載為昨日威爾遜第二任總統就職演說詞中之要旨。
westandfirminarmedneutrality,sinceitseemsthatinnootherwaywecandemonstratewhatitisweinsistuponandcannotiorego.wemayevenbedrawnon,bycircumstances,notbyourownpurposeordesire,toamoreactiveassertionofourrightsasweseethemandamoreimmediateassociationwiththegreatstruggleitself.
wearedrovincialsnolonger.thetragicaleventsotthethirtymonthsofvitalturmoilthroughwhichwehavejustpassedhavemadeuscitizensoftheworld.therecanbenoturninghack.ourownfortunesasanationareinvolved,whetherwewouldhaveitsoornot.
andyetwearenotthelessamericansonthataccount.weshallbethemoreamericanifwebutremaintruetotheprinciplesinwhichwehavebeenbred.theyarenottheprinciplesofaprovinceorofasinglecontinent.wehaveknownandboastedallalongthattheyweretheprinciplesofaliberatedmankind.these,therefore,arethethingsweshallstandfor,whetherinwarorinpeace:
thatallnationsareequallyinterestedinthepeaceoftheworldandinthepoliticalstabilityoffreepeoples,andequallyresponsiblefortheirmaintenance.
thattheessentialprincipleofpeaceistheactualequalityofnationsinallmattersofrightorprivilege.
thatpeacecannotsecurelyorjustlyrestuponanarmedbalanceofpowar.
thatgovernmentsderivealltheirjustpowersfromtheconsentofthegovernedandthatnootherpowersshouldbesupportedbythecommonthought,purpose,orpowerofthefamilyofnations.
thattheseasshouldbeequallyfreeandsafefortheuseofallpeoples,underrulessetupbycommonagreementandconsent,andthat,sofaraspracticable,theyshouldbeaccessibletoalluponequalterms.
thatnationalarmamentsshouldbelimitedtothenecessitiesofnationalorderanddomesticsafety.
thatthecommunityofinterestandofpoweruponwhichpeacemusthenceforthdependimposesuponeachnationthedutyofseeingtoitthatallinfluencesproceedingfromitsowncitizensmeanttoencourageorassistrevolutioninotherstatesshouldbesternlyandeffectuallysuppressedandprevented.
〔中譯〕我們堅決採取武裝中立的立場,因為舍此以外我們無法表達什麼是我們所要堅持和不能放棄的東西。也許並非出於我們自身的目的和願望,而是客觀情勢迫使我們更為主動地表明我們的立場,因為我們已從大戰本身聯想到並清楚地意識到了這一點。
我們不再是獨居一隅。剛剛過去的三十個月大混亂的悲慘經歷,已使我們成為世界公民。歷史不可能後退。不論我們是否情願,吾國之命運已經捲入其中了。
但我們並不因此而減少我們作為美國人的特點,只要我們永遠對那些我們曾經深受教誨的原則保持忠誠,我們的美國特色將有增無減。這些原則不是某個省或某個洲所獨有的。我們一直認同和鼓吹它們是人類解放的原則。因此,不管是在戰爭期間還是和平時期,這些原則都是我們必須予以堅持的:
世界各國對世界和平和自由民族的政治穩定同樣地感興趣,並對各自的主張同樣地負責。
和平原則的精髄在於各國對一切事務之權利享有實際的平等。
不能藉助武裝力量的平衡以安全、公正地獲得和平。
政府之權力生於被治者之承認。在這個世界大家庭中,各國不必服從於同一種思想、目的或共同之權威。
在遵守公約規定的準則下,各國人民可平等地、自由地、安全地使用海洋,並在相等條件下能實際進入海洋。
各國軍備應被限制在足夠維持國內秩序和安全的限度內。
和平賴以建立的利益與權力之一致,要求各國承擔這樣的責任:即對出自其國民的任何旨在鼓動和支持別國革命的所有影響,應堅決有效地加以壓制和阻止。
四八、論“去無道而就有道”
(三月七日)
王壬秋死矣。十年前曾讀其《湘綺樓箋啟》,中有與子婦書云:
彼入吾京師而不能滅我,更何有瓜分之可言?即令瓜分,去無道而就有道,有何不可?……(今不能記其原文,其大旨如此耳)
其時讀之甚憤,以為此老不知愛國,乃作無恥語如此。十年以來,吾之思想亦已變更。今思“去無道而就有道,有何不可”一語,惟不合今世紀之國家主義耳。平心論之,“去無道而就有道”,本吾國古代賢哲相傳舊旨,吾輩豈可以十九世紀歐洲之異論責八十歲之舊學家乎?
吾嘗謂國家主義(民族的國家主義)但有一個可立之根據,其他皆不足辯也。此惟一之根據為何?曰:“一民族之自治,終可勝於他民族之治之”一前提而已。譬如我國之排滿主義之所以能成立者,正以滿族二百七十年來之歷史已足證其不能治漢族耳。若去一滿洲,得一袁世凱,未為彼善於此也。未為彼善於此,則不以其為同種而姑容之,此二三次革命之所以起也。
若以袁世凱與威爾遜令人擇之,則人必擇威爾遜。其以威爾遜為異族而擇袁世凱者,必中民族主義之毒之愚人也。此即“去無道而就有道”之意。
吾嘗冤枉王壬秋。今此老已死,故記此則以自贖。
若“一民族之自治終可勝於他民族之治之”一前提不能成立,則民族主義國家主義亦不能成立。
然此前提究可成立乎?
此問題未可一概而論也。此前提之要點在一“終”字。終也者,今雖未必然,終久必然也。如此立論,駁無可駁,此無窮之遁詞也。
今之論者亦知此前提之不易證實,故另立一前提。威爾遜連任演說詞中有云:
thatgovernmentsderivealltheirjustpowersfromtheconsentofthegoverned,andthatnootherpowersshouldbesupportedbythecommonthought,purposeorpowerofthefamilyofnations.
此言“政府之權力生於被治者之承認”。此共和政治之說也,而亦可為民族主義之前提。如英國之在印度,若印度人不承認之,則革命也可。又如美國多歐人入籍者,今以二百萬之德國人處於美國政府之下,若此二百萬德人承認美國政府,則不革命也。
然被治者將何所據而“承認”與“不承認”乎?若雲異族則不認之,同族則認之,是以民族主義為前提,而又以其斷辭為民族主義之前提也。此“環中”之邏輯也。若雲當視政治之良否,則仍回至上文之前提,而終不能決耳。
今之挾狹義的國家主義者,往往高談愛國,而不知國之何以當愛;高談民族主義,而不知民族主義究作何解(甚至有以仇視日本之故而遂愛袁世凱且贊成其帝政運動者)。故記吾所見於此,欲人知民族主義不能單獨成立。若非種皆必當鋤去,則中國今日當為滿族立國,又當為蒙藏立國矣。
四九、艷歌三章
(三月六日)
《墨經》云:“景不徙,說在改為。”《經說》云:“景,光至景亡;若在,盡古息。”《列子》公子牟云:“景不徙,說在改也。”《莊子·天下篇》曰:“飛鳥之影未嘗動也。”今用其意,作詩三章。
第89章 民國五年十一月六日至六年(1917)三月廿日(5)
藥學院46,618元
總計4,432,527元
此哥倫比亞大學今年之預算也。此一校去年共用四百萬金元。今年預算乃至四百五十萬金元。此與吾國全國之教育年費相去無幾矣。
四七、威爾遜連任總統演說詞要旨
下所載為昨日威爾遜第二任總統就職演說詞中之要旨。
westandfirminarmedneutrality,sinceitseemsthatinnootherwaywecandemonstratewhatitisweinsistuponandcannotiorego.wemayevenbedrawnon,bycircumstances,notbyourownpurposeordesire,toamoreactiveassertionofourrightsasweseethemandamoreimmediateassociationwiththegreatstruggleitself.
wearedrovincialsnolonger.thetragicaleventsotthethirtymonthsofvitalturmoilthroughwhichwehavejustpassedhavemadeuscitizensoftheworld.therecanbenoturninghack.ourownfortunesasanationareinvolved,whetherwewouldhaveitsoornot.
andyetwearenotthelessamericansonthataccount.weshallbethemoreamericanifwebutremaintruetotheprinciplesinwhichwehavebeenbred.theyarenottheprinciplesofaprovinceorofasinglecontinent.wehaveknownandboastedallalongthattheyweretheprinciplesofaliberatedmankind.these,therefore,arethethingsweshallstandfor,whetherinwarorinpeace:
thatallnationsareequallyinterestedinthepeaceoftheworldandinthepoliticalstabilityoffreepeoples,andequallyresponsiblefortheirmaintenance.
thattheessentialprincipleofpeaceistheactualequalityofnationsinallmattersofrightorprivilege.
thatpeacecannotsecurelyorjustlyrestuponanarmedbalanceofpowar.
thatgovernmentsderivealltheirjustpowersfromtheconsentofthegovernedandthatnootherpowersshouldbesupportedbythecommonthought,purpose,orpowerofthefamilyofnations.
thattheseasshouldbeequallyfreeandsafefortheuseofallpeoples,underrulessetupbycommonagreementandconsent,andthat,sofaraspracticable,theyshouldbeaccessibletoalluponequalterms.
thatnationalarmamentsshouldbelimitedtothenecessitiesofnationalorderanddomesticsafety.
thatthecommunityofinterestandofpoweruponwhichpeacemusthenceforthdependimposesuponeachnationthedutyofseeingtoitthatallinfluencesproceedingfromitsowncitizensmeanttoencourageorassistrevolutioninotherstatesshouldbesternlyandeffectuallysuppressedandprevented.
〔中譯〕我們堅決採取武裝中立的立場,因為舍此以外我們無法表達什麼是我們所要堅持和不能放棄的東西。也許並非出於我們自身的目的和願望,而是客觀情勢迫使我們更為主動地表明我們的立場,因為我們已從大戰本身聯想到並清楚地意識到了這一點。
我們不再是獨居一隅。剛剛過去的三十個月大混亂的悲慘經歷,已使我們成為世界公民。歷史不可能後退。不論我們是否情願,吾國之命運已經捲入其中了。
但我們並不因此而減少我們作為美國人的特點,只要我們永遠對那些我們曾經深受教誨的原則保持忠誠,我們的美國特色將有增無減。這些原則不是某個省或某個洲所獨有的。我們一直認同和鼓吹它們是人類解放的原則。因此,不管是在戰爭期間還是和平時期,這些原則都是我們必須予以堅持的:
世界各國對世界和平和自由民族的政治穩定同樣地感興趣,並對各自的主張同樣地負責。
和平原則的精髄在於各國對一切事務之權利享有實際的平等。
不能藉助武裝力量的平衡以安全、公正地獲得和平。
政府之權力生於被治者之承認。在這個世界大家庭中,各國不必服從於同一種思想、目的或共同之權威。
在遵守公約規定的準則下,各國人民可平等地、自由地、安全地使用海洋,並在相等條件下能實際進入海洋。
各國軍備應被限制在足夠維持國內秩序和安全的限度內。
和平賴以建立的利益與權力之一致,要求各國承擔這樣的責任:即對出自其國民的任何旨在鼓動和支持別國革命的所有影響,應堅決有效地加以壓制和阻止。
四八、論“去無道而就有道”
(三月七日)
王壬秋死矣。十年前曾讀其《湘綺樓箋啟》,中有與子婦書云:
彼入吾京師而不能滅我,更何有瓜分之可言?即令瓜分,去無道而就有道,有何不可?……(今不能記其原文,其大旨如此耳)
其時讀之甚憤,以為此老不知愛國,乃作無恥語如此。十年以來,吾之思想亦已變更。今思“去無道而就有道,有何不可”一語,惟不合今世紀之國家主義耳。平心論之,“去無道而就有道”,本吾國古代賢哲相傳舊旨,吾輩豈可以十九世紀歐洲之異論責八十歲之舊學家乎?
吾嘗謂國家主義(民族的國家主義)但有一個可立之根據,其他皆不足辯也。此惟一之根據為何?曰:“一民族之自治,終可勝於他民族之治之”一前提而已。譬如我國之排滿主義之所以能成立者,正以滿族二百七十年來之歷史已足證其不能治漢族耳。若去一滿洲,得一袁世凱,未為彼善於此也。未為彼善於此,則不以其為同種而姑容之,此二三次革命之所以起也。
若以袁世凱與威爾遜令人擇之,則人必擇威爾遜。其以威爾遜為異族而擇袁世凱者,必中民族主義之毒之愚人也。此即“去無道而就有道”之意。
吾嘗冤枉王壬秋。今此老已死,故記此則以自贖。
若“一民族之自治終可勝於他民族之治之”一前提不能成立,則民族主義國家主義亦不能成立。
然此前提究可成立乎?
此問題未可一概而論也。此前提之要點在一“終”字。終也者,今雖未必然,終久必然也。如此立論,駁無可駁,此無窮之遁詞也。
今之論者亦知此前提之不易證實,故另立一前提。威爾遜連任演說詞中有云:
thatgovernmentsderivealltheirjustpowersfromtheconsentofthegoverned,andthatnootherpowersshouldbesupportedbythecommonthought,purposeorpowerofthefamilyofnations.
此言“政府之權力生於被治者之承認”。此共和政治之說也,而亦可為民族主義之前提。如英國之在印度,若印度人不承認之,則革命也可。又如美國多歐人入籍者,今以二百萬之德國人處於美國政府之下,若此二百萬德人承認美國政府,則不革命也。
然被治者將何所據而“承認”與“不承認”乎?若雲異族則不認之,同族則認之,是以民族主義為前提,而又以其斷辭為民族主義之前提也。此“環中”之邏輯也。若雲當視政治之良否,則仍回至上文之前提,而終不能決耳。
今之挾狹義的國家主義者,往往高談愛國,而不知國之何以當愛;高談民族主義,而不知民族主義究作何解(甚至有以仇視日本之故而遂愛袁世凱且贊成其帝政運動者)。故記吾所見於此,欲人知民族主義不能單獨成立。若非種皆必當鋤去,則中國今日當為滿族立國,又當為蒙藏立國矣。
四九、艷歌三章
(三月六日)
《墨經》云:“景不徙,說在改為。”《經說》云:“景,光至景亡;若在,盡古息。”《列子》公子牟云:“景不徙,說在改也。”《莊子·天下篇》曰:“飛鳥之影未嘗動也。”今用其意,作詩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