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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想自己去的,他說,但是我怕跟希金波坦先生鬧得不愉快--肯定是會幹起來的。
過些日子他就會好的,她向他保證,同時在猜測著馬丁出了什麼事。但是你最好還是找個工作,安定下來。伯納德喜歡看見別人規規矩矩地幹活。報上那些東西叫他受不了,我以前還沒有見過他發那麼大的脾氣。
我不打算找工作,馬丁笑嘻嘻地說,你可以把我這話轉告給他,我並不需要工作,這就是證明。他把那一百枚金幣倒進了格特露的裙兜里,金幣閃閃發亮,發出叮叮噹噹的脆響。
你還記得我沒有車費時你給我的那五塊錢麼?喏,這就是那五塊,帶上了九十九個弟兄,年齡不同,大小可一樣。
如果說格特露到來時心裡害怕的話,此刻她已是膽戰心驚,不知所措了。她從擔心變成了確信,她沒有懷疑,她相信自己。她滿臉恐怖地望著馬丁,沉重的兩腿在金幣的重負下軟癱了,好像遭到了火燒。
這錢是你的了,他笑了起來。
她大哭起來,開始嚎叫:我可憐的弟弟,我可憐的弟弟。
馬丁一時很覺莫名其妙,然後明白了她難過的原因,便把梅瑞迪思一羅威爾公司防支票寄來的信遞給了她。她磕磕絆絆讀著信,不時停下來抹眼淚,讀完說道:
這是不是說你這錢來得正當呢?
比中彩票還正當,是掙來的。
信任慢慢回到她心裡,她又把信仔仔細細讀了一次。馬萬花了不少功夫才向她解釋清楚使他獲得那收入的是一筆什麼性質的交易,又花了更多的功夫才讓她明白了那錢真是她的--他不需要錢。
我給你存在銀行里,最後她說。
你別那麼做,這錢是你的,你想怎麼花就怎麼花,你要是不收我就給茉莉安了,她會知道怎麼花的。我倒是建議你請一個用人,好好作一個長時間的休息。
我要把這一切都告訴伯納德,她臨走時宣布。
馬丁眨了眨眼,笑了。
好的,告訴他,他說,那時候他也許又會請我去吃飯的。
對,他會的,我相信他會的。她熱情地叫了起來,把他拉到身邊,親他,擁抱他。
第四十二章
那天,馬丁意識到了自己的寂寞。他身強力壯,卻無所事事。寫作和學習停止了,布里森登死了,露絲跟他吹了,他的生命被戳了個洞而他又不肯把生活固定在悠悠閒閒坐咖啡館抽埃及煙的模式上。不錯,南海在召喚他,但是他有一種感覺:美國的遊戲還沒有做完。他有兩本書快要出版,還有更多的書就會找到出版的機會,還有錢可賺,他想等一等,然後帶一大口袋金幣到南海去。他知道瑪奎撤思群島有一個峽谷和一道海灣,用一千智利元就可以買到。那道峽谷從被陸地包圍的馬蹄鐵形海灣開始直到白雲緣繞的令人暈眩的峰頂,約有一萬英畝,滿是熱帶水果、野雞、野豬,偶然還會出現野牛群。在山巔上還有受到一群群野狗騷擾的成群的野羊。那兒整個是渺無人煙的荒野,而他用一千智利元就能買到。
他記得那海灣,它風景壯麗,波闊水深,連最大的船隻都可以非常安全地出入。《南太平洋指南》把它推薦為周圍幾百英里之內最好的船舶檢修處。他打算買一艘大帆船--像遊艇的、銅皮包裹的、駕駛起來像有巫術指揮的大帆船,用它在南海諸島之間做椰子干生意,也采珍珠。他要把海灣和峽谷當作大本營,要修建一幢塔提家的那種草屋,讓那草屋、峽谷和大帆船里滿是皮膚黝黑的僕人。他要在那兒宴請泰欣黑的商務代辦、往來的商船船長和南太平洋流浪漢中的頭面人物。他要大宴賓客,來者不拒,像王公貴族一樣。他要忘掉自己讀過的書,忘掉書里那個其實是虛幻的世界。
為了辦到這一切,他必須在加利福尼亞呆下去,讓口袋裡塞滿了錢--錢已經開始汩汩地流來了。只要一本書走了紅,他就可能賣掉他全部作品的手稿。他還可以把小說和詩歌編成集子出版,保證把那峽谷、海灣和大帆船買到手。他決不再寫東西了,這是早已決定了的。但是在等著他的書出版的時候,他總得有點事做,不能像現在這樣渾渾噩噩呆頭呆腦,什麼都不在乎地過日子。
有個星期天早上他聽說砌磚工野餐會那天要在貝陵公園舉行,就到那兒去了。他早年參加過多次工人階級的野餐會,當然知道情況。他一走進公園,往日的快樂辛酸便重新襲來。這些勞動人民畢竟是他的同行,他是在他們之間出生和長大的,雖然曾和他們分手,但畢竟已回到了他們之中。
這不是馬丁嗎?他聽見有人說,接著就有一隻親切的手落到他肩上,你這麼久到哪兒去了?出海了麼?來,喝一杯。
他發現自己又回到老朋友之間。還是那群老朋友,只是少了幾個舊面孔,多了幾張新面孔。有些人並不是砌磚工,但是跟以前一樣來參加星期天野餐,來跳舞,打架,尋開心。馬丁跟他們一起喝酒,重新覺得像個現實世界的人了。他覺得自己真傻,當初怎麼會離開了他們呢?他非常肯定如果他沒有去讀書,沒有去和那些高層人物廝混,而是一直跟這些人在一起,他會要幸福得多。但是,那啤酒的味道卻似乎變了,沒有從前那麼可口了。他的結論是:布里森登敗壞了他對高泡沫啤酒的胃口。他又在猜想,看來書本已經破壞了他跟這些少時的朋友之間的友誼。他決心不那麼嬌氣,便到舞廳去跳舞。他在那兒遇見了水暖工吉米跟一個金頭髮白皮膚的高挑個兒的姑娘在一起。那姑娘一見馬丁便丟下吉米,來和他跳。
噴噴,還是跟從前一樣,馬丁和那姑娘一圈一圈跳起華爾茲來,大家對吉米一笑,吉米解釋道,我才他媽媽的不在乎呢,馬丁回來了,我高興得要命。你看他跳華爾茲,滑溜溜的,像綢緞一樣。難怪姑娘們喜歡他。
但是馬丁卻把那金髮姑娘還給了吉米。三個人便和六七個朋友站在一起,看著一對對的舞伴打旋子,彼此開著玩笑,快活著。大家看見馬丁回來都很高興。在他們眼裡他並沒有出版什麼書,身上也沒有什麼虛構的價值,大家喜歡他,都只因為他本人。他覺得自己像個流放歸來的王子,寂寞的心沐浴在真情實愛之間,又含苞欲放了。他狂歡極樂,表現得出類拔萃。而且,他口袋裡有錢,恣意地揮霍著,就像當年出海歸來剛發了工資一樣。
有一回他在舞池裡見到了麗齊·康諾利,一個工人正摟著她從他身邊舞過;後來他在舞場裡跳舞,又見她坐在一張小吃桌邊。一番驚訝與招呼過去,他便領她去到草場--在那兒他們可以不必用高聲談話來壓倒音樂。他剛一開始說話,她就已經成了他的人,這他很明白。她那又自卑又傲慢的眼神,她那得意揚揚的身姿的柔媚動作,她聽他說話時那專注的神情,在在流露出了這一點。她再也不是他以前所認識的那個姑娘了,現在她已成了個女人。馬丁注意到,她那大膽而野性的美有了進步。野性如故,但那大膽和火辣卻醇和了些。美人,絕色的美人,馬丁傾倒了,對自己低聲喃喃地說。而他卻明白地屬於他,他只需要說一聲來,她就會乖乖地跟隨他走到天涯海角。
過些日子他就會好的,她向他保證,同時在猜測著馬丁出了什麼事。但是你最好還是找個工作,安定下來。伯納德喜歡看見別人規規矩矩地幹活。報上那些東西叫他受不了,我以前還沒有見過他發那麼大的脾氣。
我不打算找工作,馬丁笑嘻嘻地說,你可以把我這話轉告給他,我並不需要工作,這就是證明。他把那一百枚金幣倒進了格特露的裙兜里,金幣閃閃發亮,發出叮叮噹噹的脆響。
你還記得我沒有車費時你給我的那五塊錢麼?喏,這就是那五塊,帶上了九十九個弟兄,年齡不同,大小可一樣。
如果說格特露到來時心裡害怕的話,此刻她已是膽戰心驚,不知所措了。她從擔心變成了確信,她沒有懷疑,她相信自己。她滿臉恐怖地望著馬丁,沉重的兩腿在金幣的重負下軟癱了,好像遭到了火燒。
這錢是你的了,他笑了起來。
她大哭起來,開始嚎叫:我可憐的弟弟,我可憐的弟弟。
馬丁一時很覺莫名其妙,然後明白了她難過的原因,便把梅瑞迪思一羅威爾公司防支票寄來的信遞給了她。她磕磕絆絆讀著信,不時停下來抹眼淚,讀完說道:
這是不是說你這錢來得正當呢?
比中彩票還正當,是掙來的。
信任慢慢回到她心裡,她又把信仔仔細細讀了一次。馬萬花了不少功夫才向她解釋清楚使他獲得那收入的是一筆什麼性質的交易,又花了更多的功夫才讓她明白了那錢真是她的--他不需要錢。
我給你存在銀行里,最後她說。
你別那麼做,這錢是你的,你想怎麼花就怎麼花,你要是不收我就給茉莉安了,她會知道怎麼花的。我倒是建議你請一個用人,好好作一個長時間的休息。
我要把這一切都告訴伯納德,她臨走時宣布。
馬丁眨了眨眼,笑了。
好的,告訴他,他說,那時候他也許又會請我去吃飯的。
對,他會的,我相信他會的。她熱情地叫了起來,把他拉到身邊,親他,擁抱他。
第四十二章
那天,馬丁意識到了自己的寂寞。他身強力壯,卻無所事事。寫作和學習停止了,布里森登死了,露絲跟他吹了,他的生命被戳了個洞而他又不肯把生活固定在悠悠閒閒坐咖啡館抽埃及煙的模式上。不錯,南海在召喚他,但是他有一種感覺:美國的遊戲還沒有做完。他有兩本書快要出版,還有更多的書就會找到出版的機會,還有錢可賺,他想等一等,然後帶一大口袋金幣到南海去。他知道瑪奎撤思群島有一個峽谷和一道海灣,用一千智利元就可以買到。那道峽谷從被陸地包圍的馬蹄鐵形海灣開始直到白雲緣繞的令人暈眩的峰頂,約有一萬英畝,滿是熱帶水果、野雞、野豬,偶然還會出現野牛群。在山巔上還有受到一群群野狗騷擾的成群的野羊。那兒整個是渺無人煙的荒野,而他用一千智利元就能買到。
他記得那海灣,它風景壯麗,波闊水深,連最大的船隻都可以非常安全地出入。《南太平洋指南》把它推薦為周圍幾百英里之內最好的船舶檢修處。他打算買一艘大帆船--像遊艇的、銅皮包裹的、駕駛起來像有巫術指揮的大帆船,用它在南海諸島之間做椰子干生意,也采珍珠。他要把海灣和峽谷當作大本營,要修建一幢塔提家的那種草屋,讓那草屋、峽谷和大帆船里滿是皮膚黝黑的僕人。他要在那兒宴請泰欣黑的商務代辦、往來的商船船長和南太平洋流浪漢中的頭面人物。他要大宴賓客,來者不拒,像王公貴族一樣。他要忘掉自己讀過的書,忘掉書里那個其實是虛幻的世界。
為了辦到這一切,他必須在加利福尼亞呆下去,讓口袋裡塞滿了錢--錢已經開始汩汩地流來了。只要一本書走了紅,他就可能賣掉他全部作品的手稿。他還可以把小說和詩歌編成集子出版,保證把那峽谷、海灣和大帆船買到手。他決不再寫東西了,這是早已決定了的。但是在等著他的書出版的時候,他總得有點事做,不能像現在這樣渾渾噩噩呆頭呆腦,什麼都不在乎地過日子。
有個星期天早上他聽說砌磚工野餐會那天要在貝陵公園舉行,就到那兒去了。他早年參加過多次工人階級的野餐會,當然知道情況。他一走進公園,往日的快樂辛酸便重新襲來。這些勞動人民畢竟是他的同行,他是在他們之間出生和長大的,雖然曾和他們分手,但畢竟已回到了他們之中。
這不是馬丁嗎?他聽見有人說,接著就有一隻親切的手落到他肩上,你這麼久到哪兒去了?出海了麼?來,喝一杯。
他發現自己又回到老朋友之間。還是那群老朋友,只是少了幾個舊面孔,多了幾張新面孔。有些人並不是砌磚工,但是跟以前一樣來參加星期天野餐,來跳舞,打架,尋開心。馬丁跟他們一起喝酒,重新覺得像個現實世界的人了。他覺得自己真傻,當初怎麼會離開了他們呢?他非常肯定如果他沒有去讀書,沒有去和那些高層人物廝混,而是一直跟這些人在一起,他會要幸福得多。但是,那啤酒的味道卻似乎變了,沒有從前那麼可口了。他的結論是:布里森登敗壞了他對高泡沫啤酒的胃口。他又在猜想,看來書本已經破壞了他跟這些少時的朋友之間的友誼。他決心不那麼嬌氣,便到舞廳去跳舞。他在那兒遇見了水暖工吉米跟一個金頭髮白皮膚的高挑個兒的姑娘在一起。那姑娘一見馬丁便丟下吉米,來和他跳。
噴噴,還是跟從前一樣,馬丁和那姑娘一圈一圈跳起華爾茲來,大家對吉米一笑,吉米解釋道,我才他媽媽的不在乎呢,馬丁回來了,我高興得要命。你看他跳華爾茲,滑溜溜的,像綢緞一樣。難怪姑娘們喜歡他。
但是馬丁卻把那金髮姑娘還給了吉米。三個人便和六七個朋友站在一起,看著一對對的舞伴打旋子,彼此開著玩笑,快活著。大家看見馬丁回來都很高興。在他們眼裡他並沒有出版什麼書,身上也沒有什麼虛構的價值,大家喜歡他,都只因為他本人。他覺得自己像個流放歸來的王子,寂寞的心沐浴在真情實愛之間,又含苞欲放了。他狂歡極樂,表現得出類拔萃。而且,他口袋裡有錢,恣意地揮霍著,就像當年出海歸來剛發了工資一樣。
有一回他在舞池裡見到了麗齊·康諾利,一個工人正摟著她從他身邊舞過;後來他在舞場裡跳舞,又見她坐在一張小吃桌邊。一番驚訝與招呼過去,他便領她去到草場--在那兒他們可以不必用高聲談話來壓倒音樂。他剛一開始說話,她就已經成了他的人,這他很明白。她那又自卑又傲慢的眼神,她那得意揚揚的身姿的柔媚動作,她聽他說話時那專注的神情,在在流露出了這一點。她再也不是他以前所認識的那個姑娘了,現在她已成了個女人。馬丁注意到,她那大膽而野性的美有了進步。野性如故,但那大膽和火辣卻醇和了些。美人,絕色的美人,馬丁傾倒了,對自己低聲喃喃地說。而他卻明白地屬於他,他只需要說一聲來,她就會乖乖地跟隨他走到天涯海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