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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
我走出來之後再小心地把門鎖好。我可不願意讓哪個瘋子輕而易舉地將一大堆槍械火藥劫掠一空。我甚至花時間將掛鎖裝好,把鎖頭旋得比我剛才轉開它的時候更緊。
槍!
忙,忙,忙。
我在貴賓狗工廠找到了卡洛琳,她正趕著完成客人預約的工作,而且看起來一臉的不情願。“這真是一個不怎麼愉快的行業,”她說,“你一定認為很好賺,對不對?那你就錯了。不過,好在亞莫瑞快要舉辦一個寵物大展了。”
“那表示你會有生意上門?”
“當然。髒狗是得不到彩帶的。”
“聽起來挺像句俚語的,布林夫婦還好嗎?”
“他們還是那樣可愛。我把他們的小麵包都吃光了。”
“肯定比蛋糕和‘惡魔狗’好多了。吉特拿回手鐲的時候高興嗎?”
“哦,”她說,“我想是的。”
“你想是的?”
“我們主要是在看照片。”她現在可是越來越有效率了,說著把四張照片攤開放在一張雜色台子上。“吉特以前從來沒見過這個人,”她指著其中一張說著,“她十分確定。這一個呢,她覺得她也沒有見過,不過她並不十分確定。”
“但是她認得其他兩個人?”
她的食指在其中一張照片上盤旋。我注意到她又咬過指甲了。“這個傢伙,”她說,“常常在附近出現。她不記得第一次看到他是什麼時候,不過是挺久之前了。他或者是跟瑪德琳在一起,或者是一個人獨自進出公寓。”
“棒極了,我們的另外一位朋友呢?”
“亞瑟認為他有一次看到他們兩個人在一起,吉特則覺得他很面熟。”
“我要借用這一張,”我說著拿起一張照片,“回見。”
格里斯漢飯店大廳的情形和魯德亞德·威爾金在電話上形容的樣子已有了改變。卡洛琳走了,拎購物袋的女人也不見了。有一個吸毒的傢伙坐在凳子上打盹,不過看起來不像是歐亞混血。也許他是接那個混血兒的班。
威爾金剛才用的電話現在有人使用。一個壯碩的女人正講著話。由於電話亭容不下這麼大的身子,因此她只得站在外面,對著話筒怒吼,告訴某個人她已經還錢了,她不欠任何人一毛錢。那個應該是她的債主的人顯然對她的一番話難以苟同。
站在櫃檯後面的瘦小男子仿佛終年不曾曬過太陽似的蒼白。有著小小的藍眼睛和幾乎看不見的薄唇。我給他看從卡洛琳那裡拿來的照片。他端視良久,然後又盯著我看了同樣長的時間。
“怎樣?”
“他在嗎?”
“不在。”
“他什麼時候離開的?”
“誰會記得?”
“我要留話給他。”
他給了我一本便箋薄。我拿出筆寫下:請儘快打電話給我,然後簽上魯德亞德·威爾金的名字。這不是故意要裝,而是因為那是除了自己的之外,我唯一能想到的名字了。反正我想他在這裡一定不會用這個。
我將紙折起來交給櫃檯服務員。他接過去然後對著我直眨眼睛。我們兩個人都一動不動。在我身後的胖女人宣稱她沒有必要承受那樣的出言不遜。
“你該把留言放到他的信箱裡吧。”我說。
“等一會兒。”
現在就放,我想。這樣我才能看到他住幾號房。
“我最好趕緊,”他又說,“要不然我會忘記這封信是給誰的了。你沒寫上他的名字,對吧?”
“沒有。”
“話說回來了,這到底是給誰的呢?”
“你沒資格那樣叫我,”胖女人堅定地說,“那算什麼?我喚狗都不會那樣叫。請注意一下你對我的稱謂。”
這名服務生有著稀疏的眉毛。我真不知道它們能否勝任上天賦予它們的任務——防止汗水流入眼睛。不過也許沒什麼關係,因為他可能根本就會避免工作到流汗。不過,他倒有足夠的眉毛上揚,他現在就揚起了他們。簡直是會說話的眉毛。
我放二十塊錢在櫃檯上,他給了我去三一一號房間的鑰匙。十五分鐘後,在我離開飯店前,我將鑰匙還給了他。
胖女人還在打電話。“什麼混蛋,”她說,“我告訴你誰是混蛋。你才是混蛋。如果你問我的意見的話。”
回到龐帝克上,再往市中心開。天哪,真是沒完沒了。來來回回,到這到那,忙東忙西,南來北往,真是漫長。
拿騷街的停車場依然無人看管。有一個標誌上說,在這種情況下把車停在那兒是違法的。不過在此刻我是不太會介意這種違法行為的。警告標誌上說,違規者將會被拖吊並處以罰款。
我願意冒這個險。
我找到一個電話,撥了Worth 4-1114,我想應該沒人接,結果真的沒有。
我走向松樹街,再往東走到德馬雷斯特幾小時前跑出來的那幢大樓。(幾小時?我仿佛覺得是幾星期之久。)現在跟稍早之前比起來只剩一半窗戶是亮的了。我真希望手上有公文夾和手提箱,好讓我看起來更像是會出現在這裡的人。
我走出來之後再小心地把門鎖好。我可不願意讓哪個瘋子輕而易舉地將一大堆槍械火藥劫掠一空。我甚至花時間將掛鎖裝好,把鎖頭旋得比我剛才轉開它的時候更緊。
槍!
忙,忙,忙。
我在貴賓狗工廠找到了卡洛琳,她正趕著完成客人預約的工作,而且看起來一臉的不情願。“這真是一個不怎麼愉快的行業,”她說,“你一定認為很好賺,對不對?那你就錯了。不過,好在亞莫瑞快要舉辦一個寵物大展了。”
“那表示你會有生意上門?”
“當然。髒狗是得不到彩帶的。”
“聽起來挺像句俚語的,布林夫婦還好嗎?”
“他們還是那樣可愛。我把他們的小麵包都吃光了。”
“肯定比蛋糕和‘惡魔狗’好多了。吉特拿回手鐲的時候高興嗎?”
“哦,”她說,“我想是的。”
“你想是的?”
“我們主要是在看照片。”她現在可是越來越有效率了,說著把四張照片攤開放在一張雜色台子上。“吉特以前從來沒見過這個人,”她指著其中一張說著,“她十分確定。這一個呢,她覺得她也沒有見過,不過她並不十分確定。”
“但是她認得其他兩個人?”
她的食指在其中一張照片上盤旋。我注意到她又咬過指甲了。“這個傢伙,”她說,“常常在附近出現。她不記得第一次看到他是什麼時候,不過是挺久之前了。他或者是跟瑪德琳在一起,或者是一個人獨自進出公寓。”
“棒極了,我們的另外一位朋友呢?”
“亞瑟認為他有一次看到他們兩個人在一起,吉特則覺得他很面熟。”
“我要借用這一張,”我說著拿起一張照片,“回見。”
格里斯漢飯店大廳的情形和魯德亞德·威爾金在電話上形容的樣子已有了改變。卡洛琳走了,拎購物袋的女人也不見了。有一個吸毒的傢伙坐在凳子上打盹,不過看起來不像是歐亞混血。也許他是接那個混血兒的班。
威爾金剛才用的電話現在有人使用。一個壯碩的女人正講著話。由於電話亭容不下這麼大的身子,因此她只得站在外面,對著話筒怒吼,告訴某個人她已經還錢了,她不欠任何人一毛錢。那個應該是她的債主的人顯然對她的一番話難以苟同。
站在櫃檯後面的瘦小男子仿佛終年不曾曬過太陽似的蒼白。有著小小的藍眼睛和幾乎看不見的薄唇。我給他看從卡洛琳那裡拿來的照片。他端視良久,然後又盯著我看了同樣長的時間。
“怎樣?”
“他在嗎?”
“不在。”
“他什麼時候離開的?”
“誰會記得?”
“我要留話給他。”
他給了我一本便箋薄。我拿出筆寫下:請儘快打電話給我,然後簽上魯德亞德·威爾金的名字。這不是故意要裝,而是因為那是除了自己的之外,我唯一能想到的名字了。反正我想他在這裡一定不會用這個。
我將紙折起來交給櫃檯服務員。他接過去然後對著我直眨眼睛。我們兩個人都一動不動。在我身後的胖女人宣稱她沒有必要承受那樣的出言不遜。
“你該把留言放到他的信箱裡吧。”我說。
“等一會兒。”
現在就放,我想。這樣我才能看到他住幾號房。
“我最好趕緊,”他又說,“要不然我會忘記這封信是給誰的了。你沒寫上他的名字,對吧?”
“沒有。”
“話說回來了,這到底是給誰的呢?”
“你沒資格那樣叫我,”胖女人堅定地說,“那算什麼?我喚狗都不會那樣叫。請注意一下你對我的稱謂。”
這名服務生有著稀疏的眉毛。我真不知道它們能否勝任上天賦予它們的任務——防止汗水流入眼睛。不過也許沒什麼關係,因為他可能根本就會避免工作到流汗。不過,他倒有足夠的眉毛上揚,他現在就揚起了他們。簡直是會說話的眉毛。
我放二十塊錢在櫃檯上,他給了我去三一一號房間的鑰匙。十五分鐘後,在我離開飯店前,我將鑰匙還給了他。
胖女人還在打電話。“什麼混蛋,”她說,“我告訴你誰是混蛋。你才是混蛋。如果你問我的意見的話。”
回到龐帝克上,再往市中心開。天哪,真是沒完沒了。來來回回,到這到那,忙東忙西,南來北往,真是漫長。
拿騷街的停車場依然無人看管。有一個標誌上說,在這種情況下把車停在那兒是違法的。不過在此刻我是不太會介意這種違法行為的。警告標誌上說,違規者將會被拖吊並處以罰款。
我願意冒這個險。
我找到一個電話,撥了Worth 4-1114,我想應該沒人接,結果真的沒有。
我走向松樹街,再往東走到德馬雷斯特幾小時前跑出來的那幢大樓。(幾小時?我仿佛覺得是幾星期之久。)現在跟稍早之前比起來只剩一半窗戶是亮的了。我真希望手上有公文夾和手提箱,好讓我看起來更像是會出現在這裡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