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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天我賭巨人隊,他們從不和人纏鬥,都是一開始就遙遙領先。”

  “我很想聊天,”我說,“不過我時間很緊。有幾件事情想你幫我查一查。”

  “你以為我是誰?萬事通嗎?一件大衣想換不少東西嘛。”

  “是貂皮大衣,雷。想想看女人為了它願意做多少事情。”

  “真有意思。”

  “我們談的不只是一件大衣而已,你還可以得到一條相配的圍巾。”

  “真的嗎?”

  “有更奇怪的事情發生了,有筆嗎?”他去拿筆,我告訴他我希望他幫忙查的事情,“別離電話太遠好嗎,雷?我會再打電話給你。”

  “很好,”他說,“我真是迫不及待。”

  我回到車上。剛才我並沒有熄火,現在我換到一擋,開始順著第二大道往市中心的方向開。到二十三街的時候向右轉,我用餘光瞄了格里斯漢飯店一眼,然後在第六大道右轉,繼續開,到二十九街左轉,最後停在第七大道的一個收費停車位上。這回我熄了火,把那根點火用的電線拆了下來。

  我現在身處毛皮交易的中心,這兒的好幾條街連接成了生態保護者的噩夢。數以百計的小商家齊聚一堂:賣獸皮、獸毛的人,各種長短大衣、手提袋和其他配件的製造商、批發商、零售商和介於兩者之間的人,做皮料整邊的、賣周邊產品的,還有賣蝴蝶結、扣子之類東西的人。

  我要找的地方是第二大道較偏遠處的一幢四層建築,它有幾扇門面向二十九街。阿爾文·坦尼伯姆占了第三和第四層。

  一樓是一家周末不開門的咖啡店。在它右邊有個通向走廊的門,走道盡頭就是電梯和逃生梯。這扇門是鎖著的,然而它的鎖看起來並不怎麼唬人。

  不過,那隻狗倒是挺嚇人的。它是一隻杜賓狗,養了就是訓練作為攻擊用的,它在走廊里來回走著,像只被關在籠子裡的豹。找接近門的時候,它停下來緊盯著我。我把一隻手放在門把上,它便脫離了好奇階段,蜷起身子準備隨時撲上來。我縮回手,不過這並沒有緩解多少它的敵意。

  我真希望卡洛琳在這兒。她可以幫這王八蛋洗個澡,順便剪掉它的指甲,再把它的牙齒銼掉一點。

  我向來不和看門狗周旋。我想到的唯一能擺脫它的方法,就是在我的手臂上塗上毒藥,然後讓它咬我一口。我給了它一個道別的微笑,而它則在喉嚨里低低地吼著,我改變主意,闖進了咖啡店。

  那也不是件容易的事——他們有鐵柵門,就像巴尼嘉書店一樣——不過比起跟野生動物纏鬥,這我可在行多了。鐵門上有個掛鎖,我把它挑開;門上有一個耶魯鎖,我也把它挑開了。沒有警報器在響。在關門前我把鐵門拉上。如果有人仔細察看會發現鐵門沒鎖,不過遠遠的是看不出什麼的。

  餐廳有個邊門通往電梯,不幸的是從那兒走也會碰到狗,所以大大降低了它的實用性。於是我回頭穿過廚房,打開後門。這扇門通往一個不怎麼通風的通風井。我站在垃圾桶上,勉強能夠著逃生梯的最下面一階。我用手臂吊起自己的身子往樓上爬去。

  幸好我注意到二樓有一個窗戶沒鎖,要不然我會就這麼一直爬上三樓。這真是個令人無法抗拒的邀請。我開窗進去,穿過一捆捆的毛皮排列而成的迷宮,爬上樓梯,置身在阿爾文·坦尼伯姆父子的心血當中。

  沒過幾分鐘我就開始順著原路回去,下了一層樓梯,在一捆捆染過色的毛皮中穿梭,再下了逃生梯,踩到垃圾桶上,最後敏捷地跳到地上。我在咖啡店的廚房待了一會兒,幫我自己拿了份蛋糕。這雖然不是我最想吃的那一種,不過我餓壞了,聊勝於無。

  我沒有費事去把門上的鎖再反鎖好。有彈簧鎖就夠了,不過我把鐵門給拉上了,把掛鎖也鎖了回去。

  在回去找龐帝克之前,我走去跟那條狗說再見。我向它揮手,它則對我怒目而視。從它的表情看來,我可以發誓,它完全知道我剛才幹了什麼好事。

  接電話的是基希曼太太。我問是否可以請她丈夫接電話的時候,她說:“稍等。”然後就大聲叫著他的名字,也不用手遮一下話筒。當雷接過電話的時候我告訴他我的耳朵都快聾了。

  “怎麼了?”

  “你太太對著我吼。”

  “我幫不了你,伯尼,”他說,“那麼你還好吧?”

  “我想是的。你查出什麼了嗎?”

  “我查到兇器的資料。波洛克是被‘惡魔狗’射殺的。”

  “我剛吃了一個。”

  “呃?”

  “事實上,我吃的是海綿蛋糕,但‘惡魔狗’不是熱狗之類的東西嗎?”

  他嘆了口氣。“‘惡魔狗’是馬利公司製造的自動手槍。他們有一系列用狗命名的手槍。‘惡魔狗’是點三二自動手槍;‘惠比特’是點二五自動手槍;‘獒犬’是點三八左輪手槍,他們還做點四四的大槍,不過我記不起來叫什麼了。按比例算來應該是像愛爾蘭狼犬或大丹狗之類的吧,不過沒有槍用這兩個名字。”

  “真是一大群狗,”我說,“你有沒有注意到?從牛頭犬隊的比賽到馬利的‘惡魔狗”到走廊里的杜賓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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