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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呢?”
“想不到我竟然如此聰明,真是靈光乍現。我把眼睛睜得大大的,然後說:‘哦,哇,包著頭巾呢!你是印度來的嗎?先生。你在聯合國工作嗎?天哪,你可不可以擺個姿勢讓我幫你拍張照片?”
“結果怎麼樣?”
“棒透了,你自己看。”
“你越來越會用這台相機了。”
“他對這個相機的印象比你還深刻。星期一一早他第一件事就是要去買一台拍立得。我得拍兩張照片,想不到吧,因為他要一張留作紀念。翻過來,伯尼,看後面的字。”
相當優雅的筆跡,龍飛鳳舞,還有很多不必要的圈圈和漩渦。給我的小公主\獻上誠摯的敬意\你的忠僕\阿特曼·辛。
“那是他的名字,”她解釋道,“阿特曼·辛。”
“我知道。”
“真聰明。跟你通電話的是阿特曼·辛的老闆,我想你大概也知道吧。他老闆的名字是——嗯,說到這一點,其實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不過他的頭銜是蘭奇普王子。不過我想你也知道,是嗎?”
“不,”我輕聲地說,“我不知道。”
“他們住在卡萊飯店,你猜對了。那位王子在旅行的時候喜歡隨身帶著侍從。尤其是女人。我有種感覺,如果我每一步都走對的話,很可能成為他的座上客呢。”
“真不知道你肚臍上塞顆紅寶石是什麼樣子?”
“會有點太女性化了,你覺得呢?不論如何,阿特曼·辛喜歡我現在的樣子。”
“我也是。”我把一隻手放在她肩上,“你做得太漂亮了,卡洛琳,令我印象深刻。”
“我也是,”她說,“我自己也這麼認為。不過不是我一個人的功勞,如果不是那杯馬提尼,我絕對辦不到。”
在我們開車往東南方向走的時候,她說:“剛才真刺激,跟阿特曼·辛玩那種把戲。一開始我很害怕,然後我幾乎根本沒有意識到自己是不是害怕,因為我已經完全投入了。你知道我的意思嗎?”
“我當然知道你的意思,當我在別人屋裡時也有同樣的感覺。”
“是啊,真過癮。在蘭蒂家的時候,我從來不知道當小偷會那麼驚心動魄。現在我終於了解真的有人可能只是為了那種刺激的感覺而去當小偷,金錢倒是其次。”
“當你是個職業老手時,金錢絕對不會是其次的。”
“我想不會是。她真的吃醋了,是不是?”
“蘭蒂?”
“是啊。嘿,這事兒全部結束之後,也許你可以教我幾手。”
“譬如?”
“譬如不用鑰匙開鎖。如果你認為我學得會的話。”
“嗯,不少人都能學得會。我想開鎖這事兒是有訣竅的,只看你能不能掌握而已。不過除此之外我倒還有好些事可以教你。”
“不用鑰匙發動汽車如何?”
“用電線點火?那太簡單了,你十分鐘就學會了。”
“不過,我不會開車。”
“那還真的不用學這把戲了呢。”
“是啊,不過我還是有點想學,好玩嘛。嘿,伯尼?”
“幹嗎?”
她的小拳頭輕輕地捶了一下我的上臂。“我知道這是性命攸關的事,”她說,“不過我玩得很愉快。我想告訴你這一點。”
在五點五十分時我們把車停好——和以往不同的是,這次是合法的——距離西二十三街上的格里斯漢飯店約半條街。現在天色暗得極快。卡洛琳搖下車窗很快地拍了一張過往的陌生人的照片。從美學的角度來說拍得還不壞,不過昏暗的光線卻使得影像失真。
“我就怕這樣,”我告訴他,“我約了王子五點,威爾金六點,然後當我跟德馬雷斯特談話的時候,我本來是要跟他約七點的。後來我把它改成四點,因為我突然想起我們需要光線。”
“箱子裡有閃光燈。”
“那樣有點太明顯了,你不覺得嗎?無論如何,我很高興我們在光線還足夠的時候逮到了德馬雷斯特。至於威爾金就沒那麼重要了。我們未必能將他哄出飯店。”
“你認為他住在那家飯店裡?”
“當然有這個可能。我曾經打過電話到那兒,不過你猜我找誰?”
“你該不會認為他會用他的真名登記吧?”
“一開始我認為不會,不過後來我想,我根本不知道他的真名到底是什麼。我相信絕不是魯德亞德·威爾金。那是一個有趣的故事,被以吉卜林的名字命名,所以終其一生都在搜集他的書,不過我覺得他只對我講過這個故事。”
“他的名字不是魯德亞德·威爾金?”
“不是,而且他也不收藏書。”
“那他要那些書幹嗎?”
“我猜是賣。我想——”我看了看表,“——我想他現在正坐在格里斯漢飯店大廳里的某個電話亭里,”我接著說,“等我的電話。我想該打給他了。”
“想不到我竟然如此聰明,真是靈光乍現。我把眼睛睜得大大的,然後說:‘哦,哇,包著頭巾呢!你是印度來的嗎?先生。你在聯合國工作嗎?天哪,你可不可以擺個姿勢讓我幫你拍張照片?”
“結果怎麼樣?”
“棒透了,你自己看。”
“你越來越會用這台相機了。”
“他對這個相機的印象比你還深刻。星期一一早他第一件事就是要去買一台拍立得。我得拍兩張照片,想不到吧,因為他要一張留作紀念。翻過來,伯尼,看後面的字。”
相當優雅的筆跡,龍飛鳳舞,還有很多不必要的圈圈和漩渦。給我的小公主\獻上誠摯的敬意\你的忠僕\阿特曼·辛。
“那是他的名字,”她解釋道,“阿特曼·辛。”
“我知道。”
“真聰明。跟你通電話的是阿特曼·辛的老闆,我想你大概也知道吧。他老闆的名字是——嗯,說到這一點,其實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不過他的頭銜是蘭奇普王子。不過我想你也知道,是嗎?”
“不,”我輕聲地說,“我不知道。”
“他們住在卡萊飯店,你猜對了。那位王子在旅行的時候喜歡隨身帶著侍從。尤其是女人。我有種感覺,如果我每一步都走對的話,很可能成為他的座上客呢。”
“真不知道你肚臍上塞顆紅寶石是什麼樣子?”
“會有點太女性化了,你覺得呢?不論如何,阿特曼·辛喜歡我現在的樣子。”
“我也是。”我把一隻手放在她肩上,“你做得太漂亮了,卡洛琳,令我印象深刻。”
“我也是,”她說,“我自己也這麼認為。不過不是我一個人的功勞,如果不是那杯馬提尼,我絕對辦不到。”
在我們開車往東南方向走的時候,她說:“剛才真刺激,跟阿特曼·辛玩那種把戲。一開始我很害怕,然後我幾乎根本沒有意識到自己是不是害怕,因為我已經完全投入了。你知道我的意思嗎?”
“我當然知道你的意思,當我在別人屋裡時也有同樣的感覺。”
“是啊,真過癮。在蘭蒂家的時候,我從來不知道當小偷會那麼驚心動魄。現在我終於了解真的有人可能只是為了那種刺激的感覺而去當小偷,金錢倒是其次。”
“當你是個職業老手時,金錢絕對不會是其次的。”
“我想不會是。她真的吃醋了,是不是?”
“蘭蒂?”
“是啊。嘿,這事兒全部結束之後,也許你可以教我幾手。”
“譬如?”
“譬如不用鑰匙開鎖。如果你認為我學得會的話。”
“嗯,不少人都能學得會。我想開鎖這事兒是有訣竅的,只看你能不能掌握而已。不過除此之外我倒還有好些事可以教你。”
“不用鑰匙發動汽車如何?”
“用電線點火?那太簡單了,你十分鐘就學會了。”
“不過,我不會開車。”
“那還真的不用學這把戲了呢。”
“是啊,不過我還是有點想學,好玩嘛。嘿,伯尼?”
“幹嗎?”
她的小拳頭輕輕地捶了一下我的上臂。“我知道這是性命攸關的事,”她說,“不過我玩得很愉快。我想告訴你這一點。”
在五點五十分時我們把車停好——和以往不同的是,這次是合法的——距離西二十三街上的格里斯漢飯店約半條街。現在天色暗得極快。卡洛琳搖下車窗很快地拍了一張過往的陌生人的照片。從美學的角度來說拍得還不壞,不過昏暗的光線卻使得影像失真。
“我就怕這樣,”我告訴他,“我約了王子五點,威爾金六點,然後當我跟德馬雷斯特談話的時候,我本來是要跟他約七點的。後來我把它改成四點,因為我突然想起我們需要光線。”
“箱子裡有閃光燈。”
“那樣有點太明顯了,你不覺得嗎?無論如何,我很高興我們在光線還足夠的時候逮到了德馬雷斯特。至於威爾金就沒那麼重要了。我們未必能將他哄出飯店。”
“你認為他住在那家飯店裡?”
“當然有這個可能。我曾經打過電話到那兒,不過你猜我找誰?”
“你該不會認為他會用他的真名登記吧?”
“一開始我認為不會,不過後來我想,我根本不知道他的真名到底是什麼。我相信絕不是魯德亞德·威爾金。那是一個有趣的故事,被以吉卜林的名字命名,所以終其一生都在搜集他的書,不過我覺得他只對我講過這個故事。”
“他的名字不是魯德亞德·威爾金?”
“不是,而且他也不收藏書。”
“那他要那些書幹嗎?”
“我猜是賣。我想——”我看了看表,“——我想他現在正坐在格里斯漢飯店大廳里的某個電話亭里,”我接著說,“等我的電話。我想該打給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