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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姐,您聽了這個故事,一定會做噩夢。」「謝謝您的關心。擔任聆聽者前,我早有心理準備,請不必擔憂。」不久前才聽過吃人怪獸的故事。如果會做噩夢,上次的故事更有可能。
由於不能清楚告訴對方,阿近只能儘量展現沉穩。婦人眼中的猶豫並未消失。
「沒想到,真的是由您這樣的年輕小姐擔任聆聽者……不,我不是懷疑燈庵先生的說法。」阿近思索片刻,決定主動推她一把。
「三島屋的店主伊兵衛是我叔叔。他設立奇異百物語,並命我擔任聆聽者,正因我曾有一段時間和您一樣,沉浸在悲傷中。」哎呀,婦人細長的眼眸圓睜。
「約莫兩年前,我的未婚夫亡故。他和我自幼熟識,往來密切,我悲傷不已。因此,容我僭越地說一句,您喪夫的傷痛,我多少能體會。」婦人抬起她那和臉型、體型一樣豐腴柔軟的手,掩住嘴角,微微頷首。
「原來您有過這樣的遭遇啊。」
她先是如此低語,接著急忙解釋道:
「大小姐,我稱不上是什麼夫人,只是一個雜貨店老闆的妻子,叫我老闆娘就行了。」阿近一如往常,不過問說故事者的名字和身分。
「那麼,老闆娘,我也不是什麼大小姐,請叫我阿近。」兩人之間終於有些笑語。
「話說回來,明明有那樣悲傷的過往,還要您擔任百物語的聆聽者,三島屋老闆真是行事特異。」阿近大大點頭同意。「沒錯,叔叔確實是怪人。」這不是可引以為傲的事嗎?
「哎呀。他當然是有什麼特別的想法,才如此安排吧。」「叔叔約莫是想讓我對世間有更進一步的了解。」阿近回答,「聽過各種不可思議的故事,我也跟著開了眼界。這世上常發生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活著時走的路,與死後走的路,各有不同。」留在世上的人抱持的想法,也各自不同。
婦人微微側頭,凝望阿近半晌,突然傾身向前,問道:
「阿近小姐,即使只能見一面也好,您可曾期盼與亡故的未婚夫重逢?」阿近稍稍一頓。
通常會是肯定的答覆,但以阿近的情況,很難回答這個問題。
阿近想和他見面,向他道歉,卻又覺得道歉也無濟於事。
腦子裡想著這些事,實在任性。
不過,她沒必要勉強回答。婦人雙手併攏置於膝上,輕嘆口氣,接著道:
「如此冒昧,是因為我想告訴您的,正是這樣的故事。」期望與亡者重逢的故事嗎?
「話雖如此,與亡夫並無直接關聯。此事的起源相當久遠……」其實是我伯父的故事——婦人解釋。
「他在我十歲那年逝世。屈指一數,已是三十年前的事。」故事於焉展開,阿近做好聆聽的準備。
「我名叫阿末,娘家也是經營小雜貨店。店面位在芝口橋旁的新町。」屋號為「丸天」。
「天井的『天』字外面加個圓圈,所以稱為丸天。其實沒有特別的由來,只是取兩個響亮又吉利的字,再簡單不過。」十分有親切感的屋號。
「我老家的旅館,同樣是一個『千』字外面加個圓圈,稱為『丸千』。」阿近應道,「我從沒聽過屋號的由來。可是簡單好記,我很喜歡。」「只有一個字不同,說來也是一種緣分。」阿末莞爾一笑,「我祖父創立的『丸天』總店,位在神田富松町。」阿末還記得總店熱鬧的情景。
「離這裡滿近的。」
「是啊。雖然有些自以為是,不過我覺得與貴寶號有緣。」說故事者要來到這裡,同樣需要緣分。
「新町那邊是分店,店面規模較小。但那一帶有不少武家宅邸和寺院,所以客人都出身不俗。拜此之賜,生意還算興隆。」阿末語帶懷念。就像現在阿末家有關心母親的兒女,阿末的娘家也充滿溫情。
「父親是家中的三男,名叫三藏。所以,他才會在外面開分店。」繼承總店的並非長男。
「是由父親上面的哥哥,即家中的次男繼承,因為長男是個無可救藥的浪蕩子。吃喝嫖賭樣樣來,還將哭著勸他的母親踢倒在地,不斷拿家裡的錢去賭博,是個敗家子。」這番話說得嚴厲,卻不帶難過的情緒。阿近馬上便得知箇中原因。
「過了三十五歲,長男突然有所覺悟,改邪歸正,返回家中。」阿末望向遠方。
「話雖如此,家裡早和他斷絕關係。總店由次男當家,而他們的父母,即我的祖父母,已駕鶴歸西。」「那麼……」
「是的,不管長男怎麼道歉,發誓洗心革面,但終究人死不能復生。雖然寄合63之長和名主64居中調解,只要當家的次男不點頭答應,就無法認同他和我們的親屬關係。」當時阿末年紀小,不清楚「丸天」內經過怎樣的一番交涉。不過,看著父母的愁容,及不時傳進耳中的話語片段,她不禁跟著擔心。
「總店方面對長男忿恨未平。繼承家業的次男,很清楚父母為縱情玩樂的大哥吃了多少苦,無法輕易原諒他。」由於是過去的事,現下連用來沖洗過去的水也已乾涸。
「最後是家父介入調解。」
決定由新町的分店收留無處可去的長男。
「身為女兒的我這麼說,有點老王賣瓜之嫌,不過父親真的是善良的人。不論過去如何,血濃於水的大哥哭著為昔日的荒唐道歉,他難以冷眼相待。」——既然春哥說他是誠心悔改,我們就瞧瞧他的表現吧。
由於不能清楚告訴對方,阿近只能儘量展現沉穩。婦人眼中的猶豫並未消失。
「沒想到,真的是由您這樣的年輕小姐擔任聆聽者……不,我不是懷疑燈庵先生的說法。」阿近思索片刻,決定主動推她一把。
「三島屋的店主伊兵衛是我叔叔。他設立奇異百物語,並命我擔任聆聽者,正因我曾有一段時間和您一樣,沉浸在悲傷中。」哎呀,婦人細長的眼眸圓睜。
「約莫兩年前,我的未婚夫亡故。他和我自幼熟識,往來密切,我悲傷不已。因此,容我僭越地說一句,您喪夫的傷痛,我多少能體會。」婦人抬起她那和臉型、體型一樣豐腴柔軟的手,掩住嘴角,微微頷首。
「原來您有過這樣的遭遇啊。」
她先是如此低語,接著急忙解釋道:
「大小姐,我稱不上是什麼夫人,只是一個雜貨店老闆的妻子,叫我老闆娘就行了。」阿近一如往常,不過問說故事者的名字和身分。
「那麼,老闆娘,我也不是什麼大小姐,請叫我阿近。」兩人之間終於有些笑語。
「話說回來,明明有那樣悲傷的過往,還要您擔任百物語的聆聽者,三島屋老闆真是行事特異。」阿近大大點頭同意。「沒錯,叔叔確實是怪人。」這不是可引以為傲的事嗎?
「哎呀。他當然是有什麼特別的想法,才如此安排吧。」「叔叔約莫是想讓我對世間有更進一步的了解。」阿近回答,「聽過各種不可思議的故事,我也跟著開了眼界。這世上常發生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活著時走的路,與死後走的路,各有不同。」留在世上的人抱持的想法,也各自不同。
婦人微微側頭,凝望阿近半晌,突然傾身向前,問道:
「阿近小姐,即使只能見一面也好,您可曾期盼與亡故的未婚夫重逢?」阿近稍稍一頓。
通常會是肯定的答覆,但以阿近的情況,很難回答這個問題。
阿近想和他見面,向他道歉,卻又覺得道歉也無濟於事。
腦子裡想著這些事,實在任性。
不過,她沒必要勉強回答。婦人雙手併攏置於膝上,輕嘆口氣,接著道:
「如此冒昧,是因為我想告訴您的,正是這樣的故事。」期望與亡者重逢的故事嗎?
「話雖如此,與亡夫並無直接關聯。此事的起源相當久遠……」其實是我伯父的故事——婦人解釋。
「他在我十歲那年逝世。屈指一數,已是三十年前的事。」故事於焉展開,阿近做好聆聽的準備。
「我名叫阿末,娘家也是經營小雜貨店。店面位在芝口橋旁的新町。」屋號為「丸天」。
「天井的『天』字外面加個圓圈,所以稱為丸天。其實沒有特別的由來,只是取兩個響亮又吉利的字,再簡單不過。」十分有親切感的屋號。
「我老家的旅館,同樣是一個『千』字外面加個圓圈,稱為『丸千』。」阿近應道,「我從沒聽過屋號的由來。可是簡單好記,我很喜歡。」「只有一個字不同,說來也是一種緣分。」阿末莞爾一笑,「我祖父創立的『丸天』總店,位在神田富松町。」阿末還記得總店熱鬧的情景。
「離這裡滿近的。」
「是啊。雖然有些自以為是,不過我覺得與貴寶號有緣。」說故事者要來到這裡,同樣需要緣分。
「新町那邊是分店,店面規模較小。但那一帶有不少武家宅邸和寺院,所以客人都出身不俗。拜此之賜,生意還算興隆。」阿末語帶懷念。就像現在阿末家有關心母親的兒女,阿末的娘家也充滿溫情。
「父親是家中的三男,名叫三藏。所以,他才會在外面開分店。」繼承總店的並非長男。
「是由父親上面的哥哥,即家中的次男繼承,因為長男是個無可救藥的浪蕩子。吃喝嫖賭樣樣來,還將哭著勸他的母親踢倒在地,不斷拿家裡的錢去賭博,是個敗家子。」這番話說得嚴厲,卻不帶難過的情緒。阿近馬上便得知箇中原因。
「過了三十五歲,長男突然有所覺悟,改邪歸正,返回家中。」阿末望向遠方。
「話雖如此,家裡早和他斷絕關係。總店由次男當家,而他們的父母,即我的祖父母,已駕鶴歸西。」「那麼……」
「是的,不管長男怎麼道歉,發誓洗心革面,但終究人死不能復生。雖然寄合63之長和名主64居中調解,只要當家的次男不點頭答應,就無法認同他和我們的親屬關係。」當時阿末年紀小,不清楚「丸天」內經過怎樣的一番交涉。不過,看著父母的愁容,及不時傳進耳中的話語片段,她不禁跟著擔心。
「總店方面對長男忿恨未平。繼承家業的次男,很清楚父母為縱情玩樂的大哥吃了多少苦,無法輕易原諒他。」由於是過去的事,現下連用來沖洗過去的水也已乾涸。
「最後是家父介入調解。」
決定由新町的分店收留無處可去的長男。
「身為女兒的我這麼說,有點老王賣瓜之嫌,不過父親真的是善良的人。不論過去如何,血濃於水的大哥哭著為昔日的荒唐道歉,他難以冷眼相待。」——既然春哥說他是誠心悔改,我們就瞧瞧他的表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