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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著長假髮的律師團坐在大廳中央,他們後面是證人席,本特先生也被安置在那裡——當辯護律師認為需要建立不在現場的證據時,他就會被傳喚——大多數證人都被集中在皇袍室,他們咬齧著自己的手指,瞪著眼睛相互看來看去。另一邊,審判席的上方是貴族們坐的長條椅——每個人按照勛位和爵位各就其位——而高台上的大椅子是專門為皇家總管大臣設置的。
圍坐在一張小桌子旁的記者們看起來有些坐立不安,時不時瞥一眼手錶。透過厚重的牆壁和嗡嗡的談話聲,大本鐘沉穩的敲擊聲穿入人們的耳膜,十一點鐘到來了。一扇大門被打開,記者們站起身來,律師們也長身而立,所有人全都站立起來,老公爵夫人禁不住悄悄告訴她的鄰座,這讓她想起了《伊甸園的天籟之音》(4)。公職人員列隊行進,冬日溫和的陽光從大廳窗戶中透進來。
隨著警衛官大喊一聲“安靜”,審判就開始了。這之後,大法官法庭的王室文書跪坐於王座前,將蓋上國璽的委任狀交給皇家總管大臣察看(5),大臣察看之後會將委任狀嚴肅地還給王室文書,後者會用莊重而乏味的語調宣讀這張委任狀,這正好給了與會者感受這個房間的音響效果是多麼差的機會。“天佑吾王”,這時紋章院院長和黑杖侍衛(6)再一次行跪禮,將總管大臣及其助手引導入座。“很生動有趣,是不是?”老公爵夫人說,“很有高教會派(7)的風範。”
大法官像往常一樣照章辦事。
訴訟文件的擬寫需要遵循一套冗長煩瑣的程序:以國王喬治五世打頭,列舉中央刑事法院(8)所有法官和陪審團成員的名字,然後逐一清點倫敦市市長、刑事法院法官、大量的市議會議員和法官,再回到國王陛下,接著涵蓋倫敦城邦、倫敦各郡、米德爾塞克斯郡、艾塞克斯郡、肯特郡以及薩里郡,並提及已故的威廉四世,再岔到《一八八八年地方政府法案》,又扯了一大段什麼人在什麼情況下犯下叛國罪、謀殺罪、重罪、輕罪,並在什麼時間什麼地點什麼條件下被什麼人判罪,事後他們如何如何,最後,羅列了大陪審團所有成員的名字之後,才會有一段簡短得讓人意想不到的起訴書。
“現在請參加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貴族傑拉爾德·克里斯汀·溫西——聖·喬治子爵,丹佛公爵——於一九二×(9)年十月十三日晚上涉嫌謀殺丹尼斯·卡斯卡特一案的皇家貴族陪審團成員宣誓入座。
“這之後,警衛官宣布請黑杖侍衛傳傑拉爾德·克里斯汀·溫西——聖·喬治子爵,丹佛公爵——上審判席,公爵來到審判席,跪坐,直到總管大臣同意他站起來。”(10)
身著藍色斜紋嗶嘰布囚衣的丹佛公爵看起來矮小而孤單,是唯一一位沒有戴帽子的貴族,但他並沒有因此覺得有失尊嚴。審判席中安置著椅子,對於貴族囚徒來說,這樣才被認為是合適的。丹佛公爵被安置在審判席中,舉止得體地聆聽著皇家總管大臣宣讀起訴詳情。
“然後像往常一樣,丹佛公爵被國會記事員傳訊,詢問他是否承認有罪,被告回答不承認。”
就在這時,威格莫爾·瑞徹爾律師——首席檢察官,站起來將卷宗打開,呈遞給陪審團。
這些初步程序讓大家意識到這個案件是棘手的,而且這個場合是嚴肅的。隨後威格莫爾先生就從頭開始敘述整個案件:晚上的那場爭吵,凌晨三點鐘的槍聲,重要證物左輪手槍,屍體被發現,神秘消失的信件,其他證人的證詞。他還進一步暗示有證據可以證明丹佛公爵和卡斯卡特之間的爭吵事出有因,而不是犯人聲稱的那麼簡單;隨後會證明卡斯卡特手中握有丹佛“害怕被揭露的把柄”。說到這裡,被告不安地瞥了一眼他的律師。這段解說詞只花費了很少的時間,然後威格莫爾先生宣布開始傳喚證人。
丹佛公爵已經被起訴為被告,所以他不能被傳喚。第一重要證人是瑪麗·溫西小姐,在陳述了她與死者的關係之後,她描述了那場爭吵。“在三點鐘的時候,”她繼續說,“我起床下樓。”
“你為什麼這麼做?”威格莫爾·瑞徹爾先生詢問,端著想要引起巨大反響的架勢巡視了一下法庭。
“因為我與一位朋友約定見面。”
所有的記者立刻抬起頭來,好像小狗正在等待一塊小點心。威格莫爾·瑞徹爾先生猛地驚跳起來,連手中的辯護狀都落在一位位於他下面的上議院書記員的腦袋上。
“當然!證人,請記住你現在是在法庭上,你說每句話時都要謹慎盡責。是什麼原因使你在凌晨三點鐘的時候起床的?”
“我根本沒有睡覺。我與人有約。”
“那麼在等待期間你聽到什麼聲音了嗎?”
“完全沒有。”
“瑪麗小姐,我這裡有你上一次出庭時的證言檔案。我給你念一下,請你聽仔細。你說:‘在三點鐘的時候,我被一聲槍聲驚醒了。我想有可能是偷獵者,聲音非常大,就在房屋附近。我下樓去看一下發生了什麼事。’你還記得你的陳述嗎?”
“是的,但那不是事實。”
圍坐在一張小桌子旁的記者們看起來有些坐立不安,時不時瞥一眼手錶。透過厚重的牆壁和嗡嗡的談話聲,大本鐘沉穩的敲擊聲穿入人們的耳膜,十一點鐘到來了。一扇大門被打開,記者們站起身來,律師們也長身而立,所有人全都站立起來,老公爵夫人禁不住悄悄告訴她的鄰座,這讓她想起了《伊甸園的天籟之音》(4)。公職人員列隊行進,冬日溫和的陽光從大廳窗戶中透進來。
隨著警衛官大喊一聲“安靜”,審判就開始了。這之後,大法官法庭的王室文書跪坐於王座前,將蓋上國璽的委任狀交給皇家總管大臣察看(5),大臣察看之後會將委任狀嚴肅地還給王室文書,後者會用莊重而乏味的語調宣讀這張委任狀,這正好給了與會者感受這個房間的音響效果是多麼差的機會。“天佑吾王”,這時紋章院院長和黑杖侍衛(6)再一次行跪禮,將總管大臣及其助手引導入座。“很生動有趣,是不是?”老公爵夫人說,“很有高教會派(7)的風範。”
大法官像往常一樣照章辦事。
訴訟文件的擬寫需要遵循一套冗長煩瑣的程序:以國王喬治五世打頭,列舉中央刑事法院(8)所有法官和陪審團成員的名字,然後逐一清點倫敦市市長、刑事法院法官、大量的市議會議員和法官,再回到國王陛下,接著涵蓋倫敦城邦、倫敦各郡、米德爾塞克斯郡、艾塞克斯郡、肯特郡以及薩里郡,並提及已故的威廉四世,再岔到《一八八八年地方政府法案》,又扯了一大段什麼人在什麼情況下犯下叛國罪、謀殺罪、重罪、輕罪,並在什麼時間什麼地點什麼條件下被什麼人判罪,事後他們如何如何,最後,羅列了大陪審團所有成員的名字之後,才會有一段簡短得讓人意想不到的起訴書。
“現在請參加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貴族傑拉爾德·克里斯汀·溫西——聖·喬治子爵,丹佛公爵——於一九二×(9)年十月十三日晚上涉嫌謀殺丹尼斯·卡斯卡特一案的皇家貴族陪審團成員宣誓入座。
“這之後,警衛官宣布請黑杖侍衛傳傑拉爾德·克里斯汀·溫西——聖·喬治子爵,丹佛公爵——上審判席,公爵來到審判席,跪坐,直到總管大臣同意他站起來。”(10)
身著藍色斜紋嗶嘰布囚衣的丹佛公爵看起來矮小而孤單,是唯一一位沒有戴帽子的貴族,但他並沒有因此覺得有失尊嚴。審判席中安置著椅子,對於貴族囚徒來說,這樣才被認為是合適的。丹佛公爵被安置在審判席中,舉止得體地聆聽著皇家總管大臣宣讀起訴詳情。
“然後像往常一樣,丹佛公爵被國會記事員傳訊,詢問他是否承認有罪,被告回答不承認。”
就在這時,威格莫爾·瑞徹爾律師——首席檢察官,站起來將卷宗打開,呈遞給陪審團。
這些初步程序讓大家意識到這個案件是棘手的,而且這個場合是嚴肅的。隨後威格莫爾先生就從頭開始敘述整個案件:晚上的那場爭吵,凌晨三點鐘的槍聲,重要證物左輪手槍,屍體被發現,神秘消失的信件,其他證人的證詞。他還進一步暗示有證據可以證明丹佛公爵和卡斯卡特之間的爭吵事出有因,而不是犯人聲稱的那麼簡單;隨後會證明卡斯卡特手中握有丹佛“害怕被揭露的把柄”。說到這裡,被告不安地瞥了一眼他的律師。這段解說詞只花費了很少的時間,然後威格莫爾先生宣布開始傳喚證人。
丹佛公爵已經被起訴為被告,所以他不能被傳喚。第一重要證人是瑪麗·溫西小姐,在陳述了她與死者的關係之後,她描述了那場爭吵。“在三點鐘的時候,”她繼續說,“我起床下樓。”
“你為什麼這麼做?”威格莫爾·瑞徹爾先生詢問,端著想要引起巨大反響的架勢巡視了一下法庭。
“因為我與一位朋友約定見面。”
所有的記者立刻抬起頭來,好像小狗正在等待一塊小點心。威格莫爾·瑞徹爾先生猛地驚跳起來,連手中的辯護狀都落在一位位於他下面的上議院書記員的腦袋上。
“當然!證人,請記住你現在是在法庭上,你說每句話時都要謹慎盡責。是什麼原因使你在凌晨三點鐘的時候起床的?”
“我根本沒有睡覺。我與人有約。”
“那麼在等待期間你聽到什麼聲音了嗎?”
“完全沒有。”
“瑪麗小姐,我這裡有你上一次出庭時的證言檔案。我給你念一下,請你聽仔細。你說:‘在三點鐘的時候,我被一聲槍聲驚醒了。我想有可能是偷獵者,聲音非常大,就在房屋附近。我下樓去看一下發生了什麼事。’你還記得你的陳述嗎?”
“是的,但那不是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