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頁
把他殺死實在是意外。”
“你怎麼把好好一個故事破壞了?”我帶著些譏嘲的口吻說,“為什麼不老老實
實承認這是件幹得乾淨漂亮的謀殺案?”
“事情就是照我說的那樣發生的。我當然沒辦法證實。反正我有過把他打死的想
法。我想你該去報告警察局了。”
我站起身,聳了聳肩膀。我覺得非常疲勞,氣力都已用盡,一點勁頭也沒有了。
因為說話太多,我的喉嚨發疼,又因為需要不斷使思想就序,所以頭也疼痛。
“我不懂警察局的事。”我說,“我跟他們那些人不是好朋友。他們總認為我有些事瞞著,沒有向他們坦白。老天知道,他們的懷疑還是有道理的。他們有可能追查到你身上。但是假如沒人看見你,你又沒有留下指紋,或者即使留下指紋而他們想不到你有值得懷疑之處,取走你的指紋驗證,他們就永遠不會懷疑你。事情的另一面是:他們知道了金幣的事,而且又查明是默多克家收藏的那枚勃拉舍爾幣,你的處境就危險了。這就要看你怎樣對付他們的審問了。”
“要不是為了我母親。”他說,“什麼我也不在乎。本來我就是個一事無成的人。”
“從另一方面講,”我沒有理會他那站不住腳的搪塞話,接著分析萬尼爾遇害的事,“如果那支槍的扳機確實過於靈活,你要是能找到一位能幹的辯護律師,把事情真相如實說明,我不相信陪審團會判你有罪。他們這些人對敲詐犯是恨之入骨的。”
“真是糟糕。”他說,“因為我不能用這個來為自己辯護。我對萬尼爾進行敲詐的事毫無所知。他只不過告訴我一件能弄到錢的路數,而我又恰好需要錢。”
我哼了一聲說:“要是他們需要你把敲詐的事說出來,你還是應該說的。你的老母親也要你說。你們倆人總得有一個擔當責任,不是她就是你。她會把一切都端出來的。”
“太可怕了。”他說,“你這麼說真叫人覺得可怕。”
“關於那把槍的事你挺走運。我們認識的人誰都摸過,上面原來的指紋被擦掉以後又有人按上新的,我為了趕時髦甚至把我自己的也按上了。在那個人的手已經僵硬以後,再按人的指紋並不容易。但是我還是不得不這樣做了。摩尼也到死人那裡去過,他把他老婆的指紋印上去了。他認為萬尼爾是他老婆殺的,而他老婆又認為可能是摩尼叫人幹的。”
默多克瞪著眼睛看著我。我咬了咬嘴唇,我的嘴唇乾硬得像塊玻璃。
“好吧,我想我現在該走了。”我說。
“你的意思是說,你準備放我一馬?”他的語調又開始變得傲慢起來。
“我不想把你弄進去,如果你想知道的是這件事的話。除此以外,我什麼都不敢保證。如果我被牽連進去,我就不得不把一切都說出來。我既不是警察,也不是告密者,更不是法庭的審判官。你說萬尼爾的死是個意外事件。好吧,就假定這是個意外事件吧。我不是現場的見證人。我既不能證明它是,也無法證明它不是。我是你母親雇來替她幹事的。她有權力叫我不向外人泄露你們家庭的秘密。這個權力她可以一直享有,雖然我不喜歡她。我不喜歡她,我不喜歡你,我不喜歡你們這幢房子。我也不怎麼喜歡你妻子。但是我喜歡萊莉。她有些痴呆,心理上有些變態,但是她是個可愛的姑娘。我知道過去八年間她在你們這個可詛咒的家庭里過的是什麼日子。我也知道她從來沒有把什麼人從樓上的高窗里推下去。我說得夠清楚了吧?”
默多克咕咕噥噥地說了句什麼。但是他究竟說的是什麼,我沒聽清楚。
“我明天就帶萊莉回她家去了。”我說,“我叫你母親明天早上把她的衣物送到我住的地方。萬一她只顧玩牌把這件事忘了,你能不能負責把這件事辦好?”
他無言地點了點頭。後來他用一種很奇怪的聲音低聲說:“你要走了——就這樣把事情了結了?我沒有——我還沒有向你說一句感謝的話呢。一個我根本不怎麼認識的人,為我冒風險——我不知道該說什麼。”
“我要走的路是我一直在走的路。”我說,莞爾一笑,輕快地擺擺手,道聲再見,“當然了,我還要衷心祝願你今後不要再陷入這種尷尬的處境了。晚安!”
我把背轉向他,走出房門。我關上門,門鎖寧靜地咔達響了一聲。儘管我經歷了一系列令人作嘔的事,這次告別還是輕輕鬆鬆的。我最後一次走到小黑人旁邊,拍了拍他的頭。這以後,我就走過長長的草坪和被月光浸透的矮樹叢和喜馬拉雅杉樹,回到我停在街頭的汽車旁邊。
我把車開回好萊塢,買了一品脫好酒。我走進普拉扎公寓樓,坐在床邊,一邊從瓶子裡喝威士忌,一邊凝視著我的雙腳。
這天晚上,在臥室里喝酒同往常無數夜晚沒有什麼兩樣。
等到酒已經喝得夠量,腦袋有些暈乎乎不再想事的時候,我脫衣上床。我沒有馬上入睡,但是過了一會兒,還是進入了夢鄉。
第三十五章
下午三點鐘,我的住房門裡邊地毯上並排擺著五件行李。一件是我的黃色皮箱,因為不斷放在後車廂里磨來蹭去,箱面和箱底都已劃了不少道子。兩件是乘飛機用的漂亮手提箱,上面都有L·M兩個姓名縮寫字母。另一件老舊的仿海象皮的大箱子姓名縮寫是MD。此外還有一件只花一元四毛九分錢在任何一家雜貨店都能買到的盛盥洗用具的小包。
“你怎麼把好好一個故事破壞了?”我帶著些譏嘲的口吻說,“為什麼不老老實
實承認這是件幹得乾淨漂亮的謀殺案?”
“事情就是照我說的那樣發生的。我當然沒辦法證實。反正我有過把他打死的想
法。我想你該去報告警察局了。”
我站起身,聳了聳肩膀。我覺得非常疲勞,氣力都已用盡,一點勁頭也沒有了。
因為說話太多,我的喉嚨發疼,又因為需要不斷使思想就序,所以頭也疼痛。
“我不懂警察局的事。”我說,“我跟他們那些人不是好朋友。他們總認為我有些事瞞著,沒有向他們坦白。老天知道,他們的懷疑還是有道理的。他們有可能追查到你身上。但是假如沒人看見你,你又沒有留下指紋,或者即使留下指紋而他們想不到你有值得懷疑之處,取走你的指紋驗證,他們就永遠不會懷疑你。事情的另一面是:他們知道了金幣的事,而且又查明是默多克家收藏的那枚勃拉舍爾幣,你的處境就危險了。這就要看你怎樣對付他們的審問了。”
“要不是為了我母親。”他說,“什麼我也不在乎。本來我就是個一事無成的人。”
“從另一方面講,”我沒有理會他那站不住腳的搪塞話,接著分析萬尼爾遇害的事,“如果那支槍的扳機確實過於靈活,你要是能找到一位能幹的辯護律師,把事情真相如實說明,我不相信陪審團會判你有罪。他們這些人對敲詐犯是恨之入骨的。”
“真是糟糕。”他說,“因為我不能用這個來為自己辯護。我對萬尼爾進行敲詐的事毫無所知。他只不過告訴我一件能弄到錢的路數,而我又恰好需要錢。”
我哼了一聲說:“要是他們需要你把敲詐的事說出來,你還是應該說的。你的老母親也要你說。你們倆人總得有一個擔當責任,不是她就是你。她會把一切都端出來的。”
“太可怕了。”他說,“你這麼說真叫人覺得可怕。”
“關於那把槍的事你挺走運。我們認識的人誰都摸過,上面原來的指紋被擦掉以後又有人按上新的,我為了趕時髦甚至把我自己的也按上了。在那個人的手已經僵硬以後,再按人的指紋並不容易。但是我還是不得不這樣做了。摩尼也到死人那裡去過,他把他老婆的指紋印上去了。他認為萬尼爾是他老婆殺的,而他老婆又認為可能是摩尼叫人幹的。”
默多克瞪著眼睛看著我。我咬了咬嘴唇,我的嘴唇乾硬得像塊玻璃。
“好吧,我想我現在該走了。”我說。
“你的意思是說,你準備放我一馬?”他的語調又開始變得傲慢起來。
“我不想把你弄進去,如果你想知道的是這件事的話。除此以外,我什麼都不敢保證。如果我被牽連進去,我就不得不把一切都說出來。我既不是警察,也不是告密者,更不是法庭的審判官。你說萬尼爾的死是個意外事件。好吧,就假定這是個意外事件吧。我不是現場的見證人。我既不能證明它是,也無法證明它不是。我是你母親雇來替她幹事的。她有權力叫我不向外人泄露你們家庭的秘密。這個權力她可以一直享有,雖然我不喜歡她。我不喜歡她,我不喜歡你,我不喜歡你們這幢房子。我也不怎麼喜歡你妻子。但是我喜歡萊莉。她有些痴呆,心理上有些變態,但是她是個可愛的姑娘。我知道過去八年間她在你們這個可詛咒的家庭里過的是什麼日子。我也知道她從來沒有把什麼人從樓上的高窗里推下去。我說得夠清楚了吧?”
默多克咕咕噥噥地說了句什麼。但是他究竟說的是什麼,我沒聽清楚。
“我明天就帶萊莉回她家去了。”我說,“我叫你母親明天早上把她的衣物送到我住的地方。萬一她只顧玩牌把這件事忘了,你能不能負責把這件事辦好?”
他無言地點了點頭。後來他用一種很奇怪的聲音低聲說:“你要走了——就這樣把事情了結了?我沒有——我還沒有向你說一句感謝的話呢。一個我根本不怎麼認識的人,為我冒風險——我不知道該說什麼。”
“我要走的路是我一直在走的路。”我說,莞爾一笑,輕快地擺擺手,道聲再見,“當然了,我還要衷心祝願你今後不要再陷入這種尷尬的處境了。晚安!”
我把背轉向他,走出房門。我關上門,門鎖寧靜地咔達響了一聲。儘管我經歷了一系列令人作嘔的事,這次告別還是輕輕鬆鬆的。我最後一次走到小黑人旁邊,拍了拍他的頭。這以後,我就走過長長的草坪和被月光浸透的矮樹叢和喜馬拉雅杉樹,回到我停在街頭的汽車旁邊。
我把車開回好萊塢,買了一品脫好酒。我走進普拉扎公寓樓,坐在床邊,一邊從瓶子裡喝威士忌,一邊凝視著我的雙腳。
這天晚上,在臥室里喝酒同往常無數夜晚沒有什麼兩樣。
等到酒已經喝得夠量,腦袋有些暈乎乎不再想事的時候,我脫衣上床。我沒有馬上入睡,但是過了一會兒,還是進入了夢鄉。
第三十五章
下午三點鐘,我的住房門裡邊地毯上並排擺著五件行李。一件是我的黃色皮箱,因為不斷放在後車廂里磨來蹭去,箱面和箱底都已劃了不少道子。兩件是乘飛機用的漂亮手提箱,上面都有L·M兩個姓名縮寫字母。另一件老舊的仿海象皮的大箱子姓名縮寫是MD。此外還有一件只花一元四毛九分錢在任何一家雜貨店都能買到的盛盥洗用具的小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