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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份材料是茅利塔尼亞號船打給美國安全部的電文副本:在船上發現一非法偷渡黑人。估計他首先上的是救生艇。對追捕他的船員兩次開槍,一人被殺。他敏捷異常,似對所乘船隻十分熟悉,逃跑成功。

  展開日夜巡邏。

  茅利塔尼亞號船不久打來第二份電報:黑人第二次出現在二等艙。又成功逃脫。茅利塔尼亞號給法國安全部的電文如下:被紐約警方追捕的系列殺人犯仍在船上。未被拘捕歸案。一名水手被殺。船靠岸後請協助監視。

  事件一環接一環地發展。

  勒阿弗爾刑偵大隊五月三十日向巴黎警方報告:對茅利塔尼亞號船進行搜查,沒有發現嫌疑犯。晚六時有人向警方報告在黑人區發現了他。將隨時通報發現的情況。

  勒阿弗爾警方五月三十一號的報告如下:不安的一夜。三次發現了嫌疑犯。在聖雅克街發生槍戰。一名婦女受傷。將嚴密監視各火車站和出港船隻。在同一天,兩個小時之後勒阿弗爾刑偵大隊向巴黎警方發來了第二份電報:巴斯在進火車站時被捕。他手裡拿著開住巴黎的頭等廂火車票,但無任何售票員賣給過他車票。他沒有反抗,裝瘋賣傻。

  六月五日他猶如一條喪家之犬,日夜拖著餓得幾乎走不動路的雙腿,身上不時挨打,頭上也時不時地有垃圾或其他污物落上;他又像被頑童嬉戲捉弄之後的棄兒,被扔到一邊。只有他這種人才會有這樣一副可憐、可悲的慘相。現在坐在司法部弗羅日先生辦公室的就是這樣一個人。

  帶他進來的警衛命令他坐下,他沒有聽懂,或者沒聽見,也可能裝作沒聽見。警衛輕輕一推,他便一屁股橫坐到椅子上。

  他眼球凸出,眼皮紅腫,臉色晦暗。他曾遭人毒打,這是毫無疑問的。但是,他難道不該挨打嗎?被抓捕歸案已有四天,他竟一直不願開口說話,只是用眼睛頑固地看著前方,樣子像個白痴,同時又顯得無限失望和極其順從。

  “你決定到什麼時候才停止演戲?……”警察們大聲訓斥他。

  啪!一個耳光……

  他渾身上下糟糕透頂。髒得無法再髒的衣服幾乎被撕成了碎片。臉部腫脹,手上、胳膊上到處是擦傷。

  在弗羅日先生面前,他似乎隨時準備放聲大哭。不久他哭了,真的哭了。眼淚靜靜地流在臉上。半邊臉的傷口開始結痂,眼淚流在上面痛的他直哆啄。他有時輕輕地抽鼻子,也不敢出聲響,像是害怕再次招來毒打。

  紐約又發來電報,補充情況如下:他原籍是比屬剛果,在南美種植園工作了數年。在哈雷姆開始酗酒,變得暴躁,但直到五月二十一日前沒有犯罪前科,也沒有什麼嚴重的不法行為。他在連續殺人的時候均處於醉酒狀態,他用的是十二毫米柯爾特式自動手槍,一九一三型,帶彈夾,專家證實槍管有一條來複線可能不規範。

  他身著一套淺灰色西服,褲子無背帶,用皮帶扎褲。暗綠色襪子,黑皮鞋。案發那天晚上身帶三百美元。

  在這個黑人身上搜出了一把一九一三型柯爾特式十二毫米自動手槍,彈夾里無子彈。巴黎的專家對這支槍檢驗後確認,槍管一條來複線已經變形。

  巴斯不說話,顯然等著挨打。可以清楚地看到他的胸部像只捏在手裡的小鳥一樣急速起伏。

  美國警方在電報中還說:他講一口流利的英語,懂西班牙語和義大利語。用上述三種語言對他進行審問,都沒有結果。仔細觀察他對問題的反應,他不戰慄,也不哆嗦。看上去他既不通人性,又有些可憐,同時還令人反感和厭惡!弗羅日先生不懂外語,只會法語,他不準備再試一遍,以免自己尷尬。他只想拿下站在面前的這個人。

  和以往辦案不同的是,這次法官不是一邊肩高、一肩邊低,舒舒服服地坐在那裡審案。而是站著,且相當激動地來回走動。他機械地搓著那雙蒼白的、青筋暴露的乾癟手,搓手發出的聲音和揉搓皺紙一樣。

  他時不時地走向自己的辦公桌,查閱一下放在上面的材料或記錄。隨著時間的流失,疑犯開始感到不妙,他慢慢地拾起頭,帶著一線希望打量這位既不打人也不罵人的老者。

  從勒阿弗爾刑警大隊的報告中,弗羅日先生注意到下邊一段:在黑人的口袋裡發現的東西是:一支手槍(其詳細材料另附);一美元的金幣和幾枚硬幣;一包只少了一支的高盧牌香菸。除此之外,巴斯身上再無其他東西。

  另外一段報告是這樣寫的:海上威尼斯妓院老鴇埃利絲·克羅德稱一名身著灰色西裝的黑人五月三十一日晚至六月一日清晨在她那裡過夜。因為他衣衫檻樓,便要求他先付錢,他把一張一百美元的鈔票放到桌子上。由兩名妓女陪著在妓院會客廳喝酒時,他取出手槍給她們看,並說槍里還有兩顆子彈,如果有誰前來阻止他吃喝玩樂,他就給他一槍。

  他用英語跟她們說話,妓女們都懂英語。他不讓關窗,以便能看到窗戶對面發生的情況。他於凌晨三點離開妓院。

  在這份長達十五頁的報告中還有這樣一段:於連·克羅利埃,五十二歲,是勒阿弗爾的一位代理商(克羅利埃每晚都酗酒,不工作——棒槌學堂注),他的證詞是:“我正要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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