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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時是幾點?”

  “天開始亮了……我正走在回家的路上,剛走到離火車站不遠的地方,突然有人攔住我的去路。他是個黑人,說的是英語,他送給我一千法郎,要我到售票處給他買一張去巴黎的火車票,答應給我二十法郎的酬謝。我為他買了一張頭等廂車票。”

  “他穿什麼衣服?”

  “我沒有注意……不過我覺得他有點滑稽可笑……”

  “這話是什麼意思?”

  “他吹著口哨,付我那二十法郎時顯得挺高興,一下子把二十法郎增加到五十法郎。我覺得他喝多了……”

  “您呢?”

  “我只喝了一點兒,為的是忘掉那些令人煩心的事,火車站售票員說他售出那張票時是早晨六點。而那個黑人在站台被捕時是早八點十九分。

  勒阿弗爾碼頭一位夜間值班員的證詞是這樣的:“大約凌晨三點,我發現昨天卸下船的羊毛包上睡著一個黑人,我踢了他幾腳,他沒有反抗就走了。”

  “他穿什麼衣服?”

  “天黑看不清。他很快就逃走了。”

  弗羅日先生上前凝視嫌疑犯,巴斯嚇得一抖,眼裡湧出了淚水。精神病科醫生給他做了初步檢查,認為只有再觀察一段時間之後才能下定論。但有一點可以肯定,巴斯未患任何重病,也沒有什麼遺傳疾病。

  法官突然開開門,喚來一名警衛。

  “把他的鞋子脫下來。”

  黑人未作任何反抗。脫了鞋的一雙腳血淋淋的,腫脹得很厲害。

  “此人數日來一直穿著鞋睡覺?”

  “是這樣!他睡覺不脫衣服……”

  他的兩條腿很細,上面沾滿了汗水和泥漿,有的地方還沾著一些生羊毛。

  此時的巴斯坐在椅子上,赤著腳,兩條胳膊又細又長,樣子比任何時候更加可憐、怪誕和尷尬。而警衛那雙為疑犯脫過鞋的手伸出老遠,他感到噁心,做著鬼臉走了出去。

  弗羅日先生有些急躁,他把各地送來的材料胡亂地維到一起,走到窗前又回到原地。他剛要按以往的習慣開口問話,嘴張了一下又閉上了。

  他突然將門打開,叫進警衛。

  “這是一把尺子……您會測量腳的尺碼嗎?”

  不到一會兒功夫,警衛宣布說:“是四十六號……”

  “他穿的鞋呢?……”

  “四十四號……不過他的鞋是山羊皮做的,有伸縮性……”

  黑人看著自己手上的擦傷。

  “皮子的裂縫斷口處有無羊毛纖維?”

  “沒有……但有煤屑,這隻鞋裡到處都是……”

  弗羅日先生看著自己的辦公桌,目光落到報告中的一句話上:“十二毫米柯爾特式自動手槍,一九一三型……”

  “您可以走了!”他對警衛說。

  一次偶然的機會我遇到了弗羅日先生。遇到他的時候,他剛審完那黑人之後還不到一個小時。在了解案情之前,我在他身上發現了一些不尋常的東西,他的興奮中帶著一種無耐的苦澀,但又不願讓人察覺。

  “我從來沒遇到過一個如此痛苦,可又不知道自己為什麼受苦的人,”他對我說,“就像一頭動物,一個一錢不值的……”

  於是他向我講述了審理案件的經過:“從一開始我就把幾種此人無罪的推理匯集在一起。首先他讓人抓住的方式就是愚蠢的,他想顯示一下自己原本就是逃逸的高手;其次是在槍內和口袋裡均無子彈,這是事實,然而持有槍枝這一現實又使他無法擺脫連累;還有,他有確鑿無疑的系列殺人記錄,夜間被值勤人員趕來趕去卻無反抗;再者,他讓人代買火車票時肯定注意到火車站已被監控。種種疑點太多了,不必一一列舉!但是,真正能說明他無罪的證據,我是在最後時刻看到他那雙無法掩飾的腳時才偶然明日過來。

  “他腳上穿的那雙皮鞋和美國警方在報告中指出的一樣,但尺碼對他來說太小了!誰也無法穿著如此不合腳的鞋去干那麼多勾當。應特別指出,巴斯有錢,他毫無理由穿雙又小又緊的不合腳的鞋,因此,可以斷定,站在我面前的不是巴斯!”

  沉默了一會兒後他接著說:“從此之後,一切就變得簡單了!誰也不會故意扮演這名疑犯扮演的角色,哪怕給再多的錢也沒人願干。他把角色演得惟妙惟肖。他不懂法語,也不懂英語、西班牙語和義大利語。他什麼也不知道!

  “另一方面,他似乎又意識到什麼,因為他對警察的粗暴行為並不生氣。我剛打過電話,證明我的推斷是正確的。他是一個剛果北方人,多次聽人談論歐洲,從此他便有一個夢想:到歐洲去發財致富。他有一個不負責任的同胞在一艘貨船上任司爐助手,他敲了他一大筆錢後才把他藏在船上煤堆里偷渡到法國,把他甩到勒阿弗爾港。他身無分文,又不借外語,無法與人交流。”

  “他從美夢中掉進了現實,像一個受苦受難的生靈到處遊蕩。他在碼頭上睡覺,覺得很悲慘但無過錯。對眼前發生的,一切只得順其自然。那一晚他睡在羊毛包上的時候腳上穿的還不是巴斯的鞋,因為他腿上沾有羊毛纖維,但是皮鞋裂縫裡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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