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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每周到奧特級爾街兩三次,那裡住著他一個威廉港時的老同學,名叫海爾莫特·卡爾。卡爾擁有一個小店鋪,專營小商品,諸如鉛筆盒、廉價自來水筆、硬橡膠之類的小玩意兒,象牙和琥珀仿製品等……海爾莫特·卡爾,一九一一年加入法國國籍,現年五十歲,孤身一人。他在奧特維爾街的住所分成兩部分:前面一部分做店鋪,後面是狹窄的住處。卡爾在附近一家飯館就餐,他僱傭的夥計下午六點下班離店。當晚上店鋪的百葉窗落下之後,經常一人留下結算一天的帳目。儘管店鋪看上去規模不大,店鋪主人的生活也很簡樸,但對其帳簿查閱結果發現,卡爾的生意十分興隆。店鋪雇員是法國人。他曾多次聽到奧托·姆雷堅持向卡爾借錢。有一天甚至毛遂自薦,要為卡爾當搬運工,或者到外地為其進貨。在姆雷的舊皮襖里發現的沙子只能來自圖爾內爾碼頭,那一帶自十一月二十六日起每天有一隻駁船卸沙子。”

  姆雷個子很高,剃光頭,眉毛又濃又亂,目光冷峻。他並不肥胖,但從其身上那種顯得過於肥大的衣服看來,他肯定最近瘦了許多。他的臉颳得不乾淨,臉色發灰。身上穿的還是那件舊皮襖,裡邊套著一個賽聯絡假領,領帶打在假領子上。

  “總之,”弗羅日先生把材料一推,對犯罪嫌疑人說,“您一生都在挖空心思發財致富。”

  “我原來有時很有錢……”

  “不錯!您的第一任妻子帶給您很多錢!現在請您告訴我,十一月二十七日晚上六點以後您都幹了些什麼?”

  “我先去看電影,然後就在三角洲旅館睡覺了。”

  “凌晨三點睡覺……”

  “不,半夜十二點過一點兒……”

  “門衛說他只為一個人拉繩開門,叫門的人沒有喊出自己的姓名,時間是凌晨三點。”

  “他怎麼知道得那麼清楚呢?他拉繩的時候還沒有完全睡醒。”

  弗羅日先生仔細觀察警方在奧特維爾街拍攝的照片:卡爾的店鋪一片狼藉,抽屜大開,櫃檯上、地上到處散亂著紙片。在櫃檯後面的地上蜷縮著一具屍體,灰白的頭髮貼在頭頂上。是卡爾,他的屍體是其雇員在第二天早晨八點上班時發現的,死者腳上穿著拖鞋。法醫認為被

  害人頭上挨了致命的一棒。這一棒打得很準,好像兇手不慌不忙,看準後一棒砸了下去,但是受害人沒有當即死去,又掙扎了近三個小時,他無力行動,無力求救。案發時間大致在晚上九點半。然而,卡爾咽氣之後,太陽穴上又挨了一棒,因此,可以斷定,第二棒是在半夜以後補上的。

  奧托·姆雷於案發次日被捕,死者的雇員指控姆雷是殺人兇手,並說二十六號他還聽到姆雷和卡爾為了錢發生口角,大鬧了一場,警方沒有找到那條殺人的木棒,也沒有發現其他證物。

  卡爾一般手頭總有三五千法郎現金,其中不包括商店營業收入。然而,在死者的錢夾里發現三千二百法郎,還有一張姆雷的借據,姆雷承認二十五日卡爾借給他五百法郎。警方向卡爾的雇員進行調查,他對所提問題的回答也很不清楚。

  “卡爾生前習慣在錢夾里放現金嗎?”

  “他從來不把錢放在錢夾里!錢總是白天放在櫃檯後面的鐵盒子裡,晚上拿到老闆的房間裡。”

  “他是否打算第二天把錢存放銀行?”

  “他沒有說。不過,那天並不是結帳的日子。”

  “錢夾里的三千二百法即是不是那天商店的收入?”

  “不知道。我的工作主要是搬運商品貨物。”

  奧托·姆雷的態度不卑不亢。可以明顯看出,他努力思考向他提的每一個問題,然後字斟句酌地回答。他說的法語並不完美,使用了幾個不太肯定的詞語之後,便不再說話。他在觀察法官的反應,好像在尋求法官的認可。

  “二十五日,您向卡爾借了五百法郎,卡爾先生口袋裡的借條可以作證。他的雇員聲稱他的老闆從來沒有借給您那麼大一筆錢。前幾天,卡爾扔給您二十法郎,叫您立即滾蛋。為什麼二十五號忽然對您如此慷慨呢?”

  “因為我答應他回埃姆登。”

  “用他給您的五百法郎?”

  “對。”

  “您還欠旅店三百二十法郎!還債之後您還剩幾個錢?用那點錢能回國嗎?……”

  “我本打算不付房款就溜走。”

  “為什麼沒有這樣做?”

  “我怕老闆告發,在邊境被捕。”

  “二十八號,就是逮捕您的那一天,您還有多少錢?”

  “一百四十幾法郎。”

  “總之,您又山窮水盡了?”

  “我會找份差使干。”

  “您為什麼不早點找份工作呢?”

  奧托·姆雷不答話,只嘆了口氣,好像在等著最嚴厲的訓斥:“我為什麼要殺卡爾呢?”他終於問道。

  “您知道他總把錢放進小鐵盒子這個習慣嗎?”

  “知道!那五百法郎就是他從鐵盒子裡取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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