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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從來沒有給您寫過信?”

  “寫過一次,一九二六或一九二七年,僅僅是一張簽上他的名字的從加拿大寄來的明信片。”

  “明信片上的風景是不是一座大械市?”

  “不……讓我想一想……是一條結了冰的河,對,是河……”

  “莫韋爾沒有向您要錢?”

  “沒有……我要喝水……我不行了……”

  弗羅日先生倒了一杯水,遞給他,向她看了最後一眼,轉身出門,老女人沒有喝水,她坐在自己的床上,用心神不定和充滿優慮的眼神看著他走出門口。

  斯密特太太於次日在送往聖拉扎爾診所的路上服毒身亡,當時的情況始終沒有搞清。作為資料,只在弗羅日先生的筆記本里見到下邊幾行字:

  斯密特太太是殺害莫韋爾的罪犯。

  證據:斯密特太太肯定莫韋爾是右眼瞎了。然而,莫韋爾是在監獄裡失去的右眼。因此她在他出獄之後著到過他,但她否認這一點。

  推斷:她冒著很太風險花一千法郎嫁給了斯密特,可是在法國沒有人知道她的過去。因此可以斷定,她逃避的不是法國當局,而是一個總有一天會找她的人。就是為了這一點她才改換姓氏。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哈洛威太太得到了收款人偷來的三萬法郎後來到法國。錢數增多了,丈夫死了。克里波恩被關入獄二十年。可是莫韋爾不久即將出獄,他有權獲得其中的一部分。 為了不讓他分錢,她嫁給了斯密特,改變了身分,在郊區落戶,用新姓氏買了一處房子。莫韋爾出獄後還是找到了她。她假裝順從,接侍了他,用攙了麻醉藥的酒將其灌醉,於深夜在他沉睡之際進入他的房間,用啞鈴把他砸死。誰出任何高價她也不肯把房子賣掉分一部分錢給莫韋爾。

  在記事本此頁邊上,他用紅筆加注了下邊一行字:

  一件絕望地維護已獲財產的典型案例。

  第四章 佛來芒人

  弗羅日先生第一次受理一件被告已是七十二歲的老人的案子,也許他並沒有意識到,這個老傢伙已給他留下極深的印象。法官還沒有正面看他一眼就突然對他說:“請您把鼻涕揩揩!”

  老傢伙名叫巴阿斯。今天的城裡人恐怕對這副樣子的活標本已經沒有印象,但是在過去,幾乎每一個村里都可以看到這樣一個形象:巨大結實的骨骼,寬度和厚度一樣肥大的胸脯,整個身體似乎皆由既堅硬又笨重的材料構成。簡直就是一隻狗熊!巴阿斯的臉一半都被三四公分長的灰色長毛覆蓋了。他屁股坐在椅子邊上,帽子放在膝蓋上,一副對誰都不信任的樣子,似乎遇上一丁點危險便會向前撲過去。

  法官手裡翻看著材料,巴阿斯則大部分時間雙眼緊閉。不過時不時地又將眼皮半睜開,以銳利無比的目光趕緊看一眼弗羅日先生。那目光是冷酷的,令人擔優的,猶如某些很進化了的動物。

  他用手背抹了一下鼻涕,邊抽鼻邊眨巴著眼睛恢復原來的坐姿。他嘴唇半閉,像是在自言自語:“他很狡猾!……他們都很狡詐!……他們試圖把我打敗!……咱們走著瞧……”他將身子坐直,瞪圓了雙眼,高度警惕地直視著對方。

  兇殺案發生在頭天夜裡。第二天一早弗羅日先生就去了在奧貝爾維里埃市的案發現場,同他一起去的還有檢察院的幾位專家。從此以後,這件案子給他留下了他職業生涯中最為傷心、最為苦澀的記憶。無論從哪個角度講,對他來說都是一場噩夢。

  離開巴黎生機勃勃的郊區,來到奧貝爾維里埃地區的莊稼地和工廠,遠遠看到一間破舊的小房子孤零零地立在田野上。和當地人一提起“佛來芒人”,他們便感到為難,感到不安。他們困惑地用手指著那間破房子,其中一個人的話既風趣又頗能說明問題:“我們甚至不知道

  那裡邊住著多少人,也不知道裡邊的孩子是誰生的,怎麼長大的!……”

  一共有四個房間,一間馬廄,屋內角落到處是糞便和農具。雞、鴨、狗、貓和孩子們混雜在一起,亂飛、亂跑、亂叫。

  三個女人中一個五十歲,一個二十三歲,一個十六歲。然後便是巴阿斯。他在陰暗的屋子裡默默徘徊,東張西望,密切觀察著周圍的一切,叫人把握不住,難以捉摸。在右邊一間臥室里躺著一個死人,如果旁邊沒有站著巴阿斯看他,你肯定會以為死者就是巴阿斯本人。他們二人有著一樣的身架,同樣的年齡。但他的頭顱已被砍得面目全非。法官開始數,三十一……三十二……他的頭上一共挨了三十三刀……然而,竟然沒有一個人哭泣!有的只是乾巴巴的眼睛,惱怒的臉色,以及他們之間用佛來芒語的竊竊私語。

  審問開始了,耳中聽到的是一句句含糊不清的廢話,一堆相互矛盾的回答,例如:“可能……也許是吧……誰知道呢?”非常明顯,他們在撒謊,但個個都不慌不忙,十分鎮靜。 他們開始意識不清地講述另外一些故事。

  意識不清!這是強加於人的無法說清的印象,讓人覺得一下子倒退了幾個世紀,退回到一個蒙昧主義和沒有道德概念的時代。好像看不出哪個孩子是誰生的。其中最小的孩子的母親是那位十六歲的姑娘。至於孩子的父親是誰,沒有人說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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