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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哈,原來,在案發的那個禮拜六他畢竟還是在倫敦,是吧?”H.M.說道。他停了下來,望著對方下巴的動作幾乎到了在做鬼臉的程度,等著他回答。“你是什麼時候見到他的?”

  “大約是禮拜六傍晚六點過十分的時候。他把車子開進那排公寓後面他們停車的地方。周圍沒有別人,所以我告訴他說胡彌先生昨天來過,偷走了他的槍。”

  “他怎麼說呢?”

  “他有一陣子表情很怪異,好像在想什麼心事;然後他說:‘謝了,這很有用。’就給了我半個克朗,把車子掉個頭又開走了。”

  “小子,注意聽好了。在被告口袋裡所發現的那支手槍——就是這支槍——這支說是他在禮拜六晚上帶去準備對付胡彌先生的槍——實際上是胡彌先生本人在禮拜五就已經由那間公寓偷出去了,是這樣嗎?”

  “這事就跟上帝造了小蘋果一樣實在,”證人回答道,一面朝H.M.伸出的手指將身子由證人席上俯了出去。

  H.M.坐了下來。

  葛拉貝爾是個很自傲又饒舌的證人,可是所提供的證詞卻給人留下深刻的印象。然而我們知道馬上就要有一場爭辯了,在那位檢察總長還沒開口說話之前,在證人和華特·史東爵士之間湧現的敵意就已經顯然可見。倫敦人在代表國家法律和其他深植心中一切的紅袍法官面前,本能地就會感到畏懼和尊敬,葛拉貝爾對法官的態度可以說是柔順到謙卑的地步;但他對檢方卻沒有這種看法,他們在他眼裡顯然只是來把你幹掉的傢伙。葛拉貝爾想必在站上證人席的時候,就注意著他們,而且隨時會豎起毛來。而華特爵士那種——絕非故意的——傲慢的眼光全無安撫作用。

  “啊……葛拉貝爾。你告訴我們說你從胡彌先生手上拿了十鎊?”

  “是的。”

  “你認為拿這個錢是很正當的嗎?”

  “你認為他會拿出這個錢是很正當的嗎?”

  “我想,胡彌先生的習慣不是現在要討論的問題——”

  “呃,應該討論才對,你們現在就是因為那些而想把那個可憐的傢伙吊死呢。”

  檢察總長的表情想必突然變得很危險,因為證人往後退縮了一點。“你知道什麼叫藐視法庭罪嗎,葛拉貝爾?”

  “知道。”

  “要是你不知道的話,法官大人大概得讓你弄清楚。為了避免不愉快的後果,我必須告訴你,你到這裡來該做的事就只是回答我的問題——沒有別的。說得夠清楚吧?”

  葛拉貝爾的臉色蒼白,好像被一條繩子拉緊了似的;可是他昂了下頭,沒有回話。

  “很好。我很高興你明白了,”華特爵士把他的文件整理好。“據我所知,”他斜著眼睛看了陪審團一眼,繼續說道,“你是卡爾·馬克思的信徒吧?”

  “從來沒聽說過這個人。”

  “你是共產黨嗎?”

  “有這個可能。”

  “你還沒決定好嗎?——你到底是有還是沒有接受胡彌先生的賄賂呢?”

  “有。可是我事後馬上就直接告訴了安士偉上尉。”

  “原來如此。你的‘榮譽是建立在不名譽的基礎上’。你希望我們相信的就是這個嗎?你是不是希望我們相信,你因為兩次不忠於別人對你的信任,所以就讓你變得更值得信任了呢?”

  “喂,這到底是在說什麼?”證人叫著,一面四下環顧。

  “你告訴我們說,在一月三號那天你還受僱於公爵街的歐賽大廈,你現在沒有受那裡雇用了嗎?”

  “是的,我離職了。”

  “你離職了?為什麼呢?”

  一片沉默。

  “你是給解僱的吧?”

  “不錯,你可以這樣說。”

  “原來你是給解僱的。為什麼呢?”

  “回答問題,”法官很嚴肅地說。

  “我和經理處得不好,而且他們雇的人過多了。”

  “你離職的時候,經理有沒有給你離職證明?”

  “沒有。”

  “可是如果你真是因為你告訴我們的那個原因離職的話,他應該給你一份證明你經歷、成績和人品的離職證明書吧,對不對?”

  華特·史東並沒有想到會有這個證人,可是,以他長年的經驗,卻知道不必有什麼實際的資料就可以攻擊的弱點。

  “你告訴我們說一月三號,禮拜五的早上,你在被告的公寓裡清理垃圾桶?”

  “是的。”

  “安士偉先生和安士偉上尉有多久沒住在那裡了?”

  “大概有兩個禮拜吧。”

  “大概兩個禮拜。要是他們離開了那麼久,那為什麼需要清理垃圾桶呢?”

  “他們可能回來過。”

  “可是你剛才告訴我那位飽學的朋友說,沒想到有人會回來,不是嗎?”

  “過那麼久就該收拾一下。”

  “整整兩個禮拜都沒有任何人去清理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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